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行动方案》)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进行公示。《行动方案》指出,重点区域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核心区及清远市,不含惠州龙门县,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远市连山、连

首页> 大气治理> 脱硫脱硝> 烟气脱硫> 政策> 正文

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12-26 10:26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行动方案》)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进行公示。《行动方案》指出,重点区域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核心区及清远市,不含惠州龙门县,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远市连山、连南、连州、阳山等山区县。

《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为到2025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广州和佛山市二氧化氮(NO2)年均值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地级以上市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