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获知,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5号机组超低排放验收资料通过初步审核,获得6600万千瓦时奖励电量。这是该公司在“向环保要效益”工作中取得又一成绩。
石横公司积极响应新形势下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贯彻落实国电集团公司“一五五”发展战略,全力推进“绿色国电”发展。2014年6月,全面启动了山东省政府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即5号机组超低排放的改造,历经70余天的奋战,于2014年12月17日完成改造并顺利通过“168”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泰安市废气污染源自动检测监控系统在线数据显示,5号机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21毫克/标准立方米、氮氧化物出口浓度低于33毫克/标准立方米、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8毫克/标准立方米,均优于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1月5日,通过山东省环保厅验收,成为国电山东公司实施的首台超低排放机组,为该公司获得省经信委奖励电量打下坚实基础。
原标题:国电石横公司获超低排放改造奖励电量6600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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