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招标中心受包钢设备备件供应公司委托,对包钢炼铁厂四烧结余热发电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 招标编号:
BJ-ZB-201510-C1001-00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炼铁厂四烧结余热发电利用项目拟通过回收包钢炼铁厂四烧的余热资源,将余热资源转化为蒸汽,接带新建500万吨球团区域、焦化区域(南区)和四烧区域的生产、生活用汽,剩余蒸汽发电,发电机组选用抽凝机组。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和合同期内运营及所涉及到的费用,其中包含消耗包钢的能源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资质要求:设计方面需具有冶金甲级设计资质;设备安装工程需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需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备制造商具有在烧结余热回收应用良好业绩和信誉;
3.4具有近五年内至少3项类似EMC项目业绩,且须有265 m2以上烧结机应用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1项要求;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8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11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
【提供以上全套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6日14时0分,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西副楼306房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日报、包钢电子采购平台(ep.btsteel.com)、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
7.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投诉。投诉电话:0472-218916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钢设备备件供应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西副楼5楼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472-2189481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116房间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72-2189621
传真:0472-2189623
电子邮件: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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