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永清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标书编号: HS-2015-ZC219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会昌街北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畅 0316-669659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国卿 0311-83998285 1378566306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环境监测
项目实施地点:永清县环境保护局指定
采购主要内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安装、维修等,预算金额236.1720万元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2.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单位,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供货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2.3 有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的业绩。
报名所需材料: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5 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到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13785663061)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者恕不接待。报名时必须持: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主要设备(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业绩证明;8、投标单位简介。
(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红公章,报名材料贰套,A4纸张,所有材料必须查验原件)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前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13785663061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发售方式: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购买 ,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0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国卿 0311-83998285 13785663061
传真电话:0311-83998285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原标题:永清县环境保护局永清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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