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泰安市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站补充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详情如下:泰安市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站补充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泰安市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站补充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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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万!泰安市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站补充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11-10 13:22 来源: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11月9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泰安市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站补充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泰安市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站补充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泰安市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站补充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cn)对所投标包进行投标备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02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336

项目名称:泰安市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站补充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940.81万元

最高限价:940.81万元

采购需求:

1.jpg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6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cn)对所投标包进行投标备案。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31-88038619、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6288136、交易中心CA锁办理电话0538-6288116,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五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方式:0538-6220370(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董芳????联系方式:0538-866923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东岳大街481号

联系方式:0538-887770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538-8669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芳

联系人电话:0538-866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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