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间,博天环境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值,该事项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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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被终止上市 博天环境第三次公告

2023-02-28 08:37 来源: 博天环境公告

2月27日晚间,博天环境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值,该事项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之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1)2022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 2022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2022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5)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7)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

根据上交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股票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和 2023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7、临 2023-011)。本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此外,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7,500万元到213,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

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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