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遴选的通知,要求2024年4月20日前将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申报材料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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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通知: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遴选

2024-03-13 08:34 来源: 生态环境部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遴选的通知,要求2024年4月20日前将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申报材料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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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环监测〔2023〕4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网络,我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遴选工作。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申报工作,2024年4月20日前将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申报材料(盖章版纸质材料1份)报送我部,电子文档请发至wuranyuan@mee.gov.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倪鹏程、何劲

电话:(010)65646255,65646258

传真:(010)6564625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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