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工厂新能源电池电驱基地VOCs废气治理设施采购招标公告,采购内容包含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催化燃烧CO设备等。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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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新能源电池电驱基地VOCs废气治理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2023-12-27 11:07 来源: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工厂新能源电池电驱基地VOCs废气治理设施采购招标公告,采购内容包含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催化燃烧CO设备等。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电驱基地VOCs废气治理设施采购

2.2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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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交货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工厂新能源电池电驱基地(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汽车大路创意汽车研发产业园二区)。

2.4交货期:两套设备按需分批到厂安调,其中:

(1)2024年2月29日前,电驱厂房设备硬件全部到招标方场地;2024年3月30日前,电驱车间VOCs废气治理设施调试完成具备使用条件,达到净化合规能力。

(2)2024年5月30日前,电池厂房设备硬件全部到招标方场地;2024年7月30日前,电池车间VOCs废气治理设施调试完成具备使用条件,达到净化合规能力。

2.5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税率13%):人民币199.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文件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查验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不满足上述要求,投标按否决处理;评审当日未能通过扫码或查询网址查验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投标按否决处理。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文件开标当日的1个不小于200万元工业废气治理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20时至2023年12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8时30分,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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