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在全市民用洁净型煤生产推广推进会议上获悉,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市主城区及周边地区、其他县市区主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洁净型煤使用全覆盖。
根据《邢台市民用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及专项资金补贴使用实施方案(暂行)》,从现在起到2017年,我市将积极有序推进洁净型煤替代普通用户燃煤治理工作,建立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在市主城区、县主城区及周边农村地区形成较为完善的供应体系;今年年底前,市主城区及周边地区、其他县市区主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率先实现由洁净型煤替代原煤散烧;2015年—2017年,各县市区农村地区民用、农用煤逐步实现洁净型煤替代原煤散烧,洁净型煤替代原煤散烧逐步达到90%以上。
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政策扶持上,分为洁净型煤厂项目建设资金补贴和洁净型煤价格补贴两部分。洁净型煤厂项目建设资金补贴标准按照省冀气领办【2013】10号文件的要求执行,价格补贴标准按照原煤与洁净型煤差价补贴。“一城五星”范围内洁净型煤价格补贴暂定200元/吨,其他县市区洁净型煤补贴标准暂定150元/吨。
据了解,我市今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了洁净型煤厂的建设工作,全市共规划建设17家洁净型煤厂,现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4家洁净型煤厂已建成并连续试生产。
年底前,市主城区及周边地区、其他县市区主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率先实现由洁净型煤替代原煤散烧;“一城五星”范围内洁净型煤价格补贴暂定200元/吨,其他县市区洁净型煤补贴标准暂定150元/吨。
原标题:我市将全面推广使用民用洁净型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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