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名称: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环境监测设备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拟采购的设备:
1、便携式化学物质鉴定仪;2、现场直读式烟尘测试仪;3、原子吸收光谱仪;4、全自动COD(铬法+锰法)测定系统;5、pH&氟离子自动进样分析系统;6、COD消解仪;7、连续流动分析仪;8、行星式球磨仪;9、筛分仪;10、全自动实验室器皿清洗消毒机;11、氮氧化物监测仪;12、二氧化硫监测仪;13、臭氧监测仪;14、动态校准设备;15、一氧化碳监测仪;16、氮气发生器。
五、预算经费:726万
六.专家论证意见:
1、便携式化学物质鉴定仪
用于环境应急现场,对固体、液体、粉末状、粘稠状样品快速精确地分析。在1分钟之内就可自动得到测量结果,不需要任何的样品前处理,内置有机化合物、表面活性剂、矿物和无机化合物等特殊污染物的谱库,重量不大于10公斤。适应现场复杂的环境。国产设备尚不能满足现场快速鉴定的要求。
2、现场直读式烟尘测试仪
本市污染源多、工作量大、任务繁重,部分重点区域燃煤电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后烟尘排放限值甚至低于5mg/m3,现有仪器和技术方法(现场采样回实验室烘干称重方法)无法稳定准确监测低浓度烟尘数据,而应用直读式烟尘测试仪可以现场快速准确的得到低浓度烟尘监测结果。国内类似设备不能满足以上技术要求。
3、原子吸收光谱仪
火焰-石墨炉需全自动控制,石墨炉国产设备稳定性、重现性不能满足使用需求。
4、全自动COD(铬法+锰法)测定系统
设备要求实现全自动无人值守,且可以将消解瓶直接放置在进样器转盘上进行滴定分析,所有数据可无限量保存在电脑上,整个分析流程完全遵照国家强制COD铬法标准GB11914-1989。测定COD铬法的同时,仪器可以完成锰法的测定,完全遵照国家强制COD锰法标准HJ-T132-2003 CODMn。目前国内无同类型产品,因此在该领域采购进口设备是必要的。
5、pH&氟离子自动进样分析系统
设备要求实现全自动无人值守,分别采用pH电极直接测量法得出pH值,采用离子选择电位法分析氟离子含量;整个分析过程可完全做到自动校准、自动测定、自动清洗、自动排废液、自动计算结果,并将所有数据无限量的保存在电脑上。完全遵照国家标准GB/T 6920-86与GB 7484-87。目前国内无同类产品,因此在该领域采购进口设备是必要的。
6、COD消解仪
设备要求控温精度准确,样品重现性好,两个独立单元同时消解30个及以上样品。国产设备尚不能满足现场快速检测的需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7、连续流动分析仪
设备要求实现连续40个以上样品分析,快速启动关闭,多功能取样器,无人值守可自动启动关闭,采用矩阵式检测器,背景可直接扣除,国产设备尚不能满足上述要求。
8、行星式球磨仪
4个独立的研磨平台,在一台仪器上可实现干磨和湿磨,研磨精度、速度方面国产设备尚不能满足项目使用需求。
9、筛分仪
由工作站控制实现自动操纵,采用电磁驱动产生三维的抛掷运动,国产设备不具备上述功能,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10、全自动实验室器皿清洗消毒机
适合玻璃、陶瓷、金属或塑料等材质的器皿;满足大部分实验分析器皿,清洗、消毒及干燥全自动完成,确保设备精确运行,器具满足分析要求,国内暂无此类设备,因此在该领域采购进口设备是必要的。
11、氮氧化物监测仪
氮氧化物监测仪采用化学发光法,采用单反应室、单光电培增管设计,可同时测定环境空气中NO、NO2、NOX的质量浓度,并可以对各气体进行独立校准,具备温度和压力修正功能,具有易于操作的菜单控制软件,国内暂无此类设备,特提出进口申请。国内暂无此类设备,因此在该领域采购进口设备是必要的。
12、二氧化硫监测仪
二氧化硫监测仪采用脉冲紫外荧光法,灵敏度高,稳定性好,优化的设计加强了电路的通用性和集成性,具有增强通讯功能,在局域网上可被远程访问,内部布局易于维护,国内暂无此类设备,因此在该领域采购进口设备是必要的。
13、臭氧监测仪
紫外光度法臭氧监测仪,主要用于监测环境空气中臭氧的质量浓度,采用双光室检测系统,提高了光强稳定性和仪器的灵敏度,具备温度和压力修正功能,具有易于操作的菜单控制软件以及先进的诊断方法。国内暂无此类设备,因此在该领域采购进口设备是必要的。
14、动态校准设备
动态校准设备可以提供浓度精确的臭氧、一氧化碳、非甲烷碳氢化合物、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或其它气体,能满足多点校准、性能审核、零点检查、跨点检查和精度检查的要求,国内暂无此类设备,因此在该领域采购进口设备是必要的。
15、一氧化碳监测仪
CO分析仪主要用于监测环境空气中CO的质量浓度。该仪器采用气体滤光相关技术检测CO浓度,把非线性的原始信号转换为线性输出,仪器在10000ppm 的浓度范围内具有准确的线性输出。国内暂无此类设备,因此在该领域采购进口设备是必要的。
16、氮气发生器
氮气发生器作为液相色谱-质谱仪和自动氮吹浓缩仪的供应气源,要求24小时长时间工作条件下设备性能稳定,故障率低,所产生的氮气压力及流速稳定、纯度高,进口仪器能满足要求,目前国产设备在整体性能上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在该领域采购进口设备是必要的。
以上设备均不在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内。
专家名单:陈华才、王钢军、蔡邦肖、陈海相、冯震。
七.其它事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的浙财采监[2010]5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第三条,供应商对该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及其理由等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八.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点:中河中路152号六楼
联系人:陈铖
电话:0571-87233325
原标题:关于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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