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2014年,全国平均降水量622.3mm,与常年值基本持平。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区、辽河区、海河区、黄河区、淮河区、西北诸河区6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北方6区)平均降水量为316.9mm,比常年值偏少3.4%;长江区(含太湖流域)、东南诸河区、珠江区、西南诸河区4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南方4区)平均降水量为1205.3mm,与常年值基本持平。从行政分区看,东部11个省级行政区(以下简称东部地区)平均降水量1045.8mm,比常年值偏少5.4%;中部8个省级行政区(以下简称中部地区)平均降水量925.4mm,比常年值偏多1.1%;西部12个省级行政区(以下简称西部地区)平均降水量501.0mm,与常年值基本持平。地表水资源量:2014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6263.9亿m3,折合年径流深277.4mm,比常年值偏少1.7%。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为3810.8亿m3,折合年径流深62.9mm,比常年值偏少13.0%;南方4区为22453.1亿m3,折合年径流深657.9mm,比常年值偏多0.6%。从行政分区看,东部地区地表水资源量5022.9亿m3,折合年径流深471.3mm,比常年值偏少3.1%;中部地区地表水资源量6311.6亿m3,折合年径流深378.3mm,与常年值基本持平;西部地区地表水资源量14929.4亿m3,折合年径流深221.7mm,比常年值偏少1.9%。
2014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187.0亿m3,从我国流出国境的水量5386.9亿m3,流入界河的水量1217.8亿m3;全国入海水量16329.7亿m3。地下水资源量:全国矿化度小于等于2g/L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7745.0亿m3,比常年值偏少4.0%。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616.5亿m3;山丘区浅地下水资源量6407.8亿m3;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279.3亿m3。我国北方6区平原浅层地下水计算面积占全国平原区面积的91%,2014年地下水总补给量1370.3亿m3,是北方地区的重要供水水源。在北方6区平原地下水总补给量中,降水入渗补给量、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山前侧渗补给量和井灌回归补给量分别占50.4%、35.8%、8.1%和5.7%。水资源总量:2014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7266.9亿m3,比常年值偏少1.6%。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003.0亿m3,占地下水资源量的12.9%(地下水资源量的87.1%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水资源总量4658.5亿m3,比常年值偏少11.6%,占全国的17.1%;南方4区水资源总量为22608.4亿m3,比常年值偏多0.7%,占全国的82.9%。从行政分区看,东部地区水资源总量5332.3亿m3,比常年值偏少3.5%,占全国的19.6%;中部地区水资源总量6768.8亿m3,比常年值偏多0.5%,占全国的24.8%;西部地区水资源总量15165.8亿m3,比常年值偏少1.8%,占全国的55.6%。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45.2%,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为28.8万m3/km2。蓄水动态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2014年对全国601座大型水库和3310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水库年末蓄水总量3749.1亿m3,比年初蓄水总量增加229.2亿m3。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3351.3亿m3,比年初增加234.9亿m3;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397.8亿m3,比年初减少5.7亿m3。北方6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减少73.0亿m3,其中松花江区减少52.0亿m3,南方4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302.2亿m3,其中长江区增加255.0亿m3。各省级行政区水库年末蓄水量与年初比较,湖北、贵州和广西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增加,共增加蓄水量432.3亿m3;吉林、广东和辽宁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减少,共减少蓄水量203.1亿m3;西藏自治区水库蓄水量没有变化。北方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2014年,北方16个省级行政区对73万km2平原地下水开采区进行了统计分析,年末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72.5亿m3。6个水资源一级区中,淮河区、黄河区和西北诸河区地下水储存量分别增加28.3亿m3、23.9亿m3和2.2亿m3,海河区、辽河区和松花江区分别减少92.2亿m3、24.4亿m3和10.3亿m3。按省级行政区统计,地下水储存量增加的有8个省(自治区),其中安徽和江苏分别增加14.5亿m3和11.7亿m3;储存量减少的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河北、辽宁和山东分别减少53.1亿m3、16.6亿m3和12.5亿m3。
水资源开发利用供水量:2014年全国总供水量6095亿m3,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22.4%。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921亿m3,占总供水量的80.8%;地下水源供水量1117亿m3,占总供水量的18.3%;其他水源供水量57亿m3,占总供水量的0.9%。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占32.7%,引水工程供水量占32.1%,提水工程供水量占31.3%,水资源一级区间调水量占3.9%。在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占85.8%,深层承压水占13.9%,微咸水占0.3%。在其他水源供水量中,主要为污水处理回用量和集雨工程利用量,分别占80.9%和15.3%。南方4区供水量3314.7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54.4%;北方6区供水量2780.2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45.6%。南方省份地表水供水量占其总供水量比重均在86%以上,而北方省份地下水供水量则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中河北、河南、北京、山西和内蒙古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约一半以上。全国海水直接利用量714亿m3,主要作为火(核)电的冷却用水。海水直接利用量较多的为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和山东,分别为286.7亿m3、155.3亿m3、58.4亿m3、56.3亿m3和55.7亿m3,其余沿海省份大都也有一定数量的海水直接利用量。用水量:2014年全国总用水量6095亿m3。其中,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的12.6%;工业用水占22.2%;农业用水占63.5%;生态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占1.7%。按水资源分区统计,南方4区用水量3314.7亿m3,占全国总用水量的54.4%,其中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环境补水分别占全国同类用水的66.2%、75.9%、45.0%、35.0%;北方6区用水量2780.2亿m3,占全国总用水量的45.6%,其中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环境补水分别占全国同类用水的33.8%、24.1%、55.0%、65.0%。按东、中、西部地区统计,用水量分别为2194.0亿m3、1929.9亿m3、1971.0亿m3,相应占全国总用水量的36.0%、31.7%、32.3%。生活用水比重东部高、中部及西部低,工业用水比重东部及中部高、西部低,农业用水比重东部及中部低、西部高,生态环境补水比重基本一致。用水消耗量:2014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222亿m3,耗水率(消耗总量占用水总量的百分比)53%。各类用户耗水率差别较大,农业为65%;工业为23%;生活为43%;生态环境补水为81%。废污水排放量:废污水排放量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2014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71亿t。用水指标:2014年,全国人均综合用水量447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96m3。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402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30,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59.5m3,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213L/d,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81L/d。按东、中、西部地区统计分析,人均综合用水量分别为389m3、451m3、537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差别较大,分别为58m3、115m3、143m3,西部比东部高近1.5倍;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分别为363m3、357m3、504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41.9m3、64.1m3、47.9m3。
水体水质河流水质:2014年,对全国21.6万km的河流水质状况进行了评价。全年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5.9%,Ⅱ类水河长占43.5%,Ⅲ类水河长占23.4%,Ⅳ类水河长占10.8%,Ⅴ类水河长占4.7%,劣Ⅴ类水河长占11.7%,水质状况总体为中。从水资源分区看,西南诸河区、西北诸河区水质为优,珠江区、长江区、东南诸河区水质为良,松花江区、黄河区、辽河区、淮河区水质为中,海河区水质为劣。从行政分区看(不含长江干流、黄河干流),西部地区的河流水质好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好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水质相对较差。湖泊水质:2014年,对全国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和面积较大的121个主要湖泊共2.9万km2水面进行了水质评价。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湖泊有39个,Ⅳ~Ⅴ类湖泊57个,劣Ⅴ类湖泊25个,分别占评价湖泊总数的32.2%、47.1%和20.7%。对上述湖泊进行营养状态评价,大部分湖泊处于富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状态的湖泊有28个,占评价湖泊总数的23.1%;处于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有93个,占评价湖泊总数的76.9%。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如下:(1)太湖:若总氮不参加评价,全湖总体水质为Ⅳ类。其中,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区水质为Ⅲ类,占评价水面面积的18.9%;五里湖、梅梁湖、贡湖、湖心区、西部沿岸区和南部沿岸区为Ⅳ类,占78.2%;竺山湖为Ⅴ类,占2.9%。若总氮参评,全湖总体水质为Ⅴ类。其中,东太湖水质为Ⅲ类,占评价水面面积的7.4%;五里湖、东部沿岸区水质为Ⅳ类,占评价水面面积的11.7%;贡湖、湖心区和南部沿岸区为Ⅴ类,占64.1%;其余湖区均为劣Ⅴ类,占16.8%。太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各湖区中,五里湖、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区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占湖区评价面积的19.1%;其余湖区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占80.9%。(2)滇池:耗氧有机物及总磷、总氮污染均十分严重。无论总氮是否参加评价,水质均为Ⅴ类,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3)巢湖:西半湖污染程度重于东半湖。无论总氮是否参加评价,总体水质均为Ⅴ类。其中,东半湖水质为IV~Ⅴ类、西半湖为Ⅴ~劣Ⅴ类。湖区整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水库水质:2014年,对全国247座大型水库、393座中型水库及21座小型水库,共661座主要水库进行了水质评价。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水库有534座,Ⅳ~Ⅴ类水库97座,劣Ⅴ类水库30座,分别占评价水库总数的80.8%、14.7%和4.5%。对635座水库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处于中营养状态的水库有398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62.7%;处于富营养状态的水库237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37.3%。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2014年全国评价水功能区5551个,满足水域功能目标的2873个,占评价水功能区总数的51.8%。其中,满足水域功能目标的一级水功能区(不包括开发利用区)占57.5%;二级水功能区占47.8%。评价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3027个,符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指标要求的2056个,达标率为67.9%。其中,一级水功能区(不包括开发利用区)达标率为72.1%,二级水功能区达标率为64.8%。省界水体水质:2014年,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对全国527个重要省界断面进行了监测评价,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4.9%、16.5%和18.6%。各水资源一级区中,西南诸河区、东南诸河区为优,珠江区、松花江区、长江区为良,淮河区为中,辽河区、黄河区为差,海河区为劣。地下水水质:2014年,对主要分布在北方17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原区的2071眼水质监测井进行了监测评价,地下水水质总体较差。其中,水质优良的测井占评价监测井总数的0.5%、水质良好的占14.7%、水质较差的占48.9%、水质极差的占35.9%。说明:《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数据,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原标题:2014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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