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中央财政2015年划拨厦门市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日前已到位。该笔资金将专款专用,投入于“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的推进实施。
计划在海沧翔安
试点建设“城市海绵”
据悉,前不久海绵城市市入围首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央财政将对海绵城市市海绵城市建设给予连续三年、每年4亿元的国家专项资金补助。所谓海绵城市,指的是“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形象来说要让城市拥有像海绵一样蓄水的能力,充分利用湖、塘、库、池等空间蓄存雨水,同时保证城市工业、农业和生态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再生水,优质地表水则用于居民生活。建设海绵城市,不仅能减少城市内涝风险,还可以缓解海绵城市市水资源缺乏的现实问题。
记者从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上看到,海绵城市市计划在海沧马銮湾片区以及翔安新城东南部区域试点建设“城市海绵”。其中,马銮湾片区约有20平方公里,翔安新城东南部计划划定15平方公里进行试点。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这两个区域将打造“渗、滞、蓄、净、用、排”的城市“海绵”行洪体系。试点区域内将形成一个由河湖、池塘、沟渠,以及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可渗透路面和广场等组成的“海绵体”,完成“海绵循环”。
加快梳理海绵城市建设
各类技术规范标准
市财政局相关人士透露,资金到位后,海绵城市市相关部门将加快梳理海绵城市建设各类技术规范标准,范围涵盖河湖水系、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地等各个领域,形成与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相适应的技术规范标准,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题培训及推广实施工作。同时,着手编制全市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全市层面海绵城市建设。
此外,海绵城市市还将开展编制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重点对岛外海沧、同安、翔安新城及岛内筼筜湖、湖边水库、五缘湾等片区规划进行提升,并对水资源、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城市道路、园林绿地等专项规划进行提升。为保障海绵城市项目资金来源稳定、项目按要求实施到位,海绵城市市还将把试点项目建设纳入“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实施严格监管。
原标题:四亿中央财政资金助推海绵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