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鼓励全省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加快电力行业转型升级,有效改善全省大气质量,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财政补助政策,将改造后燃煤机组(锅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减排量作为资金测算因素,对已完成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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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率先出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财政补助政策 首批奖补1.4亿

2015-05-05 09:1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乘昀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鼓励全省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加快电力行业转型升级,有效改善全省大气质量,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财政补助政策,将改造后燃煤机组(锅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减排量作为资金测算因素,对已完成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且通过环保部门减排效益审核的电力企业予以奖补。

记者了解到,首批奖补资金1.4亿元已拨付到位,华能黄台电厂、华能白杨河电厂、华电章丘发电、淄博热电、国电石横发电等5家电力企业的6组机组(锅炉)获得省级财政奖补。

根据环保部门监测, 首批实现超低排放的6台燃煤机组(锅炉)实际排放指标,均优于燃气轮机组,每年可减排烟尘641吨、二氧化硫6630吨、氮氧化物2158吨,污染物减排效果明显。

延伸阅读:

【专题】:火电企业该不该追求超低排放?

原标题:山东率先出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财政补助政策 首批奖补资金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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