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山东威海市人民政府获悉:为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3〕4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工程为依托,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政策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突出自主创新,加快推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形成大型骨干企业领军、中小企业配套的良性发展格局,推动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16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到2020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21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二)产业技术快速进步。重点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总体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能力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和产品。
(三)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到2016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环保产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服务、节能环保统计分析和考核体系,推动节能环保产业规范发展。加快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形成一批专业化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环保服务公司。
三、突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
(一)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到2016年,培育20家以上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生产骨干企业。
1.高效节能电机。加快开发节能电机高压变频调速技术、高效稀土永磁电机技术,引导电机生产企业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装备和产品,重点发展高效永磁同步电动机、超高效电机、高效三相异步电动机、超高效三相异步电动机、稀土永磁三相同步电动机等装备和产品。完善高效节能电机产业链,打造国内先进的高效节能电机产业化基地。到2016年,电机产品中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超过70%,销售收入达到80亿元。
2.新型节能机械。重点发展海水淡化高压泵、清水离心泵、螺杆真空泵、电动飞机牵引车、纳米红外取暖加热器、飞机热加油应急控制装置等装备和产品。
3.新型节能建材。鼓励研发新型节能建材技术与产品,重点发展异型屋顶新型材料、保温隔热防火材料、轻质复合保温板材等新型高效节能墙体材料以及低辐射镀膜玻璃、阳光控制镀膜玻璃、阳光易洁镀膜玻璃、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等产品。
4.新能源汽车。将电动汽车用电池、电控系统、车用电机作为主攻方向,加快技术攻关,扶持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
5.节能照明。推广智能照明管控系统,重点发展LED路灯、疝气节能灯、等离子灯、高效节能无极灯等产品。到2016年,全市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产品使用率达到90%以上。
6.太阳能及光伏发电。支持太阳能产品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带动配套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发展高效平板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光伏发电集热管、分体式太阳能热水器、非晶硅薄膜电池、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沉积设备等产品。
7.高效锅炉。重点提高锅炉自动化控制、主辅机匹配优化、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小型燃煤锅炉高效燃烧等技术水平,大力发展高参数热电锅炉、纯低温余热发电锅炉等产品。
(二)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到2016年,培育20家以上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研发、生产骨干企业。
1.大气治理。加大大气污染治理、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力度,推动重点行业加快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重点发展燃煤烟气脱硫脱硝、移动极板静电除尘、转炉煤气净化回收、汽车尾气净化、新型电解铝烟气脱硫脱氟除尘净化、全自动废气净化、船舶柴油机废气脱硫除尘及脱硫脱硝控制系统等技术和装备。
2.污水处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大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力度,重点发展绿色高效生物絮凝剂、无磷分散剂等药剂处理污水技术和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设备。
3.固体废弃物处理。加大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泥资源化处理等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重点发展煤泥重介质洗选关键工艺、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技术和装备。
4.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支持发展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城市内河沟渠污染水体和河库富营养化水体修复等技术,重点加大对入海污染物溯源技术,海洋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技术的研发力度。
(三)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快推动矿产资源及工业、建筑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引导企业争创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到2016年,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50家以上,其中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0家以上。
1.再制造。鼓励开展废旧汽车、复新轮胎、废旧电机等领域的再制造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生产。
2.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发展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废弃物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重点发展新型低碳环保建筑板材、纸面石膏板等产品。到2016年,全市年可综合利用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物270万吨,主要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海水淡化。鼓励发展海水淡化项目,支持高耗水企业优先建设海水淡化项目;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重点支持研发生产海水淡化专用泵。
(四)节能环保服务产业。
1.节能服务产业。鼓励在供热、照明、地源热泵等领域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重点用能单位利用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带动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到2016年,培育节能服务公司12家以上。
2.环保服务产业。围绕污水处理、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环保服务企业。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进一批环保服务企业,促进环保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到2016年,培育环保服务企业10家以上。
3.再制造服务产业。支持专业化再制造公司利用表面修复、激光等技术提供个性化再制造服务,推动构建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
四、大力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
1.节能工程。开展百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术改造,重点在建材、化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智能电网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等工程。鼓励节能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围绕应用面广、节能潜力大的重点领域,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重点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实施一批节能环保重点产业化示范和规模化应用项目。
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加快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鼓励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促进火电、热电企业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和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加大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强化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管,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3.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加大对省级循环经济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合理规划园区内产业、企业和基础设施布局。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调整和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推进园区产业改造升级,创新管理机制,搭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
4.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镇排水实现雨污分流。新建、扩建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规模。到2016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施城乡垃圾治理工程,到2016年建成1至2处餐厨垃圾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实施绿色交通工程,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公交车和出租车,到2016年,全市出租车全部使用双燃料,40%以上的公交车使用天然气或气电混合动力。
5.绿色建筑工程。科学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到2016年,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设计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倡既有居住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到2016年,全市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要同步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五、扩大节能环保产品市场消费
落实国家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继续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节能电机等产品,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继续开展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补贴试点工作。到2016年,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5%以上。积极推荐我市高效节能产品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实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推动环保产品消费。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鼓励机关事业单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能源、水等资源利用效率。
六、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拓宽产业融资渠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和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优先购置使用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在实施重大工程招标时,同等条件下,对采用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绿色融资通道,积极为节能环保企业提供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贷款、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服务。支持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或并购重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及外资进入节能环保领域。
(二)落实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优先保障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国家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以及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除尘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力度。优先保障节能环保产业用地需求,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适当预留部分指标用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对属于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所在地相对应土地等别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三)强化节能环保产业技术支撑,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建产学研共同参与的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立节能环保产业化科技创新示范园区,支持装备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鼓励和引导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建立节能环保创新基地、能源管理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检测中心等,到2016年全市发展到15家以上。培育建设环保产业孵化器,提高其培育和扶植科技型中小环保企业的能力。
(四)做好生产要素保障,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先做好道路、通信、供水、供电、燃气、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优化能评、环评、安评等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效率。加强创新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人才队伍,积极引进国内外领军人才,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政策,促进高素质人才向节能环保产业聚集。
(五)健全评价约束机制,强化产业监督管理。落实百户企业节能量目标,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的评价考核力度,形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倒逼机制。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预警监测。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严控制能耗和污染物增量。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积极开展对重点耗能单位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实行在线自动监控。加强对节能环保标准、认证标识、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节能环保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节能环保市场秩序。
(六)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责任考核,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合理确定考核权重。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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