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首份《世界土壤宪章》是由粮农组织成员国于1981年粮农组织大会期间构想、编制、磋商和通过的。它是成员国商定的一份重要规范性文书,由全球土壤伙伴关系负责推动实施《宪章》原则。
世界在这三十年间面临着日益凸显和严峻的挑战。全球土壤伙伴关系的成员认为,《宪章》所列的13项原则依然有效,但需要根据这三十年来积累的新的科学知识予以更新和修订,尤其涉及出现的新问题,诸如土壤污染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气候变化适应与减缓,以及城市扩展对土壤可供量和功能的影响。
《世界土壤宪章》最初对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评价的高度关注必须加以调整;最近的一些主要参照标准和理念,诸如普遍认同的生态系统服务框架,应得到体现;这一时期内的重大发展,诸如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环发会议)的成果,随之签订的一系列新协定,以及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均应得到考虑;而且还应当重新制定行动准则并扩大范围,以考虑更加广泛的利益相关者。
政府间土壤技术小组负责编制新版《世界土壤宪章》,为推动这一进程在国际土壤界内部进行广泛磋商。
政府间土壤技术小组得以向2014年7月举行的全球土壤伙伴关系全体大会第二届会议提交修订文本。在全体大会做出进一步修改之后,经修订的《世界土壤宪章》得到2014年10月农业委员会第二十四届会议和2014年12月理事会的批准。
值此2015国际土壤年之际,成员国在第三十九届粮农组织大会期间一致批准了新的《世界土壤宪章》,将它作为推进和规范各级可持续土壤管理的工具。在此过程中,成员国还对全球土壤伙伴关系开展的工作表示欢迎和赞赏,并要求全面实施包括《世界土壤宪章》在内的各项工作。
《世界土壤宪章》(2015年版)
I. 序言
1.土壤为地球生命之本,然而,人类对土壤资源的压力正在接近临界极限。认真实施土壤管理是实现可持续农业的一个基本要素,并提供宝贵的气候调节手段和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和生物多样性的途径。
2. 2012 年 6 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成果文件即“我们希望的未来”,认识到良好的土地管理包括土壤管理具有经济和社会意义,特别是能对经济增长、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农业和粮食安全、消除贫穷、增强妇女权能、应对气候变化和改善供水作出贡献。
II. 原则
3. 土壤是一种关键赋能资源,是创造众多商品和服务的根本,而这些商品和服务则是生态系统和人类福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每个国家对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为了满足人类普遍的粮食、水和能源安全需要,必须维护或加强全球土壤资源。尤其是,为了实现粮食和能源安全,预测粮食、纤维和燃料生产需要增长,而满足这一增长将加大对土壤的压力。
4. 土壤形成于各种时空过程的复杂作用和相互作用,因而其本身形态和特性及其所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水平各不相同。土壤的妥善治理需要认识不同的土壤能力,需要鼓励采用顾及这一系列能力的土地用途,以消除贫穷,实现粮食安全。
5. 土壤提供支持、供应、调节和栽培服务,只有这些服务得到维持或增强,对使之有可能提供这些服务的土壤功能或生物多样性不造成重大损害,土壤管理才能持续。土壤为植物生产提供支持和供应服务,土壤又为水质和可供量以及温室气体大气成分提供调节服务,这两者间的平衡尤其令人关切。
6. 土壤管理的决定一般在地方一级实施,其社会经济条件差异极大。制定适合地方决策者采用的具体措施,往往需要众多利益相关者采取多层面、跨学科举措。坚定地致力于把地方或本地知识包括在内十分重要。
7. 土壤的特定功能主要受土壤一系列内在化学、生物和物理特性的支配。了解这些特性的实际状况及其在土壤功能中的作用,了解自然和人为变化对土壤特性的作用,对实现可持续性至关重要。
8. 土壤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宝库,包含微生物体直至植物和动物。这种生物多样性发挥着一种根本的作用,为土壤功能因而为与土壤相关的生态系统商品和服务提供支持。因此,要为保障这些功能而维持土壤生物多样性。
9. 所有土壤,无论是否积极管理,都提供与全球气候调节和多尺度水文调节有关的生态系统服务。土地用途的改变会减少土壤提供的这些全球公益服务。地方或区域土地用途的改变将产生影响,对这种影响的评价,只有在对土壤对必要生态系统服务的贡献进行全球性评价的背景下才具有可靠性。
10. 土壤退化必然减少或消除土壤功能及其为人类福利所必需的生态系统服务提供支持的能力。尽量减少或消除重大土壤退化对维持土壤所提供的服务是必要的,这比出现退化后再恢复土壤要有效得多。
11. 在有些情形中,退化土壤可通过应用适当恢复技术,恢复其核心功能及其对生态系统服务的贡献。这将增加可用于提供服务的面积而又不必改变土地用途。
III. 行动准则
12. 所有各方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可持续管理土壤,以及恢复或复原退化的土壤。
13. 妥善的土壤治理需要在各级,包括国家政府、其他公共主管部门、国际组织、个人、团体和公司等,在了解可持续土壤管理原则后采取行动,帮助在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实现零土地退化。
14. 鼓励所有行动方,特别是以下各个利益相关者团体,考虑下述行动:
A. 个人和私营部门的行动
I. 所有使用或管理土壤的个人,都必须发挥土壤保管员的作用,确保这一必要自然资源得到可持续管理,为未来世世代代保护土壤资源。
II. 在商品和服务生产过程中进行可持续土壤管理。
B. 各团体和科学界的行动
I. 传播土壤信息和知识。
II. 强调可持续土壤管理对于关键土壤功能免遭影响的重要性。
C. 政府的行动
I. 推动与全部现有土壤和国家需要相关的可持续土壤管理。
II. 努力通过消除障碍,创造有利于可持续土壤管理的社会经济条件和体制。与土地权属、用户权利、获取金融服务和教育计划等有关的可持续土壤管理方法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障碍,应当为消除这些障碍研究有关方式方法。参照粮安委于2012 年 5 月通过的《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土地、渔业及森林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
III. 参与制定多层面、跨学科教育和能力建设举措,促进土地使用者采用可持续土壤管理方法。
IV. 支持有关研究计划,为开发实施与最终用户相关的可持续土壤管理方法提供合理科学支持。
V. 将可持续土壤管理原则和实践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策指导和立法,最好导致制定一项国家土壤政策。
VI. 在制定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计划及生物多样性保持计划时,明确考虑土壤管理方法的作用。
VII. 制定实施有关法规,防止污染物累积至超越为保障人体健康和福利所确定的水平,促进改良超越这些水平、对人和动植物构成威胁的受污染土壤。
VIII. 开发和维护国家土壤信息系统,帮助建立全球土壤信息系统。
IX. 为监测可持续土壤管理实施状况和土壤资源总体状况构建一个国家体制框架。
D. 国际组织的行动
I. 推动汇编和传播关于全球土壤资源状况和可持续土壤管理规程的权威性报告。
II. 协调各方努力,建立一个精确的高分辨率全球土壤信息系统,并确保将其纳入其他全球地球观测系统。
III. 根据请求,协助各国政府制定相关立法、机构和进程,使其能够推行、实施并监测适当的可持续土壤管理方法。
原标题: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世界土壤宪章》(2015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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