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污泥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环保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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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污泥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2015-09-16 10:17 来源: 安徽省环保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污泥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环保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76,62376679(传真)

承办人:贾良清

监督电话:0551-62376808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污泥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卞铺村(卞铺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建设单位: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设2台日处理能力300吨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1台12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垃圾及污泥接收、贮存、输送系统,污泥干化系统,焚烧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灰渣及辅料储存、烟气处理、渗滤液收集处理、水处理、飞灰固化系统等。项目总投资294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60万元。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1)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尿素)+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净化塔+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净化工艺;合理控制助燃空气风量、温度、注入位置、烟气停留时间及氧气浓度等条件,采用急冷降温措施,防止二噁英产生;设置活性炭吸附及布袋除尘器过滤装置。卸料大厅出入口设置空气帘幕,卸料大厅、垃圾仓全封闭,顶部设置抽风口,抽风送至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烟囱高度为80米。环评预测,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项目设置500米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2)本项目生产系统、循环系统用水采用亳州市国祯污水处理厂中水,办公生活、车间保洁、化验室、消防用水及化学水处理系统用水采用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循环冷却水置换水、锅炉排水、中水净化超滤和锅炉除盐装置反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车间保洁废水、化验室废水等经处理达标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垃圾渗滤液、污泥干化废水、垃圾车及输送引桥和地磅区冲洗水、卸料区冲洗水等经处理回用于生产补水。渗滤液处理系统浓缩液回喷垃圾焚烧系统。项目废水不外排。(3)实行分区防渗,飞灰固化车间、垃圾贮区、主厂房生产区、油罐区飞等单元进行重点防渗,地下管线、事故废水收集池、危废临时贮存仓库、废水处理站、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等单元进行特殊防渗,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4)焚烧炉渣与焚烧飞灰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炉渣全部综合利用,飞灰在厂内固化处理,固化后经鉴别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入场要求,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不符合则作危险废物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布袋属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经厂区焚烧炉焚烧。(5)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音、减振、密闭、室内布置等降噪措施,锅炉加装排汽和吹管消音器。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先后分别在亳州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两次公示,在《亳州新报》进行了一次公示,在厂址周边村庄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均未收到反馈信息;在十河镇政府会议室举行亳州生活垃圾发电及污泥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听证会;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53份(个人150份,团体3份),公众无反对意见。我厅在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公示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有关部门意见:亳州市发改委出具了商请办理该项目支持性文件的函;亳州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项目选址意见;安徽省水利厅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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