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唐淮北发电厂根据国家、地方和大唐集团公司、安徽省公司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细则,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规范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
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的监管,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地方环境和蓝天碧水,是每个火电企业应尽的责任。淮北发电厂一贯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多年来不断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本企业机组设备运行状态,制订、修订和完善环境保护制度,相继出台了《做好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大唐淮北发电厂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大唐淮北发电厂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规定》、《大唐淮北发电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大唐淮北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预警制度》、《大唐淮北发电厂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从而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环保工作的同步进行。
自2013年10月份虎山项目2×660MW机组“双投”后,淮北发电厂对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管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规范执行国家关于环保电价加价政策,他们结合本企业机组设施实际情况,从“将机组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纳入厂有关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全过程管理,实现环保无条件达标排放;加强机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和方式调度调整,制定高硫份、高灰份煤的掺配方案,做好高灰份、高硫煤的掺配工作;当环保设施发生故障时,应根据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及时采取调整燃烧及燃料等有效措施,甚至降低机组负荷,直至停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督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进、出口量程和精度符合污染物测量要求,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保证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达标”等50多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同时明确了考核细则,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力度,以确保监管工作到位,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保安全。
原标题:淮北发电厂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