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监管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且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国办函〔2021〕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7号)等有关要求,现发布舟山市2024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
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污染源信息动态更新,并依托固定污染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现场监测移动端、移动执法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固定污染源监管和“三监联动”工作,实现信息共享、过程留痕、监管闭环。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裕、结构合理、布局优化,基本实现“趋零填埋”危险废物填埋占比控制在5%以内。基本建成多跨协同、整体智治、闭环监管的危险废物治理机制,基本实现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文如下:各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广西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函〔2021〕25号)和《广西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桂环发〔2022〕39号),完善我区危险废物收集
经认定,本案非法排放的生产废水属于《国家危废名录》中废物类别为“hw17表面处理废物”的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t(毒性)。...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由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负责人亲自带队,并联系随县公安局、随县人民检察院共同赶赴现场,现场指挥、现场调度,形成“情报研判—精准溯源—定点执法—督促整治”工作闭环
,初步形成了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模式。...在危险废物监管领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为目标,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试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企业遴选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持续拓展省固废系统与亲清服务平台应用互动,推动问题在线立整立改,挂账销号,落实闭环。二、评估方式(一)市级评估。...依托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亲清服务平台)“一源一码”数据库开展危险废物产生源筛查,动态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清单。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一批工作基础好、减排潜力大的省级以上园区先行先试,率先开展“无废园区”建设,通过强化“源头—过程—末端”全链条处理,推动园区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形成工业固体废物监管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