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了解到,兰州市环境资源有偿使用交易制度已在今年4月底正式启动,这将填补甘肃省在这一领域要素市场的空白。根据有关文件,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新、改、扩建排污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基准价格最终确定,自4月15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据介绍,目前,该中心已接到兰州市环保局首场交易的授权委托,4月下旬的竞买标为二氧化硫(SO2)排放权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权,按照公告规定,已有符合要求的竞买企业前来办理报名手续。据介绍,环交中心对与前来交易的企业提供了一揽子绿色金融增值服务,自兰州市开展环境资源和交易工作伊始,已有多家金融机构与环交中心协商开展为排污权竞买企业提供排污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同时,还提供节能改造项目的短期流贷业务,有效协助竞买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问题。
据了解,经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文,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新、改、扩建排污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基准价格最终确定。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新、改、扩建排污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基准价格分别为4.80元/公斤、4.80元/公斤、10元/公斤、10元/公斤。其中,兰州新区的排污企业可在成交价款总额的基础上减免30%,三县及红古区的排污企业可在成交价款总额的基础上减免20%,上述优惠后的最终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确定的基准价格。
原标题:甘肃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基准价格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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