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兴平市城区雨污分流EPC项目(一期)启动资格预审,项目投资总额69774.32万元,项目建设雨水污水管道共31.446km,其中新建雨水管道15.595km,雨水箱涵3.196km,新建污水管道15.851km,新建雨水调蓄池1座,新建雨水泵站1座,新建污水泵站1座。兴平市城区雨污分流EPC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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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近7亿!陕西兴平市城区雨污分流EPC项目(一期)启动资格预审!

2023-12-07 09:16 来源: 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月7日,兴平市城区雨污分流EPC项目(一期)启动资格预审,项目投资总额69774.32万元,项目建设雨水污水管道共31.446km,其中新建雨水管道15.595km,雨水箱涵3.196km,新建污水管道15.851km,新建雨水调蓄池 1座,新建雨水泵站1座,新建污水泵站1座。

兴平市城区雨污分流EPC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平市城区雨污分流EPC项目(一期)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23)58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兴平市;

2.2 工程规模:核定兴平市城区雨污分流EPC项目(一期),建设雨水污水管道共31.446km,其中新建雨水管道15.595km,雨水箱涵3.196km,新建污水管道15.851km,新建雨水调蓄池 1座,新建雨水泵站1座,新建污水泵站1座。项目总投资约69774.32万元,其中涉及铁路部分2500万元;

2.3 项目投资总额:6977432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97743200元);

2.4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兴平市城区雨污分流EPC项目(一期);标段编号: E6104813516467bqhnib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兴平市城区雨污分流EPC项目(一期):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委派);

3.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

3.5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6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设网”录入信息,设计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

3.7申请人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投标联合体资格预审通过后,联合体参与方不允许更换,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申请(3)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限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08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7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3年12月07日 08时00分 起至2023年12月25日 17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6日 9时30分 ,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9.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9.4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38836361

招标代理机构:华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40299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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