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皖LDC2016-010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砀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2.项目业主:砀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垃圾采用“现场快速收集、快速压缩、直间接运输”的服务模式。配备履行本项目必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力资源,确保项目按业主要求运行。负责该项目服务范围内镇所在地的环境卫生、县道及县级以上道路的清扫,生活垃圾的收集(含路边可视范围内垃圾的收集)、运输和项目范围内农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含保洁范围内所有的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塘坝、村庄内外的积存垃圾清理),以及将运送至中转站内的生活垃圾经压缩处理后转运至指定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服务范围内常住人口约898495人(详见附件二)。
2.招标范围:
一标段:高铁新区(不含已招标的)、经济开发区(不含已招标的,包含与砀城镇交汇路段属砀城镇一侧的部分)、李庄镇、朱楼镇、关帝庙镇、薛楼板材园区。二标段:玄庙镇(果园场)、周寨镇、葛集镇(包含园艺场及场部街道南侧属良梨镇的部分)。三标段:砀城镇(不含已招标的)、赵屯镇、曹庄镇、官庄坝镇。四标段:良梨镇、唐寨镇、程庄镇。以上标段已招标的镇(区)除外,服务费按已招标服务范围及人口数量扣减。高铁新区、经济开发区、砀城镇已招标范围详见附件一。
3.质量要求:符合《垃圾清扫、收集、转运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及《镇保洁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五)。
4.服务期限:五年。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政府采购服务满两年,且单笔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道路环卫保洁或垃圾清运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投标企业需提供市级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投标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5.投标企业必须对其提供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具备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企业可就本项目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二个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dangshan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企业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2月24日8时00分至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1.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dangshanztb.gov.cn/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砀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96536716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13966155010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原标题:砀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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