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重庆市2009年颁布的《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据了解,仍有大量餐厨垃圾没进入正规收运渠道,从而对食品安全及群众的生命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建议:要完善重庆市餐厨废弃物监管法律制度。在认真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申报制度和台账制度有基础上,借鉴交通管理的作法,建立监管档案和累积记分制度。各级市政环卫部门在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各单位的监督检查中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制度,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单位的违法行为实行除行政处罚之外的累积记分,且该记分应当与各单位下一年度的营业执照发放、招投标资格等单位营运利益直接挂钩。
引入行政代执行制度,确保餐厨废弃物的统一回收。在充分利用教育宣传和联合执法这两种监管方式的同时,借鉴环保部门行政代执行权的作法,引入行政代执行制度。当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履行其法定的统一回收义务时(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对统一回收义务的履行拥有监督权力的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该项义务指定或交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待他人将该项义务代为履行完毕后,不履行义务的法定义务人负担因代为履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加快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在大型餐饮企业、大型宾馆饭店、大学餐厅、集体食堂等配备油水分离装置、收集装置等;合理规划收运单位服务区内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在餐饮单位较为集中的区域建立餐厨垃圾收运点,较为分散的地区可采取上门逐户收集,实行定时、定点的分类收集。
建立餐厨垃圾政府激励机制。在具体制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制度时,可采取先免收,运行一段时间后,让餐厨垃圾产出单位有一个观念转变和心理适应过程,并看到了统一处理带来的良好效果后再制定适当的收费标准。采取多样化的政府激励机制:一是通过返还处置费等方式鼓励产生单位减量化;二是采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转移支付等方式,调动收运单位的积极性,加大申报量、收运量、费用收缴率和规范收运;三是通过税收减免、产品认证等政策调动处置单位的积极性,以利于扩大处置规模,提升处置技术。以此鼓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强化自律意识,配合政府做好餐厨垃圾的规范收运和处置。
此外,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社会宣传,提倡顾客适量点菜和餐后打包,企事业单位食堂可采取自助分食制就餐,杜绝浪费现象;以倡导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为餐厨垃圾的源头减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原标题:强化餐厨废弃物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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