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调查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市、辛集市环保局:
为加强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管,有效规范环保服务企业行为,促进全省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环保厅近期工作部署,决定对全省水、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使用、稳定运转、售后服务等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为充分发挥环保科技在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生产、使用、稳定运行等环节的有效监管非常必要,规范环保企业的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对促进整个环保服务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要认真做好此次调查的组织保障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调查工作安排
调查对象和范围。各设区市、县(市、区)范围内所有安装使用水、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
调查方式和上报时限。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环保局牵头负责,以各县(市、区)为具体组织调查主体,组织辖区内企业认真填报《全省水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调查表》(见附表),经各县(市、区)环保局初步审核把关后,报由设区市环保局审核。各设区市环保局应对各地填报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应赴填报单位核实情况,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各设区市审核工作结束后,将此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调查表等附件,一并文字正式上报省环保厅。上报截止时间:9月30日。
表格下载与联系方式。附表《全省水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调查表》,请登入省环保厅网站主页面下载:www.hb12369.net。
三、调查后续工作
省环保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公示,对个别上报信息进行现场抽查和进一步核实。对问题突出的环保设备生产厂商,将依据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公布相关信息。对问题严重、不履行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公开曝光,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将负责此次调查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于8月25日前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省环保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刘志义
联系方式:0311-87908907 87803670
邮箱:kejichu 319@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邮编:050051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