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国电泰州发电公司2号1000MW机组脱硫系统改造后,实现烟囱净烟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5毫克/标准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0.6毫克/标准立方米、烟尘排放浓度2.3毫克/标准立方米。这三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均低于最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之燃机标准,这标志着江苏省、集团公司首台10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实现了超低排放,为打造绿色国电率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泰州公司贯彻国家环保部及江苏省节能减排政策,按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放标准,统一策划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方案,并分步实施。2012年、2013年分别完成了两台机组低氮燃烧、SCR脱硝等改造工作,今年下半年完成了2号机组超低排放环保升级改造,2015年上半年将完成1号机组超低排放环保升级改造。
据悉,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采用石灰石-石膏双塔双循环湿法脱硫工艺,取消GGH装置,在二级塔出口加装湿式电除尘器。脱硫装置原烟气入口二氧化硫浓度按3517毫克/标准立方米设计,设计脱硫效率大于98.58%。湿式电除尘器装置设计除尘效率70%,不仅可以消除石膏雨,捕捉游离液滴,进一步降低烟尘浓度,还可去除烟气中大部分胶状三氧化硫和汞,进一步净化烟气。
泰州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被国家能源局列为2014年煤机环保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石灰石-石膏双塔双循环湿法脱硫工艺及湿式除尘器首次在10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的成功应用,标志着集团公司“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新突破,对我国燃煤发电环保升级改造起到了示范作用。
原标题:泰州公司2号机组率先成功实现“超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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