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势和政策1、大量存量垃圾亟待整治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底,国内已有卫生填埋场、简易填埋场和以填埋为主的综合处理场共计1549座,处理能力合计421776吨/日,占地面积为36262公顷。在这些正在运行的填埋场中,近一半集中在2006-2014年这一阶段投入运行。其中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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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2014年存量垃圾整治进展

2015-12-14 08:52 来源: 固废观察 作者: 夏旻 许碧君

一、形势和政策

1、大量存量垃圾亟待整治

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底,国内已有卫生填埋场、简易填埋场和以填埋为主的综合处理场共计1549座,处理能力合计421776吨/日,占地面积为36262公顷。在这些正在运行的填埋场中,近一半集中在2006-2014年这一阶段投入运行。其中2006-2010年投入运行737座,占比47.58%;2011-2014年投入运行462座,占比29.70%,其次是2001-2005年间投入运行220座,占比14.20%;1996-2000年间50座,95年前30座,其他未明确具体运营时间的50座。按每座填埋场平均使用年限为15年计,今后的5~15年,将有1469座填埋场陆续进入封场阶段,存量垃圾整治迫在眉睫。

2、国家层面引导存量治理

在《“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存量垃圾治理被首次写入建设任务,说明我国对垃圾存量整治工作逐步重视。“十二五”期间,全国预计将实施存量治理项目1882个。其中,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项目503个,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802个,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577个。

针对非正规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2012年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存量垃圾场普查工作,并对存量垃圾场进行高、中、低三个档次风险等级评估。对于卫生填埋场,也要求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各地均要按计划进入封场阶段。

3、各地纷纷推进存量治理

面对“垃圾围城的困境”,全国各地的存量垃圾整治工作全面展开。结合“十二五”期间的工作经验,各地也对未来的垃圾存量治理工作制定计划。预计“十三五”期间国家将有超过180亿元的资金支持存量垃圾治理工作。

2014年11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广四川、山东等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验,部署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

湖南省于2013年底出台《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对湘江两岸59座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升级改造、转场或封场处理。”截至2014年10月,完成31座治理,治理垃圾量1991.5万立方米,其中长沙地区已经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全部治理工作将于2015年底前完成。

海南为整体推进该省的存量垃圾治理工作,2014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存量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14-2018年)》。《规划》列出海南全省首批存量垃圾场143座,其中被评估为高环境风险等级的39座。

黑龙江省在2014年也编制了《黑龙江省存量生活垃圾治理规划》,要求各地根据普查及风险评估结果,立足实际情况,结合发展需求等因素,提出存量垃圾治理的工作思路、治理方案、治理后的用途,制定本地区存量垃圾治理工作的近期计划(2015年)和远期计划(2020年)。

东莞市规定2015年起存量垃圾异地填埋处置须缴纳生态补偿费,每处理一吨要缴纳80元补偿费,由输出存量垃圾到市统筹建设管理的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的镇街(园区)缴纳,受偿区域为垃圾处理周边2.5公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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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正规填埋场整治总体进展

各地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存量整治任务,分年度对辖区内的非正规填埋场实施整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底,国内21个省计划共治理非正规填埋场1236座,垃圾总量3.2126亿吨,治理工程投资估算共计 173.1981亿元。

5、小型非正规垃圾场是主要治理对象

据21个省的非正规填埋场规模分布图分析可知(图6-2),771座计划治理填埋场规模小于10万吨,占治理总数的59%;173座规模在10-20万吨,占治理总数的13%;超过100万吨有72座,占治理总数的6%。各地存量治理主要以小型垃圾场为主,有72%的垃圾场存量垃圾量不足20万吨。

6、原地处理是主要治理方式

据21个省的非正规填埋场治理方式图分析可知(图6-3),计划治理方案中以原地处理为主(56%),倒运异地填埋(35%)为辅,少量的采用倒运异地焚烧。治理方案的选择主要与治理资金、市政配套和场地规划等因素有关。由于存量垃圾治理刚刚起步,缺乏足量财政资金支持,因此处理方式多以原地简易封场为主。如垃圾存量不大且距离填埋场较近,将选择倒运异地填埋的处理方式。在三种治理方式中,异地焚烧占比最少。其主要原因是垃圾焚烧厂对运行负荷要较严格的要求。如果有几十万吨的计划外垃圾需要焚烧,对焚烧厂的日常运行将是比较大的冲击,因此存量垃圾较少采用异地焚烧的方式。

7、绿林耕地为封场土地利用主要方式

据21个省的非正规填埋场封场土地利用方式图分析可知(图6-4),治理后场地用途以绿林耕地(56%)为主,重新进入各类建设用地(21%)为辅,另有 64 座(8%)填埋场用于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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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填埋场封场后20~30年,堆体内垃圾仍在降解,堆体会逐渐沉降。因此,封场堆体表层土地的土力学性状并不稳定,很难在其上建设多层永久建筑。而封场覆盖系统中,设有60cm的土壤层(15cm营养植被层和45cm覆盖支持土层),可用于种植草本植物和浅根系木本植物,强化封场修复效果。因此,封场后的填埋场最多被用作建设绿地、生态公园。若作为建设用地,也多用于建设停车场、简易生活区等对土地承担能力要求较低的设施。

8、各地治理费用差异大

根据对21个省的非正规填埋场封场治理总费用的统计,由于各地治理方式、治理目标和治理量都各不相同,治理总费用也相差较大。四川、黑龙江与湖南3省计划治理总费用最高,分别为 41.69 亿元、20.85 亿元和20.71亿元。而海南省、青海省治理总费用最低,分别为0.59和0.99亿元。通过对原地处理、异地填埋和异地焚烧费用的对比,得到以下结论:

(1)原地治理费用差异大

图6-5为21省使用原地处理的非正规填埋场的平均处理费用。由图6-5可知,各地原地处理均费差距较大,治理费用最高的是广西省,达942.99万元/hm2,而治理费用最低的为黑龙江省,治理费用近为3万元/hm2。为比较同一省内不同填埋场的原地处理费用,选择黑龙江、江苏、广东和青岛4省作为分析对象,对每一个治理点位的治理费用进行统计,结果如图6-6所示。由图6-6可知,除青海省外,其余3省内各填埋场的原位处理费用都存在差异。以广东省为例,该省填埋场原地处理费用最高可达2576.67万元/hm2,而最低为196.08万元/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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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各地的人工、机械和技术经济差异外,原地处理费用的差异可能主要是与非正规填埋场的治理方法、污染控制手段和远期规划有关。若一非正规填埋场内垃圾埋深较浅、污染控制要求低、治理后场地无规划用途,则该场地可能仅通过表面简单覆土治理。若一场地内单位垃圾量大、污染控制要求高、治理后有建设生态设施或成为建设用地的需求,则治理时将设置防渗系统、填埋气收集和导排设施、堆体表面景观设计等项目,使治理费用极大提升。

(2)异地焚烧费用普遍高于异地填埋

为比较各地填埋场使用异地填埋或异地焚烧方式进行治理的费用差异,对江苏、福建等6省各自的治理费用进行统计,结果如图6-7所示。由图6-7可知,除湖北省外,其余6省的异地焚烧费用均高于异地填埋费用。这可能是由于国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用高于填埋处置费用所致。

二、卫生填埋场封场总体进展

1、封场技术能力提升

在技术标准方面,2014年《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完成报批稿编制,正式颁布后将取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对填埋场封场工程施工和封场后维护及再利用进行指导。与“07规程”相比,“新规范”将封场工程细分成11项,新加入“填埋场现状调查”、“地下水污染控制工程”、“防洪与雨水导排”等内容。“新规范”实施后将对封场工程进行更细致的指导,对监管部门管理能力和施工单位技术水平都具有促进作用。

在技术专利方面,技术成果主要集中在填埋气导排和防渗层构建等污染防护等方面。如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加筋固土的生态封场结构”技术已应用于苏州七子山垃圾填埋场;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有限公司开发的“垃圾填埋场树状式导气结构”和“垃圾填埋场封场防渗层”等。

2、封场工程国内遍地开花

2014年,填埋场封场工程依然全国各地全面展开。根据收集到的封场招标资料分析,与去年相比,封场项目东多西少的现象有所缓解,说明各地对填埋场封场修复逐渐重视。

在封场费用方面,各地预算相差较大,最低在500万元左右,最高可达3.44亿元。但是,各地封场工程措施比较相似,大多工程计划均包含垃圾堆体整形与处理、封场覆盖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雨水导排与防洪系统和封场覆绿系统等相关工作。封场费用上的差异,可能主要是由于填埋场封场规模和对应封场工作量不同所致。从各地填埋场的封场措施中可以看出,目前国内的新兴封场项目对封场工程质量和污染控制标准都比较高,能够将封场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低。另外,各地填埋场封场后的土地利用方式以建设生态公园为主,应用方式较为单一,封场后土地开发利用仍然值得研究。

3、封场工程引入分阶段实施概念

随着设计年限的日益接近,国内许多I类填埋场(总容量>1200万m3)在近年都已进入封场阶段。这些填埋场占地大、存量垃圾多,如果整个填埋场同时开始封场工程建设,无论是管理方或施工方的工作量都无法承受。因此,国内大型填埋场的封场工程多采用分阶段实施的模式。如总容量达2000万m3的广州庆丰生活垃圾填埋场从2014年底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封场,封场覆盖面积为9.95万m2;上海老港填埋场一、二、三期封场及生态修复工程第二阶段于2012年招标,2014年3月竣工,施工面积3653亩,该项目也被上海市列入《上海市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总占地面积60.4公顷的北京阿苏卫垃圾卫生填埋场分别在2009年和2013年完成一层平台(北区)和二层平台(南区)的封场和生态修复,未来阿苏卫场址内将建设生态园区,引入焚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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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大型填埋场这种“边填埋、边封场”的建设模式,有效的提升了封场工程实施效率,同时也产生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将是目前主流封场工程模式。

4、大量填埋场“超期服役”

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增幅较高、新建垃圾处理设施的进度不如预期等原因,国内很多已达设计寿命、本应进入封场阶段的填埋场仍在“服役”。北京市北神树垃圾填埋场,1997年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980吨,设计使用寿命13年。截至2014年,已超期服役4年。2014年,南京强行关闭轿子山垃圾场,该填埋场已超期服役2年,如果继续使用,存在着垃圾堆体塌方、污染外溢、坝体渗水等诸多安全隐患。杭州天子岭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于2007年启用,原设计日处理垃圾2700吨,可以使用24.5年。2014年,天子岭二期平均日处理垃圾4000吨,剩余库容仅供使用6年。如果杭州市未能找到解决方案,天子岭二期达到设计填埋库容后“超期服役”几成定局。

三、发展趋势

目前,随着一些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的完工,以及科研人员在修复技术上的不断尝试创新,一些修复企业的试水,老旧垃圾填埋场治理市场已经初具雏形,并且其发展空间正在逐步扩大。先前的整治工作主要由政府出资及其下属单位进行工程实施;而近几年,该处理工作逐步转向了市场化,市场空间也面临着释放过程。在此过程中,未来发展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

1、存量整治市场巨大,政府主导比例下降

在今后的5~15年,我国将有1469座垃圾填埋场进入封场阶段。除此之外,各地还存在着小规模的垃圾堆放点、非正规的垃圾处置场等设施,存量垃圾治理压力巨大。之前的填埋场封场工程大多由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主导,随着填埋场和焚烧设施 “BOT”、“PPP”等运营方式的推行,政府已逐步从封场工程的实施方向“服务购买”和“监测监管”方转型,也使得更多的企业进入存量整治市场。

2、封场环境影响愈加重视,二次污染消减需求迫切

填埋场封场后要经过30~50年的时间,堆体内的垃圾才逐渐稳定,在这30~50年中,填埋场将一直向周边环境释放污染物。因此,封场后污染物消减和周边环境维护是一项长期工作。在这方面,封场后填埋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市场需求:

(1)封场工程队防渗方面的需求巨大,可以贯穿填埋场建设到使用年限完毕的全过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并将带动相应的土工材料布市场;

(2)封场后,渗滤液仍需进行处理,配套建设的渗滤液处置设施将带动渗滤液处置技术装备和工程建设市场;

(3)大型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封场后,气体要集中进行处理,对沼气收集处理设备有要求;

(4)为尽早实现封场功能定位和整体环境提升,封场的加速稳定化技术需求迫切。

3、存量整治引导加速土壤修复行业发展

对于早期建设的卫生填埋场和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由于建设标准较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在后来的封场工程中,除削减和防治环境污染外,对已造成的环境损害也需及时修复。为保障封场后场地的后期使用需要,封场区域和周边土地的土壤修复已逐渐成为热点。木器啊国内已经通过或正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政策标准,将对土壤修复行业进行指导,并迅速带动产业发展。

4、存量整治行业发展倒逼政策监管提速

针对卫生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我国已经出台4项国家标准和2项行业标准进行指导和规范。2013年底,住建部修订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将其从原来的行业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并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发布执行,提高了垃圾填埋行业整体标准。但针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场地修复的相关标准技术体系建设仍不完善。面对全国巨量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存量整治市场,很多企业还是“摸着石头过河”。因此,各地对非正规填埋场存量治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从而引导行业发展的需求十分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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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年度报告之六】2014年存量垃圾整治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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