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PC项目的风险成因
所谓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涵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这种模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
从EPC的实践看,即使业主付出的合同价格要高一些,甚至高出很多,但他们仍愿意采用这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对承包商来说,虽然这种合同模式的风险较大,但是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和高水平的管理,就有机会获得较高的利润。
虽然使用EPC合同承包商可以获得更大的利润,但是承包商却不得不面对比传统承包合同大得多的风险,分析清楚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下风险的成因,采用何种策略化解这些风险就成了承包商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总体来说,EPC项目风险的成因可分为三类:客观风险成因、道德风险成因、技术能力不足风险成因或心理因素风险成因。
客观风险成因
客观风险成因又分为自然灾害成因、社会政治成因和经济成因。
自然灾害成因——EPC工程工期长,遭遇各种自然灾害的机会极大。
社会政治成因——战争和内乱可能使建设项目终止或毁约,或者建设现场直接遭受战争的破坏,而使承包商和业主都遭受损失;国有化、征用、没收外资往往使项目的外方业主蒙受重大损失;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所在国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使承包商承担额外的责任,造成较大的履约风险。
经济成因——业主对承包商的付款都是承包商所在国以外的货币,这就使承包商不得不承担国际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另外,通通货膨胀使工程造价大幅度高,而承包商承包合同多数都为固定总价条款,必然要承担额外支付的风险。
道德风险成因
业主不付款或拖延付款。某些国家在财力枯竭的情况下,对政府的工程项目简单地废弃合同并宣布拒付债务。一些EPC工程项目的业主可以采取多种方法来故意推迟己完工工程付款,拖延支付和扣留最后一笔工程质量保证金,也是承包工程中经常碰到的事情。
分包商故意违约。有的分包商在项目分包阶段,故意报出低价,一旦授标给他人,他人则利用各种可能的手段寻求涨价,甚至以工程质量或工期作为要挟承包商的手段,承包商一旦处理不当,就使承包商面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期拖延从而招致要对业主承担违约或支付额外费用的风险。
技术能力不足或心理因素的风险成因
由于承包商技术能力薄弱,缺乏管理人才和经验,筹集资金的能力不足,或者承包商和其分包商都具备履行合同的技术、财务、认知和管理能力但因其主观重视不够等,而对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疏忽大意、不够谨慎小心等,也是给承包商增加风险发生几率或扩大发生风险事件损失程度的因素。
2 EPC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损失
经济损失
承包商因履行了合同责任范围外的责任义务或为避免非承包商所应承担的风险而造成额外成本支出,如业主付款拖延或拒付部分或全部合同款;由于承包商违约导致的业主不付款或迟付款;由于业主的原因而由承包商承担其不付款或迟付款;由于合同以外第三者的影响而导致业主对承包商的不付款或迟付款,如分包商违约等;承包商与业主都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意外事件的发生而导致的业主不付款或迟付款。
企业信誉、信用损失
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公司信誉受损,如被金融机构列入黑名单等,这种风险对承包商的经营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使其面临破产的危险。
3 EPC项目的风险管理
一般地说,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程序分为三个阶段: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承包商企业对所承包的EPC工程项目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产生原因进行判断分析,以便承包商对风险进行分析、控制和处理。这个阶段风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判断承包商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存在什么风险以及找出风险的成因。
承包商对每个具体项目所要面临的风险及成因的分析应分三步进行:一是了解项目本身的一些情况,如项目来源、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技术水平、有关标准要求、工期、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和业主的风险承担范围等,二是还应了解项目的背景资料、业主的资信情况等,对上述材料的分析,可以发现很多具体的风险成因,三是对风险的形式进行预估,即要明确项目的目标,采用的策略、方法及实现项目目标的手段和资源。
EPC工程承包中对于风险的分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政治,考察工程所在国家的政治局势是否稳定,研究其与邻近国家的关系,考察潜在的战争危险。
二是经济,考察工程项目所在国家的经济形势、国家预算、建设规模以及能力,研究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考察其外汇管理体制以及对外资的管理办法等。
三是市场,考察工程项目所在国家主要生产和生活物资近几年的价格浮动趋势,研究其通货膨胀情况,研究其建筑市场发展状况,国际承包公司和本国工程公司已承包工程的价格水平和支付条件等。
四是业主,调查拟投标项目业主的情况(政府或私人的),了解其资金来源及可靠程度,了解同一业主的其他项目的管理与支付的情况,研究业主的监理工程能力以及其对质量、进度、标准的要求。
五是合同,研究招标文件的一般合同条件和特殊条件,并将这些条件同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其差异,重点研究合同条件中的支付、税收、外汇、价格调整等条款,分析其有关各种限制性说明等。
六是自然条件,调查拟投标项目的现场条件,包括外部条件(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及交通运输等)以及周围的环境条件,特别要考察建设地区的自然灾害历史,如洪水、沙暴、干早等。
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为制定减轻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提供依据。
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分析方法方面,各企业主要采用经验估计法、概率分析法、敏感分析法等来衡量不同的风险及对风险采取的不同对策。
风险控制和处理
风险控制和处理的基本方法主要有风险预防、风险转移、风险分散和风险自担。
风险预防是指事先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它是处理风险的一种主要方法。
风险转移是指企业以某种方式将风险转嫁给他人承担。一般来说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将风险转移给客户,比如承包商利用分包合同或采购合同转移自身承担的风险;二是将风险转移给担保人,比如卖方信贷项目要求业主提供银行保函;三是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一旦发生损失则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风险。
风险分散分为外部分散和内部分散两种,外部分散是指企业通过同外部企业合作,将风险分散到外部去,从而减少其风险损失额。如联合体投标,就是将项目的整体风险,分散给多个主体承担,而降低单个主体承担的风险。风险内部分散是指企业通过调整内部资金结构,将有些项目风险损失分摊到另外一些项目上去,从整体上调整一定时期内的风险损失率。
风险自担是指企业以自身的财力来负担未来可能产生的风险损失。风险自担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承担风险,二是自保风险。承担风险和自保风险都是由承包商自身的财力来补偿风险损失,其区别主要在于自保风险需要建立一套正式的实施计划和一笔特定的基金。当损失发生时,直接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有些风险虽然也会带来损失,但由于损失规模较小,对企业经营活动影响不大,因而企业可以采用直接承担风险的办法加以处理。
自保风险是指企业处理那些损失较大,无法直接摊入经营成本的风险的一种手段,即每年从企业的盈利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基金,作为风险准备金,用以应付意外的风险损失,提取风险基金,并没有减少企业的风险,而是增强了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
总之,海外EPC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考虑的因素较为繁多,真正实施起来,聘请风险管理顾问将会是一个比较好的工作模式。
原标题:国际EPC项目中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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