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废旧轮胎循环利用项目和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在现有电子废弃物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循环产业链,以兰考为基地发展以报废汽车拆解和废旧轮胎循环利用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加工等循环经济产业,建设格林美(中原)循环经济产业园,公司拟在河南兰考投资50,268万元建设废旧轮胎循环利用项目及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由公司下属公司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2、公司于201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废旧轮胎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河南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 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投资主体为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新建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年处理量 10 万吨轮胎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选址:河南省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大道东段北侧
建设单位: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25,168 万元。资金计划由企业自筹和银行
贷款共同组成,银行贷款 16,489 万元,企业自筹 8,679 万元。
项目建设期:2.5 年。
项目建设规模:年废轮胎处理能力 10 万吨。
项目效益测算:本项目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 27,300 万元,税后净利润 4,175万元,投资回收期 7.65 年(所得税后)。
(2)项目名称: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选址:河南省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大道东段北侧
建设单位: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25,100 万元。资金计划由企业自筹和银行贷
款共同组成,银行贷款 15,831 万元,企业自筹 9,269 万元。
项目建设期:2年。
项目建设规模:年处理报废汽车 10 万辆。
项目效益测算:本项目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45,073万元,税后净利润3,493万元,投资回收期7.97年(所得税后)。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兰考是中原的腹地,公司以兰考为基地建立中原经济圈的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及废轮胎的资源化利用的技术体系与生产装备体系,有效解决各类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打通公司“武汉—中原—天津”的报废汽车回收与处置的大动脉,延伸报废汽车后端处理产业链,进一步奠定了公司在全国范围报废汽车处理业务的核心地位。同时,本次对外投资还将全面提升公司以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为主体的废物产业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增长的要求,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项目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可能存在产品市场、原料供应市场、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及关键人才等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原标题:格林美:关于投资建设废旧轮胎循环利用项目和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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