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浙江东阳市人民政府获悉《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如下: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25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

首页> 固废处理> 垃圾处理> 政策> 正文

浙江东阳市关于印发《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5-09-08 17:30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浙江东阳市人民政府获悉《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推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加快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步伐,根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分类、系统衔接、全程管理"的原则,采取"大分流、小分类"源头减量模式,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和末端资源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垃圾全程减量资源化利用,提高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开始,利用4年时间,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以资源化、无害化为重点,有计划地选择一批试点小区(单位),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工作。争取2015年试点区域面积达到10%,2016年达到20%,2017年达到30%,至2018年底,试点区域基本形成分类运营体系和资源回收网络,建成一批关键性的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居民的分类意识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市政府成立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商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供销总社、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吴宁街道、白云街道、江北街道办事处和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设立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办公室。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考核工作;制定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制定的调研、起草工作;统筹安排分类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同推进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分类环节建设。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

发改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投资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

民政局:负责组织相关社团、协会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财政局:负责垃圾分类试点的资金保障工作。

教育局:负责城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建设局: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重点工程计划。

规划局: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定点工作,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确保设施合理布局并"落地"建设。

行政执法局:负责分类收集亭(点)的垃圾收运。负责厨房垃圾、其他垃圾的处理工作。负责购置统一的分类收集桶和专业收运车辆。

商务局:负责大型超市商场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环保局:负责牵头落实有毒、有害垃圾市场化收运处置和指导监管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选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及环境影响监督工作。

交通局:负责组织公交车站、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对属于危险货物的有害垃圾运输进行监管。

市场监管局:负责国有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加强职责范围内"限塑令"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管理者落实"限塑"责任。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中心大楼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供销总社:负责具体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选中心建设、管理工作。

总工会、妇联、团市委:负责发动干部职工、家庭妇女、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吴宁、白云、江北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的协调和处理;街道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居民小区、沿街商铺、规上企业、村集体农贸市场等试点单位具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院区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五、分类原则

(一)分类收集模式。实行"大分流、小分类"源头减量模式。"大分流"指装修垃圾、大件木质垃圾等实施专项收运,单位餐厨垃圾等分流处置。"小分类"指在居住区、学校、行政事业单位、街区、公共场所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二)分类收集方式。试点区域暂按"三分法"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三种。待终端处理设施完善后,再将其他垃圾细分成厨房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法"分类。各类垃圾按不同颜色标识的垃圾桶分类收集:红色桶收集有害垃圾;绿色桶收集可回收物;蓝色桶收集厨房垃圾;灰色桶收集其他垃圾。

(三)垃圾分类标准。1.有害垃圾:电池(蓄电池、钮扣电池等)、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旧小家电、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2.可回收物:玻璃类(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等)、纸类(报纸、传单、杂志、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类(铁、铜、铝等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类(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3.厨房垃圾: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菜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4.其他垃圾:除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房垃圾之外所有垃圾总称。

(四)收运和处理方式。1.收运:环卫部门负责分类收集亭(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清运,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运至生活垃圾分选中心,其他垃圾进入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系统。2.分选:在分选中心内,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落实专业公司二次分类和处置;可回收物由供销总社二次分类和处置。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7月-2015年9月)

组建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办公室,部署调查摸底、制定试点方案、确定试点区域、匡算试点经费、车辆设备采购、制定规范流程和形象标识等工作。

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工作氛围;组建培训推广队伍,开展分类知识培训,对接指导相关试点区域做好准备工作和培训工作。

(二)局部试点阶段(2015年10月-2016年4月)

试点小区和单位:吴宁、白云、江北街道各2个居民小区、一家规上企业;城区所有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城区国有农贸市场1家;城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含各部门下属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订。

加快垃圾分类终端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以焚烧为主体,餐厨、厨余生物处理为辅、卫生填埋为最终保障手段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分选中心,2015年启动,2016年建成使用。餐厨垃圾处置中心,2016年底前建成,2017年使用。焚烧发电厂,2015年启动,2018年底前建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5月-2017年4月)

邀请相关专家全面总结评估运行情况,完善相关措施。扩大分类试点范围,吴宁、白云、江北街道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各增加2个居民小区、3家规上企业,城区农贸市场增加到3家,大型商场超市5家。待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建成后,开展城区大中型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分类处理。

(四)全面推广阶段(2017年5月-2018年12月)

在按点开展分类的基础上,有序推行成片区域分类试点。力争2017年底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30%,2018年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基本达标。试点区域居民分类习惯良好,垃圾分类运行体系健全,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力争成为省生活垃圾管理示范城市。

七、宣传保障

引导广大市民树立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鼓励广泛参与,是确保生活垃圾有效分类的重要前提。树立"广泛宣传、有效宣传、持续宣传"的理念,把宣传工作贯穿到试点的整个过程。

重点保障四项工作:一是建立宣传、培训机制,实现常态化宣传和培训;二是氛围营造工作。加大宣传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的投放力度,普及分类知识,确保工作氛围快速形成,并能有效持久;三是培训推广工作。在试点单位,建立培训教员、指导员、志愿者三支培训推广队伍,对具体参与者加强培训和引导;四是示范引领工作,建立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创建示范样板试点,以鲜活事例带动更多市民参与。

八、工作要求

(一)推进责任落实。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和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分工,加强合作,落实层级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并要纳入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强化政策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的配置力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实施特许经营管理,开展运营服务竞争。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科学核定垃圾处理费标准,完善垃圾处理费结算模式,保证垃圾处理费及时、足额拨付。

(三)强化政策支撑。探索建立区域环境补偿和总量控制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和补贴制度。研究生活垃圾减量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促进再生资源和生物质资源的回收利用。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共建共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利用效率,扩大服务覆盖面。

(四)促进科技强管。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基础性研究及垃圾处理指标体系、技术评估、社会管理和评价等研究,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和社会化管理水平。实施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控制,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垃圾处理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促进科技强管。

原标题:关于印发《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