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其中规定,A项均符合要求的原化工园区、原化工集中区建议统一认定为化工园区。A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建议认定不合格,限期整改。省工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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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发布

2023-03-08 09:32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其中规定,A项均符合要求的原化工园区、原化工集中区建议统一认定为化工园区。A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建议认定不合格,限期整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提出的园区认定建议,提交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研究,形成报批意见,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认定不合格的原化工园区、原化工集中区,以及2020年认定后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除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外,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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