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200吨农药原药和中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该项目总投资65000万元,所产生丙酮、甲醇、甲苯、DMF、二甲苯、苯胺类、硝基苯类、非甲烷总烃等多种有机废气污染物将通过新建吸收+RTO焚烧装置进行处理。项目名称:年产152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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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禾益化工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2023-02-02 09:03 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200吨农药原药和中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该项目总投资65000万元,所产生丙酮、甲醇、甲苯、DMF、二甲苯、苯胺类、硝基苯类、非甲烷总烃等多种有机废气污染物将通过新建吸收+RTO焚烧装置进行处理。

项目名称:年产15200吨农药原药和中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工业园矶山工业区

建设单位: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西兴晟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65000万元,在原九江标新纤维有限公司厂址离长江1km外的用地范围内进行本次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南厂区位于现有北厂区西南方向约422.2m,建设产品:二氰蒽醌1800t/a、乙嘧酚500t/a、乙嘧酚磺酸酯100t/a、灭蝇胺500t/a、腐霉利800t/a、异菌脲1000t/a、菌核净500t/a、王铜500t/a、甲磺草胺1000t/a、3,5-二氯苯胺2000t/a、2-氯丙酸系列产品3000t/a(333t/a2-氯丙酸、2000t/a2-氯丙酸甲酯、667t/a2-氯丙酸乙酯)、1,4-萘醌联产苯酐1500t/a、烯草酮2000t/a,南厂区形成年产15200原药和中间体项目。新建生产车间、甲类仓库、乙类仓库、剧毒品仓库、丙类仓库、酸碱罐组、甲类罐组等,建设供水系统、供电系统、冷冻站、事故池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106车间氯丙酸粗品制备过程中氯化反应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氯气,氯丙酸甲酯和氯丙酸乙酯制备过程酯化反应产生氯化氢和少量甲醇、乙醇等VOCs,收集后引到喷淋塔(三级水吸收+二级碱吸收)吸收处理,通过1根25m排气筒(FQ-001)排放。

102车间甲磺草胺、105车间乙嘧酚、106车间腐霉利含HCl的废气在车间经过三级水吸收+二级碱吸收进行预处理;109车间异菌脲含HCl的废气在车间经过三级水吸收+二级碱吸收进行预处理;105车间灭蝇胺含氨废气经二级酸喷淋+一级水喷淋预处理;104车间二氰蒽醌废气二氧化氮经五级水喷淋(通氧气)和一级碱喷淋吸收预处理,未吸收尾气均送至RTO焚烧装置。

101车间1,4-萘醌、102车间甲磺草胺、烯草酮、103车间3,5-二氯苯胺、105车间灭蝇胺、乙嘧酚、乙嘧酚磺酸酯、106车间氯丙酸系列、腐霉利不含HCl的有机废气均分别经车间二级冷凝+一级水喷淋塔+碳纤维吸收预处理,未吸收尾气均送至RTO焚烧装置。

103车间菌核净、104车间二氰蒽醌有机废气经一级冷凝+一级水喷淋塔+碳纤维吸收预处理,未吸收尾气送至RTO焚烧装置。

109车间异菌脲含甲苯有机废气经二级冷凝+树脂吸附预处理,未吸收尾气送至RTO焚烧装置。

103车间、104车间、105车间、109车间烘干废气经水浴除尘预处理,未吸收尾气送至RTO焚烧装置。

南厂区各生产车间经预处理后的废气、甲类罐区1、2的呼吸有机废气、111车间高盐废水除盐废气、危废库废气经收集后一并进入搬迁南厂区新建的RTO焚烧装置处理(RTO焚烧+二级碱吸收),RTO焚烧尾气和厂区燃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一起经 1根35m 排气筒(FQ-002)排放,经处理后的氯化氢、氯气、二噁英、氨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标准要求;丙酮、甲醇、甲苯、DMF、二甲苯、苯胺类、硝基苯类、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表2中标准要求;硫酸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异丙醇、三乙胺、乙酸排放浓度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 (HJ582—2010)附录 C 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估算方法计算出的限值要求。

搬迁南厂区建成后,北厂区现有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产品都停止生产,污水处理站MVR蒸发除盐装置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仍然进入现有北厂区内已建RTO处理焚烧装置集中处理,通过1根 35mFQ-003(原编号DA001)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二噁英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表2标准要求,甲醇、甲苯、丙酮、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表2标准要求。(2)无组织废气

通过采用自动投料方式、在密闭的情况下转移物料、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采用自动控制工艺等措施减少生产区无组织废气排放。为减少罐区无组织排放,液体物料均采用槽车运输,槽车与罐的连接采用新型的干式快速接头,槽车卸料时(即罐进料)槽顶与槽车用气相平衡管连通。罐顶采用氮气保护、对易挥发的物料采用自循环的方式,减少自然挥发的废气量。甲类罐区排放的甲苯、二甲苯、甲醇等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RTO焚烧装置处理,酸碱罐区和甲类罐组的盐酸、硝酸储罐采用水吸收,二硫化碳储罐采用水封,减少罐区无组织废气排放。危废库进行密闭,在危废库安装抽气系统,将危废库中产生的有机挥发物抽出后经与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同进入RTO焚烧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减少危废库无组织排放。

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废气氯化氢、氯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废气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NH3、H2S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3)在线监测

在本项目FQ-002、FQ-003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指标为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南厂区工艺高盐废水、工艺低盐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实验室废水、制纯水废水、循环冷却定排水、初期雨水、北厂区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北厂区外购蒸汽冷凝水及生活污水等。

南厂区外购蒸汽冷凝水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北厂区外购蒸汽冷凝水作为清下水外排。

搬迁南厂区其他低盐废水、废水处理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实验室废水等其他生产废水分酸性、碱性废水管道输送至含油废水罐组分别暂存,分别管道输送至北厂区污水处理站酸、碱废水收集池,111车间高盐废水经除盐预处理后的废水,经架空管道输送至北厂区废水处理站的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先经物化处理系统,采用中和+隔油沉淀+均质+脉冲电凝+芬顿反应+芬顿沉淀+调节池工艺处理;物化系统处理后的废水和生活废水一起进入生化处理系统,采用厌氧+水解酸化+好氧+兼氧+二级好氧处理,后进入深度处理系统,采用催化+絮凝沉淀+BAF-C/N+BAF-N,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均排入污水管道,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外排废水中污染物pH、COD、BOD5、SS、氨氮、色度、石油类、盐分、总氮、总磷、硝基苯类、挥发酚、苯胺类可达到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无接管标准的特征污染物硫化物、总氰化物、AOX、氟化物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甲苯、二甲苯、铜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一级标准,经北厂区处理达标后排入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离心机、真空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75~90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车间厂房隔音、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有:生产过程产生的蒸馏、精馏残液、残渣、滤渣等、废盐、废有机冷凝液、废水处理污泥、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碳纤维、废树脂、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未沾染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废碳分子筛等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等。

各类危险废物均委托有相应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未沾染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废碳分子筛可由废旧资源回收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搬迁南厂区新建两个各643.74m2危废暂存库(合计1287.48 m2),运转周期可达1个月,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原料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重点防治区(含各个甲类车间、烘干车间、制氢站加氢车间、甲类仓库、剧毒品库、氯气钢瓶库、甲类罐组、酸碱罐组、二硫化碳罐组、危废库、初期雨水(事故)池、含油废水罐区管沟)及废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在厂区及周边设置3个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止泄漏,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配置防火灭火器材;在储罐区周围设置围堰和收集池,液体化学品原料分区存放并设置地沟和收集池;反应釜均地上架空设置,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制订企业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本项目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三级防控相关要求。

本项目南厂区新建1个716m3事故应急池,1个3053m3初期雨水池(兼做事故池),北厂区已建1个700m3事故应急池,2个各1000m3初期雨水池(兼做事故池),并合理设置收集系统,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或者废水泄漏,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应立即停产,及时抢修。

7.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本项目南厂区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101~106车间、109车间、甲类储罐一、二、酸碱罐区、危废库一、二周边50m范围,二硫化碳罐区周边100m范围;北厂区污水处理站周边100m范围,制剂车间周边50m范围。根据南昌三维测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测绘报告,距本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南厂区厂界南面985m处的东边邬家。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调查、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结果为无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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