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政府印发《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将围绕“一条主线”,明确“三个目标”,聚焦“四大战略”,充分彰显“美丽常熟”绿色发展之美、城乡宜居之美、自然生态之美、秩序和谐之美。一条主线,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个

首页> 大气治理> 脱硫脱硝> 烟气脱硫> 政策> 正文

《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40个重点项目投资超240亿

2022-06-10 09:35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常熟市人民政府印发《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将围绕“一条主线”,明确“三个目标”,聚焦“四大战略”,充分彰显“美丽常熟”绿色发展之美、城乡宜居之美、自然生态之美、秩序和谐之美。一条主线,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个目标,即争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和无废城市,环境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示范县(市)。四大战略,即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安排40项重点项目,总投资超过248亿元。

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序言

“十四五”时期,是常熟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常熟在新起点上高水平推进美丽常熟建设,打造全国现代化建设县级标杆城市的关键五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围绕“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和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总目标,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规划是今后五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系统总结常熟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积极成效,综合研判“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第一章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常熟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心目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总体工作方针,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一)绿色发展成效显著

优化产业布局。一是制定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划定优先保护单元17个、重点管控单元48个、一般管控单元12个,全面落实“2440”“不见面审批”等要求,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及环境污染重的项目入区。二是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布局,积极培育创新平台建设,新增省级技术中心37家,优化工业用地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提升入区项目质量和水平。三是推进印染行(企)业高质量发展,印发《常熟市印染企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实施方案》和《常熟市印染企业高质量发展中推行智能化、自动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成立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专委会,统筹推进印染行业整体转型发展工作,开展全市印染行业及10个具有印染定位的“工业集聚(中)区”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对照高质量发展标准,从提升印染企业集约集聚水平的角度出发,对全市现有136家印染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四是先后出台《关于开展常熟市工业企业“零地增长”的试点办法》、《关于深入推进企业“零地增长”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在不增加用地指标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存量企业土地容积率,到2020年底,已完成十五批140个项目,预计新增或改扩建建筑物302万平方米。

持续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常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34号),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严格执行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要求和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要求,累计完成关停115家化工企业,实施“散乱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3+N”行业为重点,累计关停企业1600余家、完成整治5800余家,腾出土地资源3468.66亩,降低能耗18.55万吨标煤。持续推动企业绿色节能生产,每年实施节能技改项目30项以上,中电常熟燃气热电项目、金陵海虞热电替代扩建项目开工建设,促进能源结构转型。

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在全省范围率先开展实施《绿色发展引领区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积极打造绿色产业链,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其他工业集中区全部建成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推进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重点项目建设,列入实施方案的15个项目全部投运,累计完成投资15.27亿元;推动构建全市碳交易市场,组织全市127家企业参加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培训会,促进常熟发电公司、华润电力等首批电力企业加入碳交易市场。

培育创建产业特色小镇。制定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实施方案,提出“提升产业特色,打造富有亮点的特色小镇”总体培育创建思路,按照重点培育和梯队培育相结合的创建路径,海虞镇以“无忧小镇”主题成功创建国家级特色小镇,常熟云裳小镇顺利通过2018年度江苏省级和苏州市级特色小镇考核,培育创建成效良好。

(二)治污力度持续加大

(1)全力推进“263”专项行动

制定《常熟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263”专项行动办公室,着力实施“减煤”“减化”,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淘汰力度,对沿江化工行业进行优化提升整治。开展区域水环境、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环境隐患等六个方面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空间保护水平,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强化绿色金融等激励机制,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2)坚决打赢蓝天行动保卫战

严格落实《常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常熟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着力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十三五”以来,常熟市积极推进区域供热管网建设,减少燃煤废气点源,鼓励企业采用轻烃、生物柴油、电等清洁能源淘汰小锅炉。综合运用关停淘汰、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完成10-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清零”目标。调整禁燃区范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到全部行政区域。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印发《常熟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化工和印染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市累计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726家、砖瓦生产企业整治34家,VOCs全过程污染控制89家、清洁原料替代28家、工业企业废气深度治理项目69个。

积极推进扬尘防控。制订建筑工程领域扬尘专项督查方案,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开展督查,抽查工程项目1513个,排查治理扬尘问题1075个。督促企业抓好工地围挡设置、裸土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垃圾清运、物料堆放等扬尘防控的重点环节,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立“8小时”外监督巡查机制,开启双休日、节假日、夜查巡查模式,提升防尘治尘效力。依托“智慧住建”全力推进“扬尘治理综合平台”的搭建,实现扬尘监控数据信息的全时段联网传输,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超标情况监控,达到工地扬尘超标即发现,发现即处理的效果。强化码头堆场扬尘治理,按照“粒料进库、粉料进仓、密闭输送、场地冲洗、车辆清洗”要求,落实裸土覆盖、雾炮喷淋、车辆冲洗等防扬尘措施,切实提高码头扬尘治理水平,完成内河码头综合整治工作共计442家,现存持证码头均已完成扬尘整治工作。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工作,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783辆,黄标车2万多辆;推进港口水平移动机械“油改气(电)”,淘汰更新驳运车辆13辆;加大绿色能源车辆投放,新增、更新444辆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开展道路联合执法、移动遥测等专项检查,严控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开展油气回收执法检查,对全市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责令改正。

大气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常熟市二氧化硫削减量9452.98吨、氮氧化物削减量10192.48吨,减排比例均达到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全市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共127家,废气排放达标率为98.8%,与上年相比上升了6个百分点;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中纺织业有80家,在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中占比63.0%,废气排放达标率为99.3%。

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提升。2020年常熟市PM2.5年均值由2015年的57ug/m3下降至32ug/m3,下降了43.9%,达到35ug/m3的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由2015年的66.8%上升至2020年的85%(位列苏州大市第三),完成了不低于81%的年度目标。各污染特定百分位浓度,除臭氧外,其他指标均大幅下降。

731.png

图2-12011-2020年常熟市大气污染物特定百分位浓度变化情况

(3)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积极落实省、苏州市“水十条”的工作要求,以“263”专项行动、“333”专项行动、长江修复攻坚战等为有力抓手,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源地保护扎实有效。积极开展长江、尚湖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年度安全保障评估,加强水源地保护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推进实施滨江水厂、二水厂、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实施流域系统性治理。全面实施长江、太湖流域、望虞河、阳澄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探索乡镇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制度,对不达标断面涉及企业实施强制减排。开展长江环境大整治、环保大提升专项行动年度任务,实施入江支流综合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沿江废气排查整治以及水源地保护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完成环境大整治任务51项、环保大提升任务133项。不断加快推进太湖、阳澄湖以及“水十条”744项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望虞河沿线环境整治行动三期153项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河湖“两违”工作整治问题实现有效清零,完成时间和完成率均位列苏州大市第一。常熟市流域系统性整治工作成果显著。

高效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一是编制《常熟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采取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方式,深入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3%,获评国家“镇村污水治理县域综合示范区”。二是深入推进城乡黑臭河道整治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排查并完成整治城乡黑臭水体共计346条,完成投资3.4亿元,同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持续加强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巩固河道治理成效。三是推进面源污染治理,整治完成县级规模养殖场100家、省级规模33家标准养殖场,实现全市规模畜禽场资源化利用率100%,落实轮作休耕举措,全市轮作休耕面积约5.9万亩。2020年常熟市化肥施用量为20569吨,较“十二五”末减少了7733吨,“十三五”期间,化肥施用量呈逐年下降态势。四是创建排水达标区,编制《常熟市城区排水达标区创建方案编制大纲》,确定以城区引清通道两侧区域为主的创建先行区26个,全面推进“333”行动,开展提质增效达标区创建,完成汽修洗车业、餐饮业、医疗卫生机构、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工业企业等重点排水户2927家的督查整改,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养护排查,累计完成污水管网养护排查1100公里。

水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常熟市COD、氨氮、总氮、总磷削减量分别为1312.54吨、145.45吨、424.97吨、37.98吨,完成市级下达的水年度削减目标。全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共189家,涉及纺织染整业、污水厂等多个行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6.2%,与上年相比上升了1.6个百分点。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中纺织业有124家,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7.1%,与上年相比上升了0.1个百分点;污水厂有22家,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7.7%,与上年相比上升了4.7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长江和尚湖2个饮用水考核断面水质稳定保守优Ⅲ比例100%。2020年全市国省考重点断面优于Ⅲ类水的比例达到90%,比2015年提高45.6个百分点;全部84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Ⅲ率分别达到96.4%和86.9%。水功能区达标率以及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13条通江支流水质优Ⅲ率保持100%。完成消除劣V类水质目标。

732.png

图1-22015-2020年常熟市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变化情况

(4)持续固废及土壤污染系统治理

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落实省、苏州市“土十条”工作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亦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开展固废危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实施“清废”专项行动开展城乡督查182次,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结合长江环保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大排查、“减存量、控风险”、贮存场所规范化整治等专项行动;出台水处理污泥规范化管理规定,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300家重点单位危废规范化达标建设。

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制定《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市520个小区、215个行政村、545家公共机构及相关单位、1337家工业企业实行垃圾分类。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建成投运,其他垃圾实现全量焚烧;建筑装修垃圾经破碎筛分实现资源化利用,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建立“就地+就近+集中”统筹处置模式;可回收物依托智能回收箱、易丢丢平台和集中投放点,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回收。全市累计建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处理站场130处。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完成106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基础信息采集、12个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调查工作,建立常熟市重点行业企业点位“一张图”,制定高关注度地块名单和初步调查企业用地名单;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由第一批17家企业扩充至175家企业,并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同时编制《常熟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常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实施方案》、《常熟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等规范污染地块开展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

推进受污染地块治理。编制完成《常熟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计划(2018-2020年)》,强化划定成果的应用,根据不同耕地质量类别采取针对性的农艺调控措施,实现安全利用,全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7%,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建立针对重度污染区的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制度。实施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开展电镀企业环保专项整治、重金属防控区专项治理、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评估以及涉锑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整治;完成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调查。

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严格执行省人大常会《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深层地下水保持零开采;开展12个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以及35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地下水调查,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三)生态保护积极向好

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围绕“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目标,协助完成全市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划分工作,已划定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8处(面积为36.32平方公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9处(面积181.04平方公里);编制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制定《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红线涉及区域的板块以及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四湖”(尚湖、南湖、昆承湖、琴湖)修复为契机,实施湿地修复、河道疏浚、绿化种养、水源地巡查保护等一系列红线区域保护工程,有效提升了红线区域的环境质量。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推动实施“绿盾”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现场核查,未发现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常熟市望虞河清水通道湿地保护小区和常熟市昆承湖湿地保护小区,形成了以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和昆承湖湿地保护小区为主体的南部生态屏障区,以尚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南湖省级湿地公园为核心的西部生态保育区,以长江湿地保护小区为核心的北部生态廊道,建成江苏省县级市首个湿地生态监测中心,成功入选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统筹开展城乡国土绿化,实施长江沿岸造林绿化。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变更工作,建立植树造林、森林采伐、规划调整、占用征收林地、毁林开垦和森林灾害等森林资源档案,全面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制定《常熟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着力整治河湖水域侵占、环境杂乱、水质污染、生态退化等一系列问题。

开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印发了《常熟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通过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排查整治长江排口,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染防治,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优化水资源配置,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等八大措施手段,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铁黄沙及螺蛳湾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列入省沿江岸线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特色示范工程。开展长江沿线区域“三化”行动,通过实施“绿化”、“净化”、美化”工程,打造“一廊六区”长江大公园,整治江堤沿线村庄环境,美化长江岸线构筑物,共排定任务164项,超额完成200多项,沿江区域新增绿化5000多亩。

有效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湿地植物与鸟类资源普查,共发现湿地植物400余种、湿地鸟类213种,建立翔实的本底调查数据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工作,通过“12345”热线、市民来电等方式救助野生动物400余次,救助野生动物1350余只,查处违法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2次。开展增值放流活动,在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张家港河投放土著鱼苗26万余尾,进一步优化水生生物种群结构。开展松材线虫、松干蚧、美国白蛾等外来物种防控,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强化检疫源头管理,组织实施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生态文明创建积极推进。编制完成《常熟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30)》,全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高分通过现场核查。不断推进美丽镇村、生态文明镇建设,加强“绿色学校”等各类绿色细胞建设,在江苏省率先实现生态文明镇建设规划“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建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5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9个,建成省美丽乡村“面上示范”6个、苏州市美丽村庄示范点13个、苏州市三星级康居乡村110个,塔前小学、常熟国际学校已建成为省级绿色学校,滨江实验中学等15所学校成功创建苏州市节水型学校,沙家浜中学等5所学校成功创建江苏省节水型学校。

(四)环保基础不断夯实

编制《常熟市打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行动攻坚战实施方案》,推动实施20项全市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电常熟燃气热电项目主体工程厂房结顶,配套天然气管网取得核准意见;金陵海虞热电替代扩建项目两台机组投运;萃隆铜业楼宇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取得省发改委核准意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稳步提高,新建城东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扩建虞山、辛庄、八字桥3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5万吨/日;新建互联互通管网29.1公里,新建污水主支管网363公里;建设1个通沟污泥处置设施(城西厂通沟污泥),规模60吨/日;对全市10座城镇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建设5个尾水生态湿地净化系统(中创、城西、虞山、辛庄、八字桥),规模10.9万吨/日;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一期、二期PPP项目投入运营,三期PPP项目完成建设。建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1处、垃圾焚烧厂2座,城市生活垃圾实现全量收集、全量焚烧,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持续推进“千村美居”工程,创建“无散乱污村”,优化农村住房空间布局,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9-2020年完成道路铺设712.3公里,河道清淤疏浚231.8公里,河塘驳岸建设339.4公里,拆除违章建筑136.6万平方米,新(改)建公厕1134座,全市行政村环境整治启动率达100%,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推进城乡补绿增绿工程。新增(更新)绿地、林地252万平方米,完成文化片区金山路等路段慢行系统绿地建设,完成琴川城市公园建设及常浒河北侧滨河绿带改造工程,完成绿源公园、漕泾绿地、肖泾游园、香山绿地等10万平方米游园节点提升改造工程,2020年底,已基本实现“500米入园,300米见绿”的绿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人居环境的需求。

(五)风险防控扎实推进

推进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完成了325厂次的环境风险企业数据的填报和163家企业的预案备案工作。在苏州大市率先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突发水污染事件以及突发固体废物污染事件等3项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推进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企业开展以“风险隐患整治、应急能力提升”为核心的企业环境风险自查自改,大力实施两个化工园区环境治理工程整改和环境应急防控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开展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暨“八查八改”工作。严格核与辐射项目审批,积极开展放射源单位监督检查,实现放射源全寿期跟踪监管。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累计出动400多人次对全市8家医院、12个集中隔离点、15家污水处理厂连续开展定点帮扶、监督检查和采样监测。

(六)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打造“智慧环保云”监管系统。先后建设了77个水质和18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环境质量动态监控等信息化系统,打造“天地一体化”监控体系,300多家重点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190多家重点废水排放单位安装废水总量控制设施;完成了江枫桥、白宕桥、昆承湖湖心、练塘望虞河桥水质自动站改造;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污染排放数据库,累计完成近100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在苏州地区率先实施IC卡刷卡排污,所有监控数据统一采集、统一审核、统一传输、统一预警,全市基本实现水、气、声、放射源监控的全过程全覆盖。

构建环保执法监管新格局。结合江苏省镇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在各镇成立综合执法局,与常熟市各部门联合执法,下放39项环保行政执法权,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监管执法“常熟模式”。积极打造“绿刃”环保执法品牌,开展专项行动15次,组织“双随机”抽查等集中执法行动超过60次,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管,累计检查各类污染源和环境风险源超2800家,查处各类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超过400件。严格落实新环保法要求。运用区域限批和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坚持重典治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2016年至今,执法局共出动60390人次,检查23690厂次,本级立案查处901件,移送镇域综合执法局案件线索1288起,罚款金额近1.4亿元,下发行政处理意见443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3起,查封、扣押68家,限产、停产88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8起,刑事犯罪案件47件,调处各类举报20060件。

推行“环保管家”服务。构建市、镇(园区)、企业三级“环保管家”服务体系,推广优化企业生态文明委员和环保总监制度,下发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手册,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开展精准化特色培训和行业环保标杆培育活动,升级优化环保“企业通”信息化平台,打造政企交流互动平台。2020年底,“环保管家”入驻80家,重点企业签约136家。配合做好“常熟市网上中介超市”相关工作,引导环保类中介单位办理入驻常熟市中介超市登记手续,已有100多家环评及咨询单位登记入驻中介超市,有1451个环评和环保管家项目在超市成交。

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延伸环保监管网格体系,创新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实现重点企业专职环保监督员全覆盖。开展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编制下发环境管理标准化手册,制作企业日常环境管理须知短片,分板块培训91场次、覆盖超过6100人次。公布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红黑榜”,出台实施差别化水电费政策,督促企业环保信息全公开,增加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

高质量办理信访问题整改。常熟市严格做好环境信访调查处理。环境信访不断压降,2020年全市环境信访总数2094件,较2019年压降率达21%。对8000多个“散乱污”整治点位全面开展“回头看”,办理各级曝光问题204件、污防综合监管平台交办线索3021件。开通IM信息云短信平台双向短信服务,及时通过短息将信访分流和办理情况回复给信访人,除因匿名、无联系方式等无法直接回复的情况外,回复率达到100%,信访问题解决群众满意率达99%。紧盯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7年省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各级“263”曝光等“4+1”问题以及上级挂牌督办、市级突出环境问题清单,落实局领导包案化解制度,进一步细化整改时限和措施要求,通过部门联合执法、督查通报、验收销号等制度,确保全面完成各类问题整改限号,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

(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完成环境执法监管垂改工作,创新环境执法,建立联合执法、驻守检查的执法模式;全面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健全环境执法联席会议、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推动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出台《常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施职责清单、“一票否决”、点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河长”、“湖长”和“断面长”制度,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制度,对不达标断面涉及企业实施强制减排。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推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不见面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等模式,从源头上防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深化“绿色金融、助推“263行动”战略合作,积极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深化“企业环保接待日”和“环保干部与企业结对帮扶”制度,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要求,坚决杜绝“一刀切”问题;在重点企业推行生态文明委员和环保总监,健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用评价和差别化价格等政策,构建奖惩分明、公平透明的监管机制。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常熟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调整后的21项指标内容,21项指标中完成20项,完成比例95.2%。其中,“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PM2.5年均浓度总体下降比例”、“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比例)”、“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值”、“生活污水处理率”等多项指标已优于2020年目标值;不达标指标为地下水点位极差比例,2020年3个监测点位中2个为Ⅴ类水,主要超标因子为氯化物、总硬度、氨氮、总大肠菌群等。

表1-1 常熟市“十三五”主要目标指标预期完成情况表

733.png

734.png



第二章存在的问题及机遇挑战

一、主要问题

(一)产业绿色转型任务艰巨

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由于常熟市乡镇工业经济起步早、发展快,受早期规划等相关限制因素影响,我市印染、电镀等布局不尽合理、结构水平不高、部分工艺设备落后等问题显现,“厂夹居”废气、“散乱污”企业和产业结构的问题仍占本市环境信访的绝大部分,群众反映依然比较强烈,仍然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能源结构依然偏重。“十三五”期间,常熟市虽逐步形成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三大支柱产业,但主要工业行业中,电力热力、黑色金属冶炼、化工、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等六大重点耗能行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例约为26%,而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上工业比重高达75.6%,“十三五”期间,六大重点耗能行业企业的万元产值能耗逐年上升,已由2017年的0.5299吨标煤,上升至0.6103吨标准煤,远高于0.2820吨标准煤的全市平均水平,产业升级、节能降耗压力不减,“重型化”产业结构、“煤炭型”能源结构、“开发密集型”空间结构尚未根本改变。

735.png

图2-1常熟市部分行业产值及能耗情况

(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增大

大气环境臭氧问题显现。受全市排污总量大、秋冬季气象条件较差等因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仍然任重道远。春夏季以臭氧污染为主,2020年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有148天,占40.4%,与其他指标相比,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达标率最低,污染负荷比重不断上升。

湖库水环境质量有所波动。虽然常熟市断面水质总体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有所提高,但城区水环境质量亟待改善。自2016年以来南湖荡、尚湖富营养指数总体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已接近富营养的临界点,应加以高度重视。昆承湖湖心断面总磷年均值仍超Ⅲ类水质限值,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总氮、总磷、叶绿素a为成为影响常熟市湖泊的主要污染物。

736.png

图2-22014~2020年常熟市主要湖泊富营养指数变化情况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快

由于常熟市人口增长、城市规模扩大、村镇布局调整,现有的环保基础设施已无法完全满足需求。环境质量改善面临着治理能力不强,总量不匹配,分布不均衡,标准不够高,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与瓶颈。一是垃圾分类质效有待提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尚显不足,存在部分历史遗留固废填埋场未完成规范性整治的隐患;二是城区部分区域存在雨污混接,部分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农村部分区域收水管网存在空白区;三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存在短板,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养护不到位,村庄规划统筹能力仍然欠缺,村民环保意识薄弱,整治行动面临诸多问题,生态环境治理压力凸显。

(四)环境风险隐患防控不容忽视

由于全市存在经济总量大、排污单位多、部分区域规划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等情况,在面对上级组织的各类督查检查、全市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都暴露出不少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亟待解决,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历史遗留的固废填埋场地问题等问题。此外。2020年全市2000多家企业共产生危险废物约30万吨,年产生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占全部企业数的70%左右,危险废物监管能力相对薄弱,大量的危险废物已成为污染环境的一大隐患。

(五)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常熟市环境执法监管人员力量、装备和业务水平与“十四五”环保铁军队伍建设要求尚有差距,执法模式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环保司法联动还不够深入,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尚未取得明显进展,违法排污成本偏低的局面尚未完全扭转。尚有不少中小型企业对环境保护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主体责任的落实还不到位;部分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仍较为薄弱,与“十四五”更高更严的环境保护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环境管理模式依然以行政、法律等手段为主,环境经济政策等运用还较为缺失,在调动企业积极性等方面有待提高;另外,公众环保意识虽然总体上在逐年提升,但“上头热、下头冷”、“重口号、轻行动”等现象也依然存在,生态环保氛围、资源节约和绿色生活方式尚未完全形成。

二、发展趋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进入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将继续向好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将呈现诸多新要求:

一是继续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大转变之一就是从抓污染物总量减排,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同时兼顾总量减排的转变,由总量控制转为环境质量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调整。环境质量改善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目标,也是评判环境保护工作的最终标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会继续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并将其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各种手段实现环境质量提升,并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真切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切实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绿色发展要求将会进一步提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这标志着绿色发展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意志,正式成为党和国家的执政理念。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的问题,“十四五”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而绿色发展正是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和重要标志,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的重大举措。此外,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倒逼作用不断强化,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客观需求也不断加大,“十四五”时期绿色发展要求将会进一步提高。

三是环境保护仍处于新老问题交织的阶段。“十四五”时期,我国仍将处于新老环境问题交织的复杂阶段,过去长期存在的环境问题,如二氧化硫、PM2.5、氮氧化物空气污染,黑臭水体,土壤重金属污染等将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未能完全消除,过去较为分散和不突出的环境问题,如臭氧、VOCs等空气污染以及城乡固体废物处置等又将陆续地凸显出来。当最集中和突出的问题与矛盾得到缓解,过去相对分散和隐含的矛盾就会暴露并突显出来。

四是2035“美丽中国”目标提上日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2021-2025年既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因此“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需要以实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为指导,开始研究设置“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阶段性目标,提前谋划质量根本改善攻坚,为“十五五”、“十六五”奠定基础。

(一)面临的机遇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十四五”时期,我国面临不同以往的形势,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生态文明建设将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污染防治将继续保持攻坚战力度,是“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确定因素,为“十四五”期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常熟市作为山水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山水资源禀赋,始终秉持“生态立市”战略,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低碳理念普及等方面不断发力,常熟市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渗透到城市管理、规划布局、能力建设、人民意识等方面,为“十四五”期间各项生态环境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在新的布局形势下,在生态文明的高战略定位引导下,有利于常熟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美丽常熟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是重大区域战略带动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均已上升国家战略,“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战略也向纵深实施。常熟市是重要的沿江节点城市,这些重大区域战略的实施,都为常熟市提供了新的外部发展环境,并迎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性机遇。其一,常熟市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平的绿色生态带、黄金经济带、文化旅游带,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带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其二,常熟市将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努力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长三角重要城市。其三,策应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要求,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亮相,苏州片区承担起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定位,常熟市将加快苏州自贸片区常熟联动创新区建设,争取在前沿技术和高端人才流动等方面先行先试。其四,在区域战略的叠加效应下,常熟市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双百行动”,腾笼换鸟、盘活存量,合理确定工业用地的规模,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对常熟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到有效的带动作用。

三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供重要保障。2020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其贯彻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同时结合我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现实需要,对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提出了系统性的安排。近年来,常熟市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已逐步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也落地见效,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问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十四五”时期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将不断向纵深挺进,有助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有利于引导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和行为、引导企业的绿色生产理念和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绿色生活价值观和实践,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四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路径指引和强大动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将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向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全面转型,为常熟实现经济根本转型与环境根本改善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全面降低碳排放强度,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有利于苏州破解产业结构偏重、化石能源消费高等发展瓶颈制约,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同时,发挥减污降碳的协同效应,从源头降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将从根本上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面临的挑战

一是资源环境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受国内外疫情影响,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常熟市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偏重的产业结构、开发密集型空间结构尚未根本转变,资源环境负荷较大,传统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转型难度大,绿色发展格局尚未根本形成。随着当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发展路径瓶颈显现,进一步淘汰压减落后产能难度加大,政府财政负担将显著加重。预期“十四五”时期,产业、能源等结构调整阵痛短期仍将持续,环境保护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仍将处于战略相持阶段。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进入爬坡期。尽管“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进步,不再“欠新账”,但仍未走出“还旧账”的阶段,生态环境保护依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尽管走过了攻坚克难期,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道路依然任重道远。当相对容易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得到普遍改善,要进一步将生态环境质量从“及格”提升到“良”乃至“优”,所须付出的边际成本可能会愈发高昂,总体上环境质量进入缓慢的改善期。

三是外部形势变化可能对生态环境保护产生影响。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大流行造成重大冲击和多维度影响,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更多非经济因素挑战。常熟是对外依存度较高的开放城市,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形势下,外部局势变化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等结构调整造成一定影响,对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带来更大挑战。

四是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步伐仍需加快。当前的环境治理体系还存在对行政管制、市场经济政策和社会治理政策的边界和分工不清、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各个治理主体发挥的作用不平衡,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环境政策体系尚未充分体现对各类治理主体的有效激励和约束,社会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公众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践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养成简约适度生活方式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第三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苏州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源头治理作为根本策略,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抓长江大保护,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强化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实现常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基本原则

(一)绿色引领,生态优先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以绿色发展的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生态保护作为优先任务,守住生态保护的底线,提升美丽经济的价值,着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和富民优势,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应相统一。

(二)以人为本,共治共享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观,既按照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对各领域、各区域、各生态要素保护和治理进行统筹安排;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突出重点,彰显特色

根据常熟市“山水古邑、江南福地”的自然人文特色,结合自然特征,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集中力量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整治与修复,合理安排项目布局,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综合治理修复效益,促进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与人地和谐。

(四)改革创新,示范先行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三、规划期限与范围

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实施限期2021~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规划范围为常熟市全域。

四、目标指标

(一)总体目标

展望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提前达峰后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面实现建成“美丽中国”标杆城市的远景目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到2025年,美丽常熟建设的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动力机制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保护空间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城乡人居品质大幅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会公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争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和无废城市,环境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示范县(市)。

(二)指标体系

根据新时期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新目标,参考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熟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等,综合考虑指标的延续性、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突出可达、可控、可预见,约束、预期和引导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空间管控、人居生活环境改善等多个层面,共设置28项指标,以此引导常熟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需求。

表3-1 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737.png

738.png

注:①“十四五”时期,常熟市国考断面6个,省考断面9个,合计省考以上断面15个;

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指包括城市和集镇区(含被撤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量占总产生量的比例;

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指进行生活污水整治的自然村个数占总自然村个数的比例;

④自然湿地保护率指受保护的自然湿地面积占自然湿地总面积的比例。

⑤预期性是指“十四五”时期期望达到的指标,约束性是指在预期性指标基础上,“十四五”时期是必须实现的指标。

第四章“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将围绕“一条主线”,明确“三个目标”,聚焦“四大战略”,充分彰显“美丽常熟”绿色发展之美、城乡宜居之美、自然生态之美、秩序和谐之美。一条主线,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个目标,即争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和无废城市,环境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示范县(市)。四大战略,即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彰显绿色发展之美

(一)优化调整空间结构

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布局。致力打造“山水美丽之地,时尚魅力之城”,加快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格局。积极响应苏州市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全面向南融入苏州主城区。推动差异化的全域均衡发展,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结合山水园林城市特色,打造主城公共活动集聚区。统筹集约利用沿江地区的岸线资源,积极引导北部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碧溪、海虞等生活片区与产业园区的功能融合发展。发挥尚湖、辛庄、沙家浜西南部地区的区位衔接和生态资源优势,提升东南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激发后发优势。集约高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重点做好乡村工业用地的拆旧、腾挪、置换工作,加快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注重完善生产生活配套功能,提升园区的空间风貌与环境品质。

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落地。推进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协调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科学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保证生态功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统筹国土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研究空间布局,结合基本农田布局、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等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合理确定村庄布点和建设规模,防止城市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确保耕地和永久农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探索规划“留白”制度,严禁突破城市开发边界红线,倒逼城镇发展模式转型升级,集约、紧凑用地,避免“摊大饼”式的继续扩张。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河道管理范围边界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严控增量,激活存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力争未来5年实现全市增量负增长。以“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全覆盖为抓手,着力打造“零地增长”模式。坚定不移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推动土地资源向产业含绿量、产出含金量、科技含新量高的优质投资项目倾斜。创新打造“三优三保”升级版,推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因地制宜利用闲置厂房、仓储、校舍及控保建筑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开发区“腾笼换鸟”和“二次创业”。大力推进存量建筑活化利用,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公共配套服务功能提升提供载体和空间。鼓励空间功能混合和土地复合利用,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二)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国家落后产能退出指导意见,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两高”行业低效低端产能。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升级,积极采用环境友好型技术。利用常泗工业园等平台,加快资源承载能力有限的产业实现梯度转移。对化工行业,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化手段,依法依规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建设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循环发展和产业链完善的绿色安全、现代高端化工产业,做到“本质安全根本提升、区域布局明显优化、低端产能持续减少”。对印染行业,通过实施“1234678”工程,改造提升现有印染企业,做精做优高附加值特色印染产品,引进绿色环保、智能制造先进技术,重点打造以绿色印染为基础,形成自主可控、持续创新、链条完整、模式高效、生态绿色的国家级一体化纺织印染精品产业集群。

常熟市印染行业1234678工程

常熟市将以1234678工程为发展目标,打造“绿色高质、专精特新、协同示范、衣被天下”常熟印染3.0升级版。

1:即“印染行(企)业高质量发展”1个目标;

2:即“降低和消除安全、消防、环保隐患”2大主线;

3:即推动“提升对全市纺织服装支柱产业的关键支撑能力,提升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可持续发展水平,提升产业国内国际竞争力”3大提升;

4:即推进 “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政策链”4链融合协同;

6:即实现“印染点位减少、印染分布区域减少、印染企业数量减少、印染占地面积减少、印染主要污染物氮磷排放量减少、对外环境影响减轻”6减少;

7:即“整体技术水平、龙头企业数、地方配套能力、平均利润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和单位污水排放值”7增长;

8:即最终形成 “产业布局集聚化、产品质量高档化、产业技术先进化、产业链条完整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污染减排约束化、公共服务一体化、流域治理目标化”8高质量化发展的纺织印染精品产业基地。

持续淘汰落后产能产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依法依规淘汰能耗不达标、环保不达标、质量不过关、安全无保障、技术低端落后的企业和项目。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开展“散乱污”整治“回头看”,防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确保实现动态清零。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以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重点,以差别化政策为抓手,引导企业绿色高效发展,推动常熟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积极培育绿色新兴产业。推进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数字经济、氢燃料电池等重点产业,集聚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若干个“百亿级”“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环保产业集聚发展,支持率先整合产业链资源,依托现有开发区,建设环保产业园区,逐步形成以环保装备制造、节能设备、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利用为主导的环保产业新格局。鼓励中小型环保企业集中发展,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

(三)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为抓手,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加快行业结构低碳化、制造过程清洁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深入实施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提升推进镇级工业集聚(中)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推动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建设,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着力培育一批高效绿色发展企业。

提升园区绿色循环发展水平。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公共平台,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支持园区探索开展环境管家、绿色联盟、产业共生、第三方环境服务等创新发展模式,推广绿色整体服务和全过程服务。鼓励开发区创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支持国际合作生态园区建设,鼓励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化园区。支持园区探索功能混合布局和复合开发,加强与周边城区的现代基础设施联系和公共服务设施共享,建设人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展镇级工业集聚(中)区环境提升工程,全面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水平。力争到2022年,经开区通过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验收。

加快推动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建设。加强绿色供应链顶层设计,积极开展绿色供应链建设与管理示范,实施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通过设计、制造、供应链、园区管理等全流程推动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等体系改造建设,分领域打造一批具有行业推广示范的绿色工厂;积极推动企业间和企业内部的循环链条培育延伸,探索建立资源联供、产品联产和产业耦合共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重点推进常熟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搭建水稻生态链、科技链、增值链等全产业链群,形成主导产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智能农业,积极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业,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充分挖掘农业废弃物和副产品的利用价值,促进农业废弃物从污染治理向资源利用转变。加快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推进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到2025年,争取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区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农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力争建成国家农业高新区。

二、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彰显城乡宜居之美

(一)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碳排达峰

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将低碳思维全面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全过程,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严控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强化目标约束和峰值导向。全面落实国家、省下达的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目标,将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加强甲烷、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类温室气体控制,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全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时间、目标、路线图和落实方案,推进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率先达峰,鼓励其他行业尽早制定峰值目标及达峰路线图。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探索低碳社区、低碳旅游、低碳企业、低碳园区试点。

持续降低工业碳排放。严格控制电力、钢铁、纺织、造纸、化工、建材等重点高耗能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极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制定重点行业低碳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加强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从原料到产品的全过程碳排放管理。加快推进汽车、电器等用能产品及日用消费品的低碳产品认证工作。到2025年,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推进农业低碳融合发展。深化实施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开展低碳农业试点示范,加大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加强高捕碳固碳作物种类筛选,实施作物品种替代,探索生物质炭土壤固碳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农田土壤生态系统长期固碳能力。

全面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加强绿色消费行为引导,推广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和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应用,反对过度包装;提倡低碳餐饮、低碳出行、低碳出行。科学制定绿色消费产品采购指南,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确保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占到80%以上,到2025年,县级党政机关全部达到省级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

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围绕石化、化工、电力、电子等重点排放行业,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强化从生产源头、生产过程到产品的全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有效控制工业生产过程中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氟化工行业生产规模,加大氟化工行业尾气处理力度,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含氟气体排放。改进化肥等行业的生产工艺,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氧化亚氮的排放。加强废弃物处置甲烷排放控制。整治不符合环保标准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在条件具备的填埋场建设甲烷收集利用设施,减少甲烷无序排放。

提升适应气候变化影响能力。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加强重点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提升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沿线绿色通道建设水平,充分挖掘城镇、村庄、社区、庭院等绿化潜力,到202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在18.5%以上。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重点加强丘陵区次生林、绿色通道等中幼林抚育,实施低效林改造示范。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森林资源规范化管理,开展森林生态效益动态监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工作。

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支撑。推进协同减排和融合管控。积极探索温室气体排放与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强化治理目标的一致性和治理体系的协同性。将碳排放重点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促进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在环境统计相关工作中协同开展温室气体排放专项调查。持续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探索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加快推行碳排放权交易,落实国家和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统一部署,配合完成重点排放企业历史数据核查、配额分配等工作,确保重点排放单位按期全部进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监督检查。

(二)坚持三水统筹,打造美丽河湖

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实施“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三水统筹,协同推进长江和内河、岸上和水利保护与治理。

推动水资源节约利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等制度,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做好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建立“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积极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对学校、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等积极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结合常熟市印染企业高质量发展,在高耗水行业中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着力推进节水型园区建设,建成苏州市节水型农业园区1个、苏州市节水型工业园区2~3个。推进再生水利用,建设包括城西、辛庄、八字桥、虞山、周行污水处理厂及拟建洪洞水质净化厂等尾水生态净化系统,规模不小于污水厂规模的1/3。促进中电常熟、龙腾特钢等企业再生水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遵循生态优先原则,践行海绵城市理念,充分利用蓝绿本底条件,注重源头控制和水系调蓄相结合,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公园和景观绿地,达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效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实现城镇化和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探索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机制和保护机构建设,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责任制度。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部门联动、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不定期研究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相关事项。深入推进水源地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完成《常熟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加强水源地监测与信息发布,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不断完善现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自动在线监测点。强化应急水源地生态系统修复,落实《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增强应急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调整优化应急水库调控管理策略和措施,开展长江应急水库生态系统完善工程,建立基于自组织净化和健康循环的生态系统,实施鱼苗投放、沉水植物净化、鱼类资源动态调控等生态修复措施,保障全市人民用水安全。“十四五”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按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决战决胜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不能稳定达标的国省考断面和劣V类市考断面为重点,扎实推进断面达标工作。严格落实“断面长”责任制,以水质波动较大的和新增国省考断面为重点,深化“一断面一方案”攻坚,着力开展昆承湖心断面、沈家市断面达标提升工程。加强河湖综合治理,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管护到位”的目标为指引,开展徐六泾、北福山塘、官塘、尤泾等河湖生态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加强城乡小微水体治理,落实控源截污、清淤活水、长效保洁责任,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河湖水系畅通工程,在控源截污基础上,继续推进常熟城区畅流活水工程,深化活水调度,着力构建多线连通、多层循环、生态健康的活水体系,改善城区水生态环境,实行“开闸行动”,提升低洼圩区水体流动性与圩内外水系交互性。到2025年,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城镇建成区重要水体达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目标,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力争达到100%。常熟市“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见表4-1。

表4-1 “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739.png

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以集中式污水处理为主、分散式污水处理为辅,推进污水处理厂之间的互联互通建设,合理布局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升级提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推动常熟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以城(镇)郊结合部、城(镇)中村、老旧城镇和主要交通道路沿线为重点,全面排查污水管网覆盖情况,不断完善雨水、污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完成城东水质净化厂二期、洪洞净水厂一期及虞山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等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四期PPP项目。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推进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城市建设,全面摸排“小散乱”排水户、建设工地和垃圾中转站的排水水量、水质、预处理设施和接管等情况,完善污水主管网系统,全面推进排水区控源截污,完善排水户诚信体系建设,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全面完成“三消除”任务;提升污、淤、尾泥处置能力与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破解因污水厂及通沟污泥、河湖淤泥和自来水厂尾泥处置制约的水环境改善瓶颈问题,以适应水环境可持续发展要求。到2025年,重点河湖沿岸村庄、工业企业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污水厂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到100%。

加强工业废水及医疗废水监管。实施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组织对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开展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整治达标后的企业或小型工业园区,绘制雨污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总排口接管位置,并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切实做好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推广各类适合常熟发展、符合健康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艺和养殖模式,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生态循环”的要求,加强粪污还田,按照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要求,开展相关试点。严格畜禽禁养区管理,防止已关停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加快支塘地块标准化屠宰场创建,建立健全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推进美丽牧场建设。到2025年,畜禽粪污全部实现资源化或达标排放率达到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治理全覆盖。积极削减水产养殖污染。根据《常熟市高标准池塘改造方案(2020-2022)》,开展水产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提升水产养殖的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公共水域大力推广生态渔业,促进以渔净水,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实施化肥农药零“双减”行动。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推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规模化发展,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化学肥料及农药的减量使用,力争实现“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循环”,到2025年,机械测深施肥技术覆盖率达8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以上。

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强化河湖水质水量监测和河湖健康评估,开展河湖生态治理修复,提升交界河湖管护水平。加大长江、尚湖、昆承湖、南湖荡等重要河湖,以及望虞河、七浦塘、海洋泾等清水通道的修复保护力度,持续推进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到2025年,完成350条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创建1~2个省级示范河湖。开展重要水域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通过构建滨水生态缓冲带,提升生态空间净化径流功能,加强沿江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提升铁黄沙岛生态功能,有序推进环昆承湖、尚湖水源地等重要水域生态涵养带建设。在确保防洪、航运等安全前提下,加快望虞河生态岸线建设,每年实施疏浚河道200条,疏浚土方200万立方米,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三)坚持协同治理,改善空气质量

以PM2.5和O3双控双减、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为主线,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深化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等治理,实施NOx和VOCs协同减排,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全力守护“常熟蓝”。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双优化,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减存量”,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适度提高电煤使用比重,削减非电工业行业用煤总量;加强散煤治理,严格控制煤炭质量;全面实现高污染燃料窑炉清洁替代,基本淘汰6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重点行业能源智慧化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和用能监测预警。严格“控增量”,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加快形成煤、气、油和可再生能源等互为补充的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能力建设,开展热电联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电常熟燃气热电项目及配套天然气管道建设,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推进天然气替代煤炭消费,实现“增气减煤”;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化工程,有序扩大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供给,全面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对所有耗煤行业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耗煤项目一律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钢铁、造纸、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深化节能改造,培养一批“能效领跑者”企业。严控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试点和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试点,深入实施“绿屋顶”计划,推动城乡建筑领域太阳能光电技术应用。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推行政府购买合同能源服务,积极探索用能托管模式。

加大VOCs治理力度。完善“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推行基于活性的VOCs减排策略。强化VOCs源头控制,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水性胶黏剂、低挥发性、环保型溶剂,提高木质家具、工程机械制造、汽车制造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使用比例。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对企业含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加强管理,有效削减VOCs 无组织排放。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优先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规范化工装置开停工及维检修流程。指导企业制定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VOCs“绿岛”项目,取缔部分分散式汽车修理点的喷涂设施,建设集中式汽车钣喷中心,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

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全市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企业,全面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特别排放限值,加强现场督察,坚决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对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持续推进锅炉综合整治,加强重点行业监管。钢铁行业确保全面达到全流程超低排放规定要求。推进电力行业稳定达标,定期组织专家对所有电厂特别是自备电厂在线监控设备规范化管理、超低排放稳定运行等环节开展现场评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快工业窑炉治理,推动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工业窑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对启动超低排放改造以外的重点涉工业炉窑行业,通过工艺治理提标以及清洁低碳能源、工厂余热、热力替代等方式,实现有组织排放全面达标、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全过程精细化监管。

加强恶臭、有毒有害物质治理。探索开展化工园区“嗅辨+监测”的异味溯源,逐步解决化工园区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控力度,强化各保护臭氧层部门的协调合作,配合开展ODS数据统计和审核工作。围绕垃圾焚烧发电厂、化工园区等特殊点位和区域,鼓励实行源头风险管理,探索开展二噁英、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深度治理。

严格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防治标准,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水平。渣土车运输必须实施全封闭运输,建成区全面使用新型环保只能渣土车,淘汰高排放老旧渣土车,加强渣土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主要支路等冲洗、洒水、喷淋、雾炮等作业力度,提高道路机扫率和冲洗比例,对城市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开展积尘负荷监测,形成通报、整改、复核工作闭环。强化港口、码头、货运车站等地装卸作业、物料堆场以及搅拌站扬尘防治,推动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堆场开展内部运输皮带、廊道密闭管理。禁止各类露天焚烧。根据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加大秋季秸秆禁烧执法力度,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到2025年,实现全市域禁烧目标。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构建外联内畅、多层次、立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优化公铁水运输比例。配合推进如苏湖城际铁路、苏虞张等市郊铁路、苏州轨道10号线等线路规划研究,加快长三角区域城际公共交通一体化。深挖常熟港资源潜力,拓展港口功能,注重绿色港口建设,助推常熟港振兴。创建省城乡一体化公交达标县,以氢能源公交专线为示范引领,倡导绿色出行。到2025年,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制定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资金补助政策。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体系,实现排放检验、遥感监测、路检路查、停放地抽查等监测数据自动比对,形成倒查机制,到2025 年底,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 98%以上。健全用车大户机动车全天候管理和重点企业出入门禁监控系统,严格控制高排放柴油货车使用。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车限行区域,强化交通疏堵管理,科学制定早晚高峰时段机动车排堵舒畅方案。构建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系统,加快推进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加大船舶污染控制,开展船舶用油现场抽检,加强高排放船舶监管。配合上级完成省下达船舶遥测项目,实现对长江船舶的遥感监测。依法实施老旧船舶强制报废。对港作机械尾气排放开展执法监测,对不达标的依法查处。推进船舶使用岸电。所有港区码头应加大岸电供应能力建设,在安全可行的情况下,船舶靠岸期间应优先使用岸电。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标识管理,开展申报登记,核发环保标识。在经济开发区探索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鼓励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应用,优先发展中小非道路移动机械动力装置的新能源化,逐步削减尾气排放。

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与市、省及周边城市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协调应对工作措施,提升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水平;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健全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机制,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针对夏秋季和秋冬季分别以臭氧和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精准科学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差别化管控,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工地,及时给予审核豁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取消当年度豁免资格。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噪声污染防控,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巩固城区机动车禁鸣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限行的区域、时段以及限速的监控措施,严格查处整治超载行为。加强对于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城市交通运输干线的噪声污染防控,完善隔声屏障建设。加强道路养护与管理,通过应用低噪声路面材料及技术、提升路面平整度、种植绿化带等综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强化施工噪声监管。完善施工噪声高效管理机制,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深入推进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持续强化施工噪声执法监管,特别是对于夜间施工和市政设施抢修噪声管理,加强环境噪声信访调处,严格将新建工地、违章现象频繁或严重的单位列入重点排放源进行重点监管。强化高噪声施工设备管理,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设施,提高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完善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强化固定设备噪声源管理,加大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查处。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持续开展中考、高考期间“绿色护考”行动,停止建筑单位夜间施工行政许可审批,保障居民在特殊时段的噪声管理需求。强化客货流集中区域噪声管理,优化车流、人流通道设置,限制装卸货物时间,规范装卸货操作。进一步加大噪声监测网络建设,构建完善噪声信息数据库平台,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大数据分析研究,为噪声污染防治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支撑,引进智力,精准治气,科学管控,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针对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的科技需求,推广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全市高精度的污染源排放清单,推进排放清单动态、业务化更新。综合运用走航监测、中红外遥感监测和超级站等科技手段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把脉问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编制常熟市大气污染控制方案,重点工业行业、移动源和扬尘源综合整治方案,形成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规范。探索政府与专业第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新模式,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政策措施创新、大气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建设、保障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提升常熟市大气环境治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精准性。

(四)加强安全利用,保护土壤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状况调查和评估。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健全工业集中区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机制。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精准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举措,提升全市整体土壤和地下水监管能力水平,保障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安全。

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开展省控点位土壤环境例行监测。重点监管企业以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推动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全市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一体化监测预警网络,配套建设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管理与预警监管系统,纳入园区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积极落实《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75号),围绕“控源头、建体系、提质量”目标,严控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严防新增耕地土壤污染。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划定试点,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转变病虫草害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活动对耕地造成污染。

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加强重点行业土壤污染情况排查,动态更新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台帐,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等义务。加强重点监管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加强污染隐患排查。新(改、扩)建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推进土壤污染管控修复。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耕地和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及风险管控。全面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治水平,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减排。至2025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上级要求。

强化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经治理修复后达不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禁止再次开发利用。到2025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污染土壤转运时,需明确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并建立台账制度,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需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五)规范固废管理,争创无废城市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全过程监管措施,坚决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到2025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积极争创省级“无废城市”。

强化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依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开发、推广减少固废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强开展污泥单位专项检查,不断强化对重点污泥单位的检查,确保污泥处理设施、贮存设施、转移台账符合环保要求。从严监管经营处置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及时掌握污泥去向,探索建立跨区环保部门的沟通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提升中电环保等现有工业固废处置单位的处置能力,保障全市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5%。

加强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巩固规范化整治成果。加强危险废物申报、收集贮存、转移管理,坚决打击和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和处置能力,实施江苏永之清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扩建项目建设,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执法检查,推动危险废物自动化、信息化管理。健全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制度,及时分类收集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杜绝各类医疗废弃物混装收集现象,进一步规范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处置。到2025年,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无害化收集处置率达到100%。

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以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废弃物、废旧农膜等为重点,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围绕农作物秸秆收集、利用等关键环节,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途径,促进多元化利用,着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落实常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工作意见》,建立完善以农业生产主体负责归集、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

加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建筑垃圾治理。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大分流、细分类”常熟模式,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配套设施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并通过考核通报、媒体曝光、垃圾拒收、行政处罚等手段,大力提升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行政村垃圾分类成效。配强分类收运车辆和队伍,完善“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的分类收运机制,健全混装混运监督和奖惩机制,推进垃圾分类两网协同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开展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整治,重点实施南湖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严格落实填埋场污水和废气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填埋场周边生态环境安全。推进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运营,建立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分步规划、落地厨余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到2025年,实现厨余垃圾集中处置200吨/天,逐步补足处置能力缺口。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因地制宜,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遵循“绿色、循环、低碳、创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及装配式建筑,有序推行成品住房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对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及焚烧发电厂等终端的日常管理,确保稳定安全顺畅运行。

(六)整治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实施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覆盖城乡的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服务能力,巩固提升农村劣V类水整治成果。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和分类处置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科学合理布局,积极建设生态公厕,健全管理网络和建管长效机制。到2025年,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占比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千村美居”工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进入品质建设阶段。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有序引导农宅开展农房翻建,鼓励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庄组团整体翻建。深入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推动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确保农村河道综合管护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工程提档升级改造。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加快特色乡村建设工程。以自然村(组团)为实施主体,整合现有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打造具有常熟特色的乡村风貌。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域美丽宜居村庄全覆盖。加快特色田园精品乡村培育,努力打造特色精品示范区;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田园康居乡村;城郊融合类和其他一般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宜居乡村。到2025年,培育建设16个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精品乡村。

三、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彰显自然生态之美

(一)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

强化常熟“七溪流水皆通海,十里青山半入城”的山水城园交融特色,构建“三横三纵”为主体,辅以“一带一环”的大生态格局。保护以虞山、尚湖为主的生态核心圈,从山水城一体化发展出发,着重城市与生态建设,实现优势生态资源与城市发展的共生。推进以昆承湖、沙家浜、南湖为主的生态涵养区建设,同时立足常熟城市与周围区域生态格局构建以农田、湿地等为基质的生态涵养圈,逐步形成保障发展的绿色生态屏障。

(二)加强重点生态区域管护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区功能。严格落实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实行最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禁止擅自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边界,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限期清理现有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十四五”期间,推进生态红线区域环境问题整治,鼓励实施“一区一策”生态保护与功能提升工程,稳步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质量,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服务功能。

完善生态空间管控区保护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确保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到位。强化区域保护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保护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研究制订体现管控水平的评价体系、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将保护工作纳入部门及板块年终绩效考核。建立生态保护“地图”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人口管理、项目准入等规划的衔接机制,落实刚性约束,推动“多规融合”。加大生态空间管控区执法监管力度,重点围绕生态空间管控规划执行情况、涉及红线区域的开发建设项目、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管理评估,确保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生物多样性不减少。

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坚持系统化思维,以小流域和小区域为单元,以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为核心,因地制宜考虑城乡发展本底和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在长江、城市近郊等区域探索打造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工程,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态保护网络边界,提供生态空间抗风险能力。

探索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建设。建立自然生态修复行为的负面清单,实施河道水系连通畅流、河道护岸生态化改造等科学、合理、适度的干预措施,促进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和有序演化,推动生态系统修复完善,通过探索创新生态保护制度机制,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经验。

(三)强化长江生态保护修复

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着力解决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长江常熟段生态环境质量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加强长江空间管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长江大保护,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清查常熟市长江岸线各类“三乱”问题,并结合长江岸线覆绿工作,梳理整治任务,形成整治清单,全面整治和提升常熟市长江岸线生态环境。进一步落实属地管控政治责任,强化常熟市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担当,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同时,制定长江岸线保护长效管控制度,优化长效管控机制,增加力量投入,充分发挥好网格化管控优势和作用,确保常熟市长江岸线不出现新的“三乱”问题。

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大水源地保护、入江支流综合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沿江化工园区整治提升等工作力度,确保长江干流和入江支流稳定达标。持续推进常熟市长江环境大整治环保大提升,加大港口码头整治力度,从水环境治理能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沿江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置等工作,确保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为II类,主要通江支流水质全部达到III类。

打造长江最美岸线。切实推动长江经济带环境修复,正确处理好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类岸线的关系,以打造具有江南特色、常熟特点的长江美丽新画卷为目标。围绕铁黄沙及螺蛳湾生态湿地修复工程,构建“森林带”“湿地带”“观光带”,建设“一岛一湾一江滩”。优化美化长江岸线、公共空间和周边环境,积极打造岸线整治与生态修复示范段。严格实施岸线利用阶段性开发限制,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码头,完善岸线利用准入机制,建立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和有效退出机制。实现长江干线及洲岛岸线开发总量控制,到2025年长江生态岸线只增不减。

(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保护

始终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山水林田湖草多自然要素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重点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退田(圩)还湖还湿、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打造规模相对集中连片的耕地、湿地、绿地、林地生态系统复合格局,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原真性。精心呵护“一城山水”,绘就一幅“青山如黛、碧水如镜、蓝天常在、净土丰饶”的唯美画卷,让绿色成为常熟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着重对铜官山等废弃矿山开展治理。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方案,恢复山体完整形状,实施“补绿”工程,增加山体植被数量,恢复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还青山美景。坚持绿地、林地、湿地“三地融合”,推动国家森林乡村、省级绿美村庄建设,营造“绿廊环城、湿地绕城、风景满城”的生态空间。开展虞山尚湖林木植被提升改造,科学合理更新林相结构,补植优质乡土树种,提高针阔混交林比例,提升生态景观效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重点围绕沿江生态屏障和市域绿色通道建设,大力推进防护林和水涵养林建设。同时强化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推进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保持常态化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超43%,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超93%。

加快推进湿地恢复与建设,以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尚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南湖省级湿地公园、昆承湖、长江常熟段等8处地方重要湿地保护为重点,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等工程。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完善湿地资源档案,健全湿地监测体系和湿地数据信息资料库,确保湿地保护工作系统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完善湿地保护框架,逐步将常熟打造为全省乃至全国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先进示范地区。

强化农田生态系统维护,推进受污染耕地生态修复、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加强土壤详查成果应用,划定农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推进受污染更低生态修复、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到2025年,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7%。在稳定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前提下,科学推进轮作试点,形成用地、养地结合的轮作休耕技术模式。加强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控污修复,提升耕地质量,率先开展辛庄镇、古里镇、尚湖镇、莫城街道、支塘镇等区域的耕地质量提升。加强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全面开展全市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配合市级、省级生物多样性数据平台搭建,加强地面生态观测站、观测样区和样线样方建设,提升生物多样性观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水平。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极小种群物种抢救性保护,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工程,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恢复水生生物量,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加强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保护,实施淡水经济物种、濒危物种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加强原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继续加强对现有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凤眼莲等外来有害物种的防控。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和阻截带建设,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开展生态敏感区域生态修复,保障动植物的生存和繁衍,到2025年,虞山尚湖、琴湖、沙家浜等生态敏感区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五)深化生态文明系列创建

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效建立先进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农村等多行业、全方位的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低碳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市、生态旅游示范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绿色学校、低碳社区等创建活动,至2025年,完成国际生态学校创建3所,省级绿色学校建成55所;争创高质量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完成所有乡镇街道的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街道)创建。

(六)实施生态产品提质增值

构建生态产品评估核算体系。对全市生态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完善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建立生态产品数据库。以维系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为导向,科学评估各类生态产品的潜在价值量,对包括生态用地、水资源、林木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价值和生态系统产品供给、调节及文化服务价值进行评估,构建由生态资源价值、生态产品价值、生态服务价值构成的生态价值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建设生态资产、生态产品核算和监测的生态云大数据综合平台,开展森林、耕地、湿地、河湖等生态资产及相应生态产品的定期调查、核算和发布,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数据基础。

探索生态产品转化路径。着力构建生态产业化经营,发挥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以可持续的方式经营开发生态产品,将生态产品的价值附着于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产品的价值中,逐步转化为可以直接市场交易的商品。构建生态产品交易体系,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逐步完成对全市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厘清生态产品产权归属。加快建立自然资源权能体系,积极培育区域之间、企业之间的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等市场交易体系,完善市场交易规则,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的市场化实现程度。

提升生态产品产业支撑。促进自然资产增值,提高生态产品的产出效益,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交相辉映。扩大生态农业供给,以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建设为抓手,大力提升生态农业发展水平。突出常熟地域特色,划定特色产业带,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开发全域生态旅游,精心整合各类旅游资源,做精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和尚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力争创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依托生态保护开发优质的生态教育、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养老等生态服务产品,全力打造“一城山水、自在生活”的城市旅游品牌。延展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常熟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历史人文富集优势,通过影视、戏剧、小说、诗歌和各类研讨活动等传播形式,建立各类创作采风、教育培训基地,促进常熟生态文化服务输出。

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彰显秩序和谐之美

(一)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明确党政领导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领导责任,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承担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有关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各园区、乡镇(街道)着力推进基层环境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有关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发挥好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

强化工作协同联动机制。依托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进一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健全完善长效常态工作机制。依托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和各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探索建立街镇、产业园区“最小单元”环境治理的新模式新机制。

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考核评价体系。在原有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的基础上,转变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观,强化绿色经济和生态环境考核指标,增加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指标全面纳入党委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并加大权重。落实《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强制约束和激励引导相结合,落实企业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实现从被动治污到主动防治、从做到守法合规向主动“领跑”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转变。

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以严格的监管制度和先进的监管技术,约束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让环境污染“搭便车”不复存在。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排污企业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积极推广环保自检自纠APP。建立健全企业清洁生产制度,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从源头防治污染。规范、完善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制度,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对环保失信企业执行限制市场准入、差别化水电气价格等联合惩戒措施。完善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建立或明确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境监督员,并明确企业环境监督员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企业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激发企业环保社会责任。积极营造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市场氛围,让市场来配置环境保护资源。研究制订企业环保社会责任标准,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自发设立行业环保社会承诺,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畅通不同利益群体与相关企业的沟通渠道,促进行业自律、企业自律。建立健全企业环保社会责任认证机制,促进和激励企业确立社会责任意识。建立企业环保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发布制度,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实施环境保护领跑者制度,对于取得环保“领跑者”称号企业,纳入信任保护名单,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简化环评审批程序,优先安排环境治理补助资金。引导企业实施高水平的节能减排和资源环境效率管理,开展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认证。

强化企业治污能力建设。指导企业制订环境管理清单,推进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积极改进和提升污染治理设施。通过市场化手段和激励措施,加快推进排污企业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推行统一的第三方运维,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坚持平等共治、权责匹配、开放包容,畅通渠道,搭建平台,让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环境保护责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环境治理全民行动共同体。

引导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鼓励使用环保包装材料,促进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深入推进限塑工作,推广可降解塑料袋或重复利用的布袋或纸袋。推广使用无磷洗衣粉,限制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培育绿色生活习惯,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深入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和“文明餐桌行动”,引导机关、企业及广大群众从生活的点滴做起,争做低碳环保生活的倡导者和践行者;提倡自然健康食品及低碳着装;强化资源回收意识,促进资源的再利用。推行绿色办公,鼓励使用节电型照明产品,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最低和最高标准。开展办公耗材的回收利用,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利用“互联网+”模式,建立完善统一的政府网上办公服务系统。鼓励绿色出行,倡导公众优先选择节能环保、有益健康、兼顾效率的出行方式。鼓励市民优先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鼓励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等环保车型。

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社区组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培育和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展示基地,实施环境培训项目,开展生态文明环境宣传,引导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公众扎实有效推进生态公益活动。探索建立“常熟民间河长制”,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群众的评议权、参与权、监督权。

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政务平台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举报通道,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有奖举报机制,激发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公开机制。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做好生态环境信息的宣传工作。建立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典型环境违法公开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汇聚民智,建立政府部门与公众、企业有效沟通的环保协调机制,维护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到2025年,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四)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推进两法衔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检测鉴定工作,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形成规范高效的“专业化司法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完善监管机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进一步强化“543”工作法、现场执法“八步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行“水平衡”“废平衡”核算,积极开展“锦囊式”暗访执法,实施统一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细化案件线索分析摸排,推动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和综合监管信息衔接融合、与“互联网+监管”平台联动对接,进一步推动人防向技防转变。加快建设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系统平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推进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下沉,增强执法力量,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加强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和载体,充分运用移动执法、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非现场执法装备设备,巩固移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全覆盖、全使用、全联网成果,实现执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深化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实现监控系统数据异常远程取证,智能识别上传异常时段监控视频,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移动执法等数据及群众信访信息的整合研判。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力做好中央、省、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完善高位推进、精准管理、预警督办、跟踪问效“四项机制”和领导包保、清单管理、定期调度、销号验收、通报预警、督查督办、考核问责、信息公开“八项制度”,高效推进督察整改。

(五)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加快推进环保产业集聚发展,支持率先整合产业链资源,依托现有开发区,建设环保产业园区。鼓励中小型环保企业集中发展,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对符合国家建设管理规定、安装环保设施的燃煤发电机组全面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对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企业生产用电给予大工业用电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恶性竞争行为,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或质量考核,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创新完善污染治理模式。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支持开发区、产业园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试点示范。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延伸产业链,探索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行环保管家、环境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对工业污染地块推行“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污染者付费、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坚持因地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用能的价格机制,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融合资金、技术、智力、实物等于一体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拓宽范围、提高标准,实现生态补偿的扩面提质,加强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保证生态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引导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创新补偿方式,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加强考核检查,全面落实好生态补偿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生态补偿资金的作用。落实《常熟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常政发〔2019〕16号),在镇域(板块)之间实行上下游“双向补偿”,并配套实施相应的监测管理办法。

优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发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辅助管理功能,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服务、事后理赔;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指导和帮助保险公司,进一步发挥专家的作用,帮助企业提高污染事故预防能力,使投保企业不出或少出环境污染事故。对已投保的单位做好续保管理工作,对新增有污染隐患的单位加强监管,做好投保引导工作。

健全企业信用建设。深化公开透明的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完善自动评价、实时滚动的智能化信用评价模式。建立排污企事业单位建立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推进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在全面推行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五色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管理系统。落实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对守信企事业单位加大联合激励力度。推进生态环境部门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据企业环境信用情况,实施有差别的信贷政策,健全绿色信贷体系。在同等条件下,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可优先给予授信支持,对环保不良企业和区域限制发展的项目,从严控制授信。

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开展“第三方”服务信用监管,积极开展环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信用监管,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制度,推行信用承诺,推动“第三方”信用信息归集,形成以市场主体相互监督为主、政府公众多方参与的信用监督新格局,促进第三方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紧盯“一江一废一品一辐射”(长江、危险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编制《常熟市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评估常熟市整体环境风险水平。进一步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风险防控职责,落实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司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农产品产地、有毒有害气体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建立健全预测预警制度、技术和工程体系。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理,建立重点风险源清单,对重点风险源开展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做好重、较大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强化沿江氟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实施更加精准的分级管理,全面提升园区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实现重点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全覆盖。建立健全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集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控、图像监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于一体的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中心。加强园区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

防范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申报、收集贮存、转移管理,坚决打击和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率100%。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及存储全过程风险隐患,健全安全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加快推进危化品企业过程安全管理,完成所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过程安全管理创建工作。健全安全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化工企业风险辨识评估定期评估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所有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监管预警信息全部接入相应应急响应中心。

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严格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辐射建设项目审批的相关规定,确保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环评文件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备案及回收备案率100%。深入推进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开展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生矿开发利用、废旧金属熔炼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推进展闲置废弃放射源排查,抓好废旧放射源安全动态管理。推进工业探伤、医疗行业辐射标准化建设。加强电磁辐射安全监管,健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全面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

强化应急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技术装备能力建设,加快形成天地一体化的环境监测网络系统,完善技术方法和技术路线体系,健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拓展新领域及新增污染物监测能力。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和维护,并实现联网和信息实时传送。逐步开展生态、土壤、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方面的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市深度环境监测能力发展方案。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响应和损害鉴定评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件等次生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信息报告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和演练制度、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三年一次的要求组织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至2025年,实现全覆盖,每年开展演练。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每年开展一次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七)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提升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快建设大数据基础平台,促进数据开放共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集成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全面整合各类基础数据,打通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污染源普查、“一企一档”、环境统计等数据库,建立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参与建立苏州市生态环境“互联网+”监控执法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监控能力建设,实现“非现场”监管、应急、监控等工作。加快推广“环保脸谱”码应用,依托江苏“环保脸谱”管理系统,拓展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公众的交流互动机制。

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体系,调整扩展国控城市站点,全市乡镇实现全覆盖,推进PM2.5与O3双控双减监测网络建设。统筹优化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在国省控断面周围增设预警点位及溯源点位,重要水体(功能区)市界县界全覆盖,同时搭建与省、市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形成与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相匹配的支撑能力。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视频监控网络及无人机综合管控网络,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控监管。完善监测监控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强化监测监控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完善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等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的限值监测监控网络体系,实现限量排放和自动截污。

提升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能力。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口,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维护、一体化推进,实现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尽快建成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置设施,加强垃圾分类设施的维护及监督管理。

提升基层基础能力。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探索各区镇成立综合执法局,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严格落实开发区(高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责任。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探索形成环境监管执法的“常熟模式”。

提升生态环境科研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性研究,推出一批符合现代环境治理需求的科研成果。强化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和集成示范,重点开展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水体污染控制与改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等研究,形成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装备。围绕污染物协同控制、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重要湿地保护等重大科技需求,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与常熟理工学院、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苏州市湿地站、江苏省林科院等机构合作,建立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合作机制,加快培育实用型环保人才。

全面参与区域流域共管共治。参与和推动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积极参与构建完善跨区域和跨部门协同、多种污染物和多种环境要素协同治理机制,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应急联动,实施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共建跨行政区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健全生态安全“共建共守”工作机制。全面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全面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履行环境领域国际公约,落实区域减排目标,切实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为江苏省及长三角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第五章重点工程

一、重点工程

“十四五”期间,从常熟市实际出发,根据目标指标、主要任务以及上级下达的工作计划,常熟市将将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工程、生态环境治理改善工程、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工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工程等4个大类,共设定40项重点工程,根据市镇财力统筹安排,详见表5-1。

表5-1 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一览表

721.png

722.png

723.png

724.png

725.png

726.png

注:重点工程所列明的投资金额仅具参考性,实际投资以项目最终审计为准。

二、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将提高植被覆盖水平和森林覆盖率、保持水体流通、恢复湖体的自净能力、改良农田土壤、改善沿江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生态效益,有效改善常熟市生态环境,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一是提升区域生态安全。通过部署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工程、耕地生态养护等工作,将有效推进重点断面的水质达标,对优化常熟市的生态系统,维护区域生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二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通过部署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统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降低水土流失,促进水生态系统重建,恢复水体的自净能力,形成可控的“通、动、净、美”的水系;可提升长江生态沿岸,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物种多样性,改善原有的林地的生态功能,丰富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的生态系统;可提高了土壤水分和有机质含量,推动土地自然生态逐步走向良性循环。三是保护本地物种和生物多样性,工程的实施将营造和修复本地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的适生生境,极大的保护了本地物种和区域内的物种多样性。

(二)经济效益

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将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可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充分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一方面,有效促进传统低效率行业的升级改造,进而提升经济发展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形成绿色化、生态化、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等在区域内的形成、集聚、培育及发展,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建设生态文明,在加快人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方式根本转变的同时,更加推动了发展方式的转变,即从重增长轻保护、重开发轻治理转变为在保护中求得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实行科学保护,做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产出。生态文明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常熟市的经济运行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绿色含量,奠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循环低碳经济在社会上形成较大规模,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将使生态条件得到显著改善,自然灾害影响减弱,水资源得到进一步保障,促使农业生产丰收和其他行业效益的提高。同时,进一步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提高了地方形象,改善了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带动了生态旅游、循环经济等相关产业的建设与发展。

(三)社会效益

通过以区域供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地区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生活便利度和综合质量。与此同时,加强硬件设施的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强化设施运行维护与管理,减少城乡居民生活带来的污水、废气、垃圾排放,减少对环境质量的损害和对自然风貌的破坏,从而有助于构建更为宜居的绿色生态环境。

通过将生态文明思想渗透到全社会范围中去,使城乡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向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化方向转变,使普通百姓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环保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养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生产习惯,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价值观念。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工程项目的实施,显著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增强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部署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统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将消除隐患、生态修复、景观再造与土地开发利用的有效融合,会进一步人居生活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依托绿色空间发展绿色产业,将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让生态保护成为“动力”而非“包袱”,从生态环境保护中获取“生态红利”,有效推进了生产、生活、生态的高度融合。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的范畴,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始终把守护好一方绿水青山作为最基本的职责、最重要的政绩,切实履行好总指挥、总协调、总调度、总督查职责,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做到对重大环境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推进,推动形成党政统一组织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同时加大各类环保资金的对上争取,大力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营,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突出的环境问题。

扩展多元化融资渠道。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经营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联合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并通过社会资本适度让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等金融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进行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三、细化考核评估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评估调度机制,运用定量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对规划组织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2023年年底和2025年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相关结果向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汇报。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评估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主要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部门、街道、园区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通过考核的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强化科技创新

制订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和前瞻性的技术保障体系,建立技术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系统。加强与地方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由国内生态治理领域顶尖专家领衔的专家库,为常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保障。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污染防治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流网络,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完善社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建立高新技术转化和转让的服务基地,发挥政府的行政指导和行政服务职能,促进高新技术得以合理转化及运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运营过程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和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及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为后续治理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五、完善监督机制

常熟市人民政府应每年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协调的重点工程项目调整机制,推动项目滚动实施,主动接受监督。畅通公众的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重大事项发布舆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的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队伍建设

做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才规划,合理谋划人员招录调配,推动人才队伍向专业化、高层次发展。开展系统业务培训、挂职锻炼、技能比武等人才培养工作,强化基层队伍能力,加大年轻干部的培育力度,着力培养技术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提高铁军本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