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
的通知》(中环协〔2014〕61号)的要求,申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的单位,在通过审查后应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现将公示期内单位公布如下。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与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系。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
联系人:张纯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中国环保产业协会(100037)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附件: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一级)公示单位的目录
(动态更新)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价类别 |
公示期 |
1 |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处理 |
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2日 |
工业废水处理 |
2 |
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处理 |
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2日 |
工业废水处理 |
3 |
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处理 |
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2日 |
工业废水处理 |
4 |
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处理 |
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2日 |
5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业废水处理 |
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2日 |
6 |
安徽省正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工业废水处理 |
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2日 |
7 |
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除尘脱硫脱硝 |
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2日 |
原标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一级)公示单位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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