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湖北省环保厅发布《2015年第三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情况公示》,涉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脱硝设施、除尘设施运行情况,内容如下:
2015年第三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
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情况公示
(公示有效期: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2015年第三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汇总表
2015年第三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运行情况汇总表
2015年第三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除尘设施运行情况汇总表
备注:
1、环保装置因客观原因不正常运行累计小时数是指因发电机组启机导致脱硫除尘设施退出、机组负荷低导致脱硝设施退出并致污染物浓度超过限值,CEMS因故障不能及时采集和传输数据,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等。
2、按照除尘电价有关规定,2014年7月1日前,烟尘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按照低于30mg/m3限值执行;2014年7月1日后,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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