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从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超低排放改造验收评审会获悉,长治热电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通过整体验收。至此,公司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部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12月15日省环保厅对长治热电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行了现场验收。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于8月20日开工,在总结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质量,缩短工期,10月4日竣工,11月6日机组启动投运。
11月17日至19日,长治市环境监测站对2号机组超低排放设施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比对监测,并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验收监测报告》和《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比对监测报告》。
通过监测表明,除尘器出口烟气中烟尘平均排放浓度、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均达到该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标准限额。湿电除尘器出口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位置符合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氧量、流速、温度、含湿量指标满足国家环保局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原标题:长治热电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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