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通过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全省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逐步解决,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各级各方面关心参与、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2015年,湖南省13家社会团体共同发起制定了《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
经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后,已于2015年环境日前夕向全社会公布。
据统计,2015年1月~10月,湖南省98个江河监控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断面共93个,占比达94.8%,同比上升6.1%。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6.9%(按照新标准评价),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这6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4.7%,同比上升14.1%。
为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起草了《关于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拟对历史形成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治。
长株潭地区加快推进城市老工业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改造。开展污染源解析和预警预报工作,探索建立重污染天气特别防护机制。
2015年,湖南省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工作,运用新《环境保护法》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质量得到逐步改善。
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成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支持省
湘江是湖南人的母亲河,保护和治理好湘江是湖南人共同的责任。“十二五”以来,湖南省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批复的湘江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和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湘江保护和治理。
2013年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以来,湖南省共实施整治项目1740个,湘江流域内淘汰关闭涉重企业1182家,涉重企业数量比2008年减少了50%,湘江干流500米范围内的227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退出。通过综合施策、分类指导,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娄底锡矿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五大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湘潭竹埠港28家重污染企业已于2015年10月整体退出。
此外,湖南省还加强重点湖库水污染防治,东江湖、水府庙、柘溪水库和铁山水库纳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湖库。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和安全饮水工程建设,2010年以来,全省建成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14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15座,配套建设管网6498公里,完成安全饮水工程建设7433处。
据了解,为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已出台了《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突出治理大气污染,湖南省制定实施《湖南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深入推进重点城市、工业企业、道路及建筑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等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湖南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全省PM10比2014年下降3%,并明确了747个整治项目。截至2015年底,已完成741个,完成率达99%。国家考核的大气环境质量指标PM10浓度下降6.7%,超过下降3%的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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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加快推进城市老工业区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或改造,加强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开展污染源解析和预警预报工作,探索建立重污染天气特别防护机制。
湖南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37台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65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已全部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在全省水泥企业全面执行氮氧化物排放新标准,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
2010年,湖南省被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省,连续3年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工作,并提出整县推进、以奖代补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思路。2013年和2014年,湖南省通过竞争立项确定了2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覆盖到8000多个行政村。
2015年,湖南省政府出台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2015年,湖南新启动了97个县(市、区)的整治工作,目前全省125个县(市、区)全部启动了整县推进工作,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
2015年初,湖南省确定的120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并纳入了省政府绩效考核。截至12月,所有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整治项目,总投资额为12.9亿元,已完成投资比例达100%。
据悉,2015年,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将湖南省定为年度唯一新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支持省。
利剑出鞘严惩违法行为
实施行政拘留117人(次),起诉57人
自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湖南省认真贯彻,明确提出环保部门将工作重心从偏重事前审批转向同时加强事中、事后全过程严格监管上来。
湖南省从2014年开始,探索建立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计划执法制度,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2015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9.3万人(次),检查企业和建设项目6.1万家(次)。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实施办法等规定,全省共实施限产停产120起、查封扣押79起、按日连续处罚3起。
2015年,按照国家部署,湖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全省56个县(市、区)、26个工业园区和13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督察整改。
湖南省共检查企事业单位40389家,较2014年隐患大排查活动增加26242家,共责令停止建设285家,责令停产887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1279家,关停取缔945家,罚款602家,2694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同时,督促115家工业园区中的企业办理了规划环评,76家企业的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已建成或投运。
湖南省还起草了《关于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拟对历史形成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治。
湖南省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省级和大部分市、县建立了由环保部门和公安、法院、检察机关组成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见》、《湖南省涉嫌环境污染违法或犯罪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工作程序》、《湖南省涉嫌环境违法或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规程》等,设立了省公安厅驻省环保厅工作联络室。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湖南省大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强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2015年1月5日,新环保法实施后的湖南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公开审理,25岁的喻德强因无证经营钢材除锈加工作坊,且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审批手续,对周围水质造成严重污染,被法院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即日实施逮捕。株洲翔远工贸有限公司在石峰区金盆岭非法倾倒3.49吨危险废物,3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湘潭建发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被处按日连续处罚70万元……
湖南省环境监察局局长王盛才介绍,过去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有了按日连续处罚这个手段,企业从过去的一次罚10万元,到现在每天罚10万元,直到违法行为终结,大大加大了对企业的经济处罚力度。过去主要靠行政手段,现在对于一些情节特别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可以适用行政拘留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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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截至2015年5月底,湖南省201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6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4万余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77家,责令停产企业912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630家,关停取缔349家,处罚违法企业270家,实施查封扣押39起。
2015年,湖南省各级环保、公安部门共办理环境污染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35起,实施行政拘留117人(次)。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起,起诉57人,各市州环境违法案件均突破零移送。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统计结果,湖南省环境污染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位列全国第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位列全国第十二。
推进环保机制体制改革
建立科学完备省级责任体系
2014年以来,湖南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果。
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2015年初,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两个重要文件,在全国率先建立责权明晰、科学完备的省级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抓好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14个市州和80%的县(市、区)均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或细则。据了解,湖南省环保厅还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对市州年度重点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指导。
着力推进环境保护市场化改革。湖南省制定出台了《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实施方案》。为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湖南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审核程序。
同时,起草了《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将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稳步推进,排污权初始分配基本完成,对14个市州8876家企业分配核定了初始排污权,全省已正式批复成立10家交易管理机构。同时,湖南省探索建立了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运营、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等制度和机制。
进一步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湖南省着眼强化省级执法监察、环境质量监测考评职责和市县基层日常监管及污染治理责任,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2013年参照省级权限,向长沙市下放四大类21项环评审批权限,2014年向各市州下放23类39项环评审批权限,2015年再次下放18类审批权限,省本级审批的项目减少50%左右。
在下放环评审批权的同时,湖南省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市、县监管责任,培训提高市、县环保干部业务水平,力求放得下、接得住、管到位。湖南省环保厅还出台了《湖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分段时效管理制度》及加强相关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的办法,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审批时间比原来缩短1/3。
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明显减少
“十二五”国家下达的湖南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0年减少7.2%、9.8%、8.3%、9%。
湖南省注重抓结构调整,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加快实施一大批重点减排工程。“十二五”期间,湖南省与国家签订的190个“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项目已全部完成。其中,要求2015年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为7个, 已全部完成,部分经环境保护部同意替代的重点项目也已全部完成。
湖南省政府与市州政府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的重点项目共1200个(含国家重点项目190个),除经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同意对部分项目进行调整替代、取消外,仅有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未能按期完成。这些重点项目的建成为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发挥了很大作用,并为“十三五”减排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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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根据环境保护部《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以下简称《限期治理方案》)要求,湖南省要完成114个限期治理项目。省环保厅总量控制处负责人介绍,除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4#、5#、6#锅炉脱硫与除尘改造项目因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永州江华坤昊实业有限公司1#烧结机脱硫项目在建,常德市常盛玻璃有限公司1#生产线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项目一直停产、承诺恢复生产之前完成项目建设外,其余均已完成。
湖南省采取约谈、预警等方式全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2015年7月,对列入《限期治理方案》的省内大气污染限期治理项目进度滞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加快项目建设,年底前全部完成。对年度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娄底市、张家界市、湘西州等市州下发了预警函。
这位负责人介绍,湖南省还在火力发电厂、污水处理厂设立了专职环保监督员,加强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
通过这些措施,“十二五”前4年,湖南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指标分别较2010年同期下降8.35%、8.91%、12.14%、8.48%,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115%、91%、146%、95%。在此基础上,2015年上半年,湖南省4项指标又在2014年基础上下降了1.2%、4.4%、0.58%、8.86%,预计2015年较2010年分别下降9%、10%、13%、11%,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减排指标。
出台优惠政策 强化科技支撑
环保产业保持25%增长速度
近年来,湖南省积极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强化科技支撑。全省环保产业有望实现年产值1600亿元的目标。
加大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2015年5月,湖南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两个重要文件,为全省环保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扶持环保产业发展在相关立项、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按照环境保护部对湖南省环境服务试点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在原来已确定的第一批、第二批共27家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又组织进行了第三批环境服务试点。第三批试点工作着重在第三方监测,有12家单位被列为试点单位。
推动培育环保市场。湖南省组织环保企业走出去、引进来,评选出中联重科等10家走出去先进单位,对每家单位奖励20万元。每年组织省内知名、骨干环保企业参与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展,展示省内环保产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多次组织和安排对重点环保企业进行调研,了解现阶段环保产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组织赴省外进行业务对接和交流,组织召开环保产品、服务对接会。
组织开展污染治理重点技术科技攻关。湖南省研发推广运用了工业废气脱硫脱硝、重金属废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一批先进技术和装备。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全省环保产业连续几年保持25%以上的增长速度,2014年生产总值达1352亿元,成为全省新千亿产业,2016年有望实现年产值达1600亿元的目标。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监测体系覆盖县级行政区
近年来,湖南省大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察、监测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加强环境执法培训,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整改为契机,湖南省大力加强环保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机制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环评审批、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环境执法等问题,湖南省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分段时效管理制度》、《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公众诉求环境问题信息跟踪查办管理办法》等28项权力运行和保障制度。同时,积极引导将环保队伍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环境监管执法上来。
加强环境执法培训。湖南省围绕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实施,结合全省环境监察与应急重点工作,连续第5年组织开展全省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岗位全覆盖视频培训班,省级层面集中培训环境监察骨干1680人(次)。据悉,2015年,湖南省环保厅还联合省公安厅组织335名基层治安侦查大队长和环境监察大队长开展培训,进一步加强联系和沟通,提高联合执法水平。
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从2014年开始,湖南省启动实施了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建成覆盖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及重点功能区的大气、水、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取得较大进展。
目前,在大气环境方面,湖南省已经形成了所有市州政府所在城市按新6项标准的监测能力,县(市)政府所在城镇按老3项标准的监测能力。在水环境方面,已经形成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覆盖各主要江河湖泊及县城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能力。土壤质量的监测网络还有待国家出台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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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5,湖南环保攻坚克难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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