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十二五”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日前,我市出台了《钦州市“十二五”后两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攻坚大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十二五”后两年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河东污水处理厂、钦州港大榄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及灵山县陆屋镇、石塘镇,浦北县寨圩镇、张黄镇,钦南区那丽镇、犀牛脚镇,钦北区大垌镇、大寺镇、那蒙镇、小董镇等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紧开展河东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化处理技改项目,开工建设市污泥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方案》确定,市本级“十二五”后两年建设污水管网75.2公里,雨水管网75.2公里,总计150.4公里;灵山县建污水管网4.25公里,雨水管网4.25公里,总计8.5公里;浦北县建污水管网14.5公里,雨水管网14.5公里,总计29公里。同时,方案对今年和明年开工建设的镇一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也给予了明确。
目前,我市已建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灵山县污水处理厂、浦北县污水处理厂等8个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2.5万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930吨/日,城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80%、90%以上。
原标题:钦州“十二五”末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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