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了解到,乌鲁木齐市日前获得2013年国家、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22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759万元,自治区财政奖励资金499万元。
据了解,获得资金奖励的项目涉及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
2013年,乌鲁木齐市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结合产业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展开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共完成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2项,其中国家级3项、自治区级9项,涉及4个行业的11家企业,可年节约标煤40万吨。
今年,乌鲁木齐市进一步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力度。目前,乌鲁木齐市经信委组织上报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7项,涉及7个行业16家企业,计划淘汰炼铁产能100万吨,炼钢产能20万吨,铜冶炼产能3万吨,水泥产能15万吨,造纸产能15.9万吨,电力产能7.1万千瓦,电解铝产能0.7万吨,预计将年节约标煤60万吨。
据了解,新疆将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通过资金奖励、税收杠杆等手段化解产能过剩。
原标题:乌鲁木齐获2258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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