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揭阳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烟气净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005.2424万元,建设内容为2条750t/d的焚烧线烟气净化系统及其辅助设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揭阳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烟气净化系统项目招标人为揭阳市广业环保能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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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6005万 揭阳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烟气净化系统招标

2023-06-15 16:19 来源: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揭阳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烟气净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005.2424万元,建设内容为2条750t/d的焚烧线烟气净化系统及其辅助设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烟气净化系统项目招标人为揭阳市广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揭阳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烟气净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揭阳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烟气净化系统项目所需的货物以及必须的附属货物、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

2.3交货地点:揭阳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施工现场。

2.4项目内容:2条750t/d的焚烧线烟气净化系统及其辅助设备。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历日内提交基本设计并提供必要的荷载数据;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详细设计并提供所有设计资料;签订合同后3个月开始供货,除雾化器外其余3个月供完,雾化器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到货,具体供货清单及供货时间由招标人书面通知。

2.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含1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005.2424万元;凡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的烟气净化系统的制造商;(提交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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