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电石渣等大宗工业固废,在我国已有多年实践,技术较为成熟。随着我国垃圾处理形势日益严峻,有些地区利用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在采访活动中,记者听到了不少业内专家的意见和呼声,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应慎重实施,不能成为主流方式,不能替代现有垃圾焚烧发电。
处置生活垃圾有区域局限性
截至2012年7月末,我国水泥行业日产能超过500万吨,70%的产能分布在华东、中南和西南地区。不是每个城市都有水泥厂,特别是在广大的中小城市和乡村;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水泥厂都适合协同处置垃圾;即使建有水泥厂,但如果与垃圾集运的区域和流向不一致,不仅增加处理成本,而且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带来新的环境问题。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用于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应满足单线设计熟料生产规模不小于2000吨/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作为烟气除尘设施等。可以满足标准要求以及考虑地域、气候等因素,目前国内适合开展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水泥生产线还不足200条。
处置垃圾能力严重不足
从目前运营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的实际情况看,5000吨熟料生产线处理垃圾的能力为每天不超过400吨,原生垃圾掺加比例仅为8%。
据统计,目前全国正在运行的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以及危险废弃物的生产线共有30余条,平均每条生产线协同处置能力为300吨,总共日处理能力仅为1万吨,即使按10%的比例计算,日处理规模也不过6万吨左右,而我国每天垃圾产量130余万吨,协同处置量仅占全国垃圾产量的4%;如果全国的垃圾都用水泥窑处置,则需要4300余条日产5000吨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国的水泥熟料的产能将达到65亿吨,而截至2013年底,我国水泥熟料的产能为18.6亿吨。
1979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量为2500万吨,2013年达到了1.72亿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84%。随着我国城镇化高速增长,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必然呈长期增长趋势,保持5%-8%的增速。因此,可以判断,处理能力必须适应该增速来规划和建设。水泥生产受产业政策、市场供求、行业波动影响,北方地区还会受到冬季市场影响,一旦水泥生产出现减产、停产,将无法保证城市生活垃圾的安全、及时处理,带来严重的环境风险和社会问题。
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是主要出路
据不同口径统计,我国每年生活垃圾产量近5亿吨,堆存量已达80亿吨,占地80多万亩,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72亿吨。目前,垃圾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焚烧发电,一类是填埋。其中,垃圾填埋不符合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不仅占用已经十分稀缺的土地,严重污染周边土壤、空气以及地下水,更是高悬在子孙后代头顶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在我们这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应当坚决停止垃圾填埋这种处置方式,积极推进利用焚烧发电方式处置垃圾。
在我国,经历多年发展,垃圾焚烧也成为目前最为适合我国国情的处理方式。第一,我国从1988年开始引进国外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经过20多年的本土化发展,技术装备已经成熟;第二,这种方式较好地实现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三化”原则;第三,我国的垃圾焚烧发电排放标准已与发达国家接轨,2014年7月1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正式实施。
结合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的现状,多位业界人士提出五点建议:
一、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慎重实施、试点推进,避免一哄而上,要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协调。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相关规定,协同处置一定利用现有产能,防止某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以国家鼓励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为名变相新建、扩建产能,逃避关停。
三、水泥窑协同处置尚处初期阶段,实践经验不充分,相关部门一定要经过认真论证后再出台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支持政策。
四、环保部门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污染防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全过程监管。
五、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种类有限,只能作为一种配套、辅助、应急的方式,而不能替代专业、综合型危废处置项目。
原标题:慎重实施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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