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凌源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为凌源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凌源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2、项目编号:LYC-H2015268
3、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第一包:环境应急监测车、便携水质快速检测仪;第二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加热板、微波消解器、旋转蒸发仪、真空泵、循环冷却水装置、氮吹仪、COD自动消解回流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数显高压灭菌锅(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2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被拒绝。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中公布的“关于征集供应商入库须知”。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只有成为供应商库成员的供应商,才能参与采购活动。未登记的供应商,未经入库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
四﹑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地 点: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二街2号)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结果告知函(本季度)、开户许可证、开户行资信证明(本季度)、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须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时间:2016年1月12日10时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开标室)
七﹑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1-6808013
传真电话:0421-6808013
联 系 人:张文凤 尹丽群
采购单位:凌源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15642279600
联 系 人:路彦军
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1日
原标题:凌源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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