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滞水一直是困扰大中城市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近日,随着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名单正式公布,中央财政将重金向这类城市痼疾开刀。据悉,重庆、武汉、南宁等16个城市将获得中央补助10亿多元,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除了中央财政补助以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或将挑起大梁,社会资本将成为海绵城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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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充分运用PPP模式“找钱”

2015-07-02 09:15 来源: 绿岛之海绵城市

城市滞水一直是困扰大中城市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近日,随着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名单正式公布,中央财政将重金向这类城市痼疾“开刀”。据悉,重庆、武汉、南宁等16个城市将获得中央补助10亿多元,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除了中央财政补助以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或将挑起“大梁”,社会资本将成为海绵城市建设运营中投融资的重要渠道。而在规范选择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方面,业内专家指出,政府采购将发挥重要作用。

采用PPP模式国家有奖励

何谓海绵城市?简而言之,即通过一系列城市设施的建设与合理规划,让城市像海绵一样,将雨水吸收、过滤,并储存起来,用于城市绿化、冲洗街道、消防储水等等。海绵城市还能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据了解,目前我国99%的城市都是快排模式,远达不到海绵城市的标准。也就是说,建设海绵城市将对现有的地下管网进行大规模改造。而海绵城市涉及沥青渗水以及公路地面渗水等功能,需要使用特别的水泥和砖面、渗水的沥青,涉及巨额的资金。

来自住建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亿元-1.5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投资空间。在这一“天文数字”面前,中央财政补助力度有限,PPP模式将被鼓励运用及大力推广。

财政部2014年年底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将推进中央财政支持的海绵城市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充分运用PPP模式“找钱”

业内人士预测,全国海绵城市的建设将拉动6万亿元投资。记者发现,各试点城市均对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投入巨资,少则几十亿元,多则上百亿元。

根据已编制完成的《南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5-2017)》,南宁市拟投资95.15亿元建设54.6平方公里海绵城市示范区,远超过省会城市中央财政每年5亿元的补助。山东省济南市也计划投资149亿元建海绵城市,湖北省武汉市将投入102亿元用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浙江省嘉兴市作为全省唯一入围首批海绵城市试点的城市,计划在3年内上马十大类488个项目撬动“海绵经济”,至少拉动40亿元的投资。

然而,钱从哪里来?不少试点城市在“抢蛋糕”的同时,也正在“吃螃蟹”。巨额投资给了PPP模式展示的舞台。

例如嘉兴市初步计划利用PPP模式和财政部补助的部分资金,有效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和结余资金以及一般预算资金,探索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引入实力较强的专业基金团队,共同设立海绵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带动整个城市“海绵经济”产业链的发展。

今年2月,南宁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项目正式签约,这也是广西首个PPP项目。项目合作期为10年,大部分风险由中标方——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政府以按效付费的方式,通过绩效考核逐年支付服务费。

政府采购有望大显身手

专家表示,无论是海绵城市建设带动的城市建设热潮,还是中央财政鼓励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对于政府采购而言,都存在多重利好。

一方面,海绵城市建设无疑会拉动新一轮城市建设热潮,带动新材料渗透和管材等行业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研究的发展,加速推进城市园林产业的建设和城市排水系统的升级改造。而由于财政性资金的投入,城市基础建设中的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购,很有可能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完成。这为采购规模的增长、采购程序的优化、采购模式的创新等提供了广阔空间。

另一方面,中央财政鼓励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引入PPP模式,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加强竞争。而在PPP项目的运作中,按照政府采购规则选择PPP合作伙伴既是国际惯例,也是一种规范、有效的做法。

PPP项目政府采购的顶层设计已逐渐形成。2014年11月,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规范了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同年年底,财政部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采购行为,同时,结合PPP项目采购特点,创设了竞争性磋商这一新型采购方式,使PPP项目采购更具可操作性。为保证PPP项目采购的成功率及采购质量,该《办法》还在采购程序中创新性地设置了强制资格预审、现场考察和答疑、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等环节,为PPP项目实施机构合理选择合作社会资本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着海绵城市建设对社会资本的‘开闸’,在各地选择合作社会资本的过程中,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设计必将得到充分考虑和运用,而这也将反过来推动政府采购的蜕变和完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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