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生产部。
项目编号:SCB-ZB-201512-A090105-045
2.招标内容
包钢巴润矿业分公司尾矿库采用高浓度尾矿堆存工艺,从近两年的运行情况来看,尾矿库的冬季运行时存在扬尘现象,时间持续5个月,需要进行及时抑尘治理,确保在尾矿库的运行过程中无扬尘产生,满足各项环保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做到预判起尘位置进行相关治理、对起尘区域铺设抑尘网治理、及时关注尾矿库运行状况、及时联络沟通对扬尘区域进行合理治理。保证尾矿库的安全稳定环保运行,实现尾矿库无扬尘产生,达到各级环保要求。
拟治理面积约为100万平方米,最高投标限价为2元/平方米,包含抑尘材料(抑尘网)购置、运输,抑尘网铺设,人员工资、通勤、保险、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设有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管理人员有安全资格证书,作业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尾矿工)。
3.3近三年尾矿库维护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招标中心办公室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包钢厂区支行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业绩证明。
【提供以上全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东副楼202房间。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5.3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
7.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可向包钢招标中心提出异议,电话:0472-2189624。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生产部
地 址: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指挥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422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621
传 真:0472-2189623
电子邮件: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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