近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共同制定的《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同时将全面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年底前苏中污水处理费调至1.2-1.6元/立方米。记者昨了解到,扬州市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今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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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今年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或将略涨 苏中调至1.2-1.6元

2016-02-17 14:50 来源: 扬州时报 作者: 陈晨

近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共同制定的《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同时将全面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年底前苏中污水处理费调至1.2-1.6元/立方米。记者昨了解到,扬州市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今年或将略调,具体调整方案有待政府决策。

【新规】

年底前苏中污水处理费 调至1.2-1.6元/立方米

昨日,记者从《办法》中看到,全省将全面开征建制镇(含乡及涉农街道,下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要满足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全面开征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

《办法》同时明确,今年底前,苏南地区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将调至1.5-2元/立方米,苏中、苏北地区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将调至1.2-1.6元/立方米;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苏南地区、其他地区分别平均不低于0.6元/立方米、0.4元/立方米征收,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据了解,如今江苏污水处理费标准还是2008年太湖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制定的,苏南地区按每吨1.3元—1.6元的区间执行,苏中苏北在1元—1.2元之间,扬州实行的就是1.1元,已保持7年多未变。“此轮上调原则是,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应满足支付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运行成本及合理收益的需要。”省环保厅相关人士说。

【追问】

对排水企业有何影响?“红黑”企业将加价

记者昨找到了扬州市环保部门一相关负责人针对这一新规进行了解读,此轮调整的主要目的是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各大排污水企业节能减排和企业转型升级。

“收费标准按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分档来制定,意义重大。”这名负责人说,此次新规明确了,对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0.6元/立方米;对被评为“黑色”等级及连续两次(含)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1元/立方米;对暂不具备按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差别化政策的地区仍按重污染行业污水处理费高于一般工商业1.5倍征收。

记者了解到,企业一次评定为“红黑色”,并不意味着将“终身”高价,如果企业环保信用改善修复了,差别化政策可以一年为限、动态调整。每年,各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将梳理出执行差别化收费政策的企业具体名单、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及执行起止时间;下一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达到“黄色”等级以上后,停止执行差别水价。

对市民用水缴费有何影响?

该市今年污水处理费或将略调

除了排水大户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将有所增加,该市民用自来水当中的一项污水处理费是否也会受到影响呢?随后,记者从市自来水公司了解到,市民日常缴纳的自来水费用当中包含了一项污水处理费,费用为1.1元/吨,今年确实有调价计划,不过具体如何调整还得咨询市物价部门。

“我也看到了这个最新规定,针对污水处理费,扬州市区确实没有实行差异化收费,不管是工业还是民用水都是一个收费标准,即为1.1元/吨。”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扬州的总体污水处理费肯定会上调,对照省里的规定,该市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可能会略微上调,对市民影响不会太大。

【相关新闻】

国家停收的南水北调基金,扬州还在收吗?

已并入水资源费,这项费用已取消

之前曾有报道国家在2014年9月份就已经发文取消了民用水当中南水北调基金7分钱,而扬州一直在收,并未取消,如今扬州的南水北调基金是否取消了呢?

昨日,记者针对这一问题再次咨询了市自来水公司,对方一名负责人表示,该市在去年阶梯水价调整之际,就已经将南水北调基金并入水资源费当中,自此该市居民在缴纳自来水费用时,再也没有南水北调基金这一项目。

“以前市民缴纳自来水费用,其中包含了四项费用,现在只有三项,分别是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这名负责人说,之前的水资源费为0.13元/吨,当南水北调基金并入后变为0.2元/吨,对总体水价并无影响。

据悉,扬州市民目前缴纳自来水费用当中的三项费用分别为:基本水价1.7元/吨、污水处理费1.1元/吨和水资源费0.2元/吨。

延伸阅读:

《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原标题:今年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或将略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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