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2013年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环保工程项目已由鄂土资批[2013]8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级投资,招标人为襄阳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海选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项目招标代理人,现委托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2013年襄城区欧庙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2、工程概况:项目区定于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涉及王沟村、刘庄村、橡树村、王岗村、何湾村、卢畈村、孟湾村、新街村、徐湾村等9个行政村。建设规模为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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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襄城区欧庙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招标

2015-01-30 10:15 来源: 中国国际招标网

一、招标条件

2013年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环保工程项目已由鄂土资批[2013]8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级投资,招标人为襄阳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海选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项目招标代理人,现委托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3年襄城区欧庙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

2、工程概况:项目区定于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涉及王沟村、刘庄村、橡树村、王岗村、何湾村、卢畈村、孟湾村、新街村、徐湾村等9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为2461.49公顷,本次招标施工费为6704.26万元,共划分13个标段。

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村庄整治等工程。

4、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DB42/T564-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合格要求以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是在2013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不在处罚期)的施工企业(备案登记名单以鄂土资发[2014]19号文为准);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具有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相关变更手续。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需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能反映开标前三个月(2014年11月、12月至2015年1月)任何一月或上一年度(2014年度)本单位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函。

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经理和五大员的信息输入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从业单位查询”数据库里进行比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材料员不是2013年度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在册人员,且投标文件中具体所承担的岗位与其登记备案的的岗位不相对应;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材料员已担任湖北省范围内在建国土整治项目相应管理岗位的;

9、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2、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无亏损。

10、投标人必须具有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网员证。

11、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查询落款日期在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2月28日之间。

12、投标人2012年2月27日至2015年2月28日在湖北省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13、项目实施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人员一致,并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

14、投标人只能参加同期招标的“2013年襄城区欧庙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和2013年襄城区卧龙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其中一个项目的投标,只能向其中一个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在2013年襄城区欧庙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开标中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向2013年襄城区卧龙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否则,2013年襄城区卧龙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15、本次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9时至2015年2月4日下午17时整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sztb.gov.cn)上报名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并取得用户名和密码。

2、招标文件编制费用每个投标单位缴纳400元,投标人报名后按照网上交纳费用的提示要求办理,交纳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报名或未在网上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1万整(¥11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2月26日下午18时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凭证单据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3、投标人必须从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汉江支行

账号:420606000120090000227

行号:313528000090

联系电话:0710-3821105

4、实行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登记制。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襄阳市炮铺街3号5楼)办理登记手续。未按要求登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已经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的,不需要进行再次登记。

注:登记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樊城区炮铺街3号四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开标大厅核验身份(不含临时身份证);

3、本次招标按照襄土资发[2013]70号文件精神进行招投标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f.gov.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ysztb.gov.cn/xyzbw/ )、襄阳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xfgt.gov.cn/ )、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 http://www.hbgtzzb.org/ )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710-35287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18995670976

2015年1月29日

原标题:2013年襄城区欧庙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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