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公司3号机组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顺利通过山西省环保厅的现场验收。12月初,该机组已通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监测,达到山西省最新超低排放标准Ⅰ污染物排放标准。
近年来,云冈热电公司深入贯彻集团公司 “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严格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断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先后投入资金约4.5亿元,完成了乏汽余热利用,尖峰冷却系统改造,3、4号炉低低温省煤器改造,污水处理重复利用等多项节能环保技改工程,节能减排工作走在了山西省内火电煤机电厂前列。
秉承“打好环保持久战”的理念,该公司始终绷紧“环保弦”,将“走节能减排之路,提企业发展之效”作为提升企业综合实力的必然选择。2014年8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文件出台后,该公司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山西省政府关于“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以及配套政策,迅速成立了专项工程领导小组,总经理张茂清担任组长,多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专题汇报会等进行超前安排部署,邀请相关专家来公司与技术人员多次进行现场考察,积极推进方案论证优化工作,充分考虑现有设备和工程建设条件,抓质量、保安全,高效务实地开展各项工作。仅用两个月就完成了3号脱硫塔系统、脱硫系统除雾器、脱硝尿素喷淋等系统的优化工作,10月25日完成3号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整套启动,11月7日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整体改造技术先进、设备可靠。
此次山西省环保验收专家组出具的检测结果和验收报告认为:云冈热电公司3号机组烟尘排放浓度范围在3.5—4.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范围在11—13毫克/立方米之间,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范围在26—28毫克/立方米之间,优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中第一类超低排放标准限值控制目标,标志着该公司3号机组达到燃气轮机排放水平。
3号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顺利通过省环保验收,是云冈热电公司“向技术要节能、要减排”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不仅为下阶段“向政策效益”,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拓展了空间,也为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增添了强大动力。同时,作为山西省内较早实施该项目的企业,此次项目通过验收对于进一步提升省内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也具有积极的示范带动意义。据悉,该公司1、2、4号机组的超低排放技改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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