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篇谈到现在适不适合土壤修复的文章,里面引用了青域基金管理合伙人林霆的一些观点,认为土壤修复问题比较复杂,规范和资金都还不配套,不适合这么早投入进去。乍地一看也觉得很有道理,但一想那为什么土壤修复的呼声那么高呢?仔细一想,就土壤修复是否值得投入还得从多方面来考虑。
什么是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是指进入土壤的污染物质超过了土壤的环境负载容量和自净能力,从而导致土壤的性质、结构、功能等发生变化的现象。致使发生这一变化的所有物质都被称为土壤污染物,主要可分为四类: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放射性元素和病原微生物。
而目前广为人们关注的主要是重金属土壤污染,为什么是重金属?因为云南陆良县铬渣污染事件、因为广西镉污染事件、因为广东的镉大米、因为贵州万山汞污染、因为湖南石门砷之殇,因为我国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的癌症村已经越来越多。据统计,截止2015年,全国癌症村总数至少247个,分布27省,北京也不例外。随着大量的污染事件曝光,重金属污染自然得到大众广泛的关注。
修复污染土壤的目标
目前重金属土壤污染主要分两大类。第一类是污染场地,其中一种是粗放式生产管理造成的“跑、冒、滴、漏”现象,例如矿山污染,采、选、冶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对周边的土壤造成的污染,波及农田等周边生态系统。矿山修复的目的自然是恢复当地土壤的生态功能,减少重金属向食物链和地下水转移;另一种是遗留污染场地,特别是“退二进三”以后城市出现大量工业遗留污染场地,这一块儿的土壤修复就是要避免土壤中的污染物转移到周围的环境中,保障人们不受其危害即可。第二类是农田,长期污水灌溉、化学农药和除草剂的使用将大量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带入农田,农田修复和工业污染场地修复不同,工业污染场地不需要太注重土壤质量,但农田就得要求一方面控制土壤中的重金属等污染,另一方面保证作物的正常生长。
不难看出所有土壤污染都交叉在一个点上,“安全”。特别是粮食安全,中国科学院院士赵其国老先生在“土壤与生态环境安全——国际土壤年在中国” 战略与决策高层论坛上指出:土壤安全了食物才能安全,才能人体健康、社会稳定。所以土壤修复追根溯源是保障食品安全、人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为土壤修复做出的努力
国家政府高度重视土壤修复工作,相关的法律规范均有发布,如《基本农田保护法》、《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等,一些征求意见稿也正在等待批准。“土壤与生态环境安全——国际土壤年在中国” 战略与决策高层论坛上,环境保护部李干杰副部长指出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围绕利用未来6-7年左右时间,使得土壤污染防治能够稳住或者能够有所好转的目标进行。
11月19日,环境保护部公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考核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20.8%,规划重点项目完成72.4%。
即使如此,土壤修复情况依然不容乐观。
面临的问题
就像青域基金管理合伙人林霆所说,目前土壤修复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能在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上土壤环境保护标准目录下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有33个,而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都在两百个以上。万众期待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在十月份传出可能因为政策重大调整将延期出台。并且我国幅员辽阔,土壤类型复杂,污染物构成复杂,修复技术不能像治水治气一样“一招鲜吃遍天”,必须因地而异,互相配合,难度自然非同一般。
林霆还表示目前缺乏配套资金也是市场不成熟,不适合资本投入的一个原因。在经济效益分析上没有问题,但效益分析往往不能完全分开算,除了经济效益还有一个社会效益;社会效益是在经济效益之外的对社会生活有益的效果。两者相互关联,追求社会效益是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条件,也是促进社会进步、国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力提高的保障。而土壤修复这一块儿最直接的就是粮食安全和人居安全。也许从经济效益上讲投入土壤修复时机并不优越,但土壤修复确实已经是时候了,甚至为时已晚。
原标题:土壤修复时机未到?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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