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PPP项目
项目编号:0624-1513104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先生、陈女士、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309277、3887225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1月1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1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PPP项目
三、更正事项、内容:
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PPP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申请人:
我司组织的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PPP项目(招标编号:0624-15131041),现就资格预审文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格预审公告第5点“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中关于投资申请原件的要求更改如下“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本项目申请报名时间延长至2016年1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1月22日下午12:00(北京时间)”,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1月22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一)与资格预审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投标申请人可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发票原件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01、702室)领取本补充通知(一)的文本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招标人: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4日
附件一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0624-15131041
项目名称: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PPP项目
致: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女士、吴先生 0595-22579387、2867822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施先生、陈女士、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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