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作为环保大省,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把握环保工作形势中准确定位,积极推进“十大任务、五项措施”工作落实,坚持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群众关心的重点,强化污染综合防治,全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今年还在继续加强污染排放、环境治理的工作。“十二五”以来,甘肃省始终坚持将加快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作为实现全省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召开分行业污减排工作推进会、促进会,加大减排资金支持,强化预警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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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无孔不入:细数9月甘肃环保漏洞

2014-09-26 09:13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甘肃省作为环保大省,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把握环保工作形势中准确定位,积极推进“十大任务、五项措施”工作落实,坚持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群众关心的重点,强化污染综合防治,全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今年还在继续加强污染排放、环境治理的工作。

“十二五”以来,甘肃省始终坚持将加快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作为实现全省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召开分行业污减排工作推进会、促进会,加大减排资金支持,强化预警监控和督查督办等形式,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让我们细数甘肃9月的环保漏洞

大禹节水中标约1000万元甘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9月11日,大禹节水中标甘肃省高台县2014年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两个标段,中标额总计约1091.03万元。甘肃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为高台县2014年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高效节水工程材料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一中标人,两个标段的中标额分别为607.66万元、483.37万元。招标公告显示,高台县2014年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共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其中滴灌1.7万亩,管灌0.3万亩。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大禹节水筹划的重大投资项目《河西走廊黑果枸杞高效节水灌溉产业化示范项目》已获得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登记。项目总投资为25.15亿元,预计全部建成达产后,正常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74.58亿元,年利润总额15.25亿元。

9月11日,兰州市环保局对近来检查中发现的5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曝光。5家企业中除城关区一家企业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被责令整改外,其余4家都因在不同程度上破坏大气环境而受到处罚。

9月23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印发《2014年甘肃省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要做好甘肃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将首先在兰州开展空气污染(雾霾)特征污染物及成分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分析不同地区空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特征及成分差异,了解空气污染对居民产生的急性影响和相关疾病患病情况。《方案》指出,要建立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网络,通过长期、连续的监测,逐步开展重点加大扬尘污染防控力度,冬春季外来沙尘天气适时启动沙尘天气应急预案,城区所有土方作业一律紧急停工,工地内裸地、土堆等物料全部覆盖,工地内部不间断洒水抑尘;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近郊四区环卫部门洒水车辆全部上路洒水增湿,沙尘结束后立即组织吸尘保洁车辆上路吸尘,减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

甘肃省节水与除尘扬尘方面有着较大的空间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走进甘肃民勤县,至2013年,共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38处,全县17个乡镇、238个行政村的25.145万人达到饮水安全或基本安全标准。新建县城供水站两个,开工建设日供水规模1.3万吨的城市供水工程,彻底解决了城区的供水安全问题。建成排水泵站7座,解决了城区单位及居民的生产生活排水困难。建成日处理污水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1座,已投入运行。民勤县大力普及高效节水技术。在农业生产中推广管道输水、膜下滴灌、小管出流、小畦灌溉、垄作沟灌、垄膜沟灌、地膜再利用免耕等综合节水技术,目前农业节水措施配套面积达到65万亩;在工业生产中推行废水净化循环利用、中水回用和“零排放”等工业循环节水技术,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今年上半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达到7.9%。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对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强人员培训和运行管理,要稳步探索改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模式,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且具有运管经验的各种所有制投资者、经营者,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进程。

扬尘方面,甘肃省兰州市曾针对城区周边削山造地项目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的问题,采取四项措施予以解决。一是督促施工方制定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及操作规程,并逐家落实各项防尘抑尘降尘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监测并定期在媒体上公布扬尘信息。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县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在制定本辖区削山造地工程扬尘控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派驻专人对削山造地工程实施24小时驻场监察,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各项抑尘防尘措施。三是存在问题的工地整改后,必须经环保、国土、城管执法等部门审核验收,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工。四是加强新开工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并进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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