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5月12日,无锡市惠山区2022-2024年度区管道路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启动资格预审,预算金额14658.157824万元,服务期3年,服务范围包括15条区管道路,77座公交站台的综合保洁服务。详情如下: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惠山区2022-2024年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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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无锡市惠山区2022-2024年度区管道路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服务项目启动资格预审!

2022-05-12 13:03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5月12日,无锡市惠山区2022-2024年度区管道路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启动资格预审,预算金额14658.157824万元,服务期3年,服务范围包括15条区管道路,77座公交站台的综合保洁服务。详情如下: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惠山区2022-2024年度区管道路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惠山区2022-2024年度区管道路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LXCG(Y)-22007

2.项目名称:惠山区2022-2024年度区管道路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4658.157824万元

5.最高限价:14658.157824万元

6.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15条区管道路,77座公交站台的综合保洁服务。

(2)服务期:3年。

(3)质量要求:符合《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修订稿)》(锡城管发〔2020〕139号)、《市政府关于推进无锡市区环卫一体化作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21〕29号文) 附件2“无锡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检查考核标准”及《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惠山区环卫一体化作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惠府发〔2022〕3号)附件1“惠山区环卫一体化作业监管考核办法”。

(4)考核要求:符合《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修订稿)》(锡城管发〔2020〕139号)、《市政府关于推进无锡市区环卫一体化作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21〕29号文) 附件2“无锡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检查考核标准”、《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惠山区环卫一体化作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惠府发〔2022〕3号)附件1“惠山区环卫一体化作业监管考核办法”。

7.合同履行期限:3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10.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中查询,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的独立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相关部门登记证明文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申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2年2月/3月/4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3.1)申请人具有符合环卫综合保洁定额要求且专门服务于本次招投标项目的自有环卫专用道路作业机械(共计57辆):

①8吨扫路车(每天每车作业里程60公里)3辆;

②8吨洗扫车(每天每车作业里程32公里)25辆;

③8吨高压清洗车(最高清洗压力不少于9Mpa且配备前置喷水架,每天每车作业里程48公里)16辆;

④小型清扫(洗)车5辆(每天每车作业里程30公里);

⑤5T垃圾收集车1辆;

⑥大型滚刷除雪车3辆;

⑦撒盐车3辆;

⑧深度洗地车1辆。

注1:1)环卫作业车辆使用年限要求:机扫车、洗扫车、小型多功能扫路机使用年限为7年(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护栏清洗车、高压清洗车、垃圾收集车使用年限为10年(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在2013年5月1日后)。车辆在服务期内满使用年限的,必须按要求更新,否则按未正常作业处理;2)洗扫车每天作业里程不超过32公里;清扫车每天作业里程不超过60公里;冲(洒)水车每天作业里程不超过48公里;3)新增和更新的轻型环卫作业车辆(总质量4495kg以下各种车辆)新能源比例不低于80%;总的环卫作业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在2022年3月10日后的为新增和更新车辆(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城管〔2022〕53号文下发日期为准】;4)所投入环卫作业车辆须每两年喷涂一次(其中垃圾收集车需每年喷涂一次),确保车身标识清晰规范,颜色鲜明;5)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安装GPS等智能设备,统一标识,纳入区级智慧环卫监管平台。

注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车辆的发票、照片及行驶证(小型清扫(洗)车仅需要提供发票及照片)、或有效调拨单、照片及行驶证(车辆所有人的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注3:申请人提供《车辆设备承诺书》,采购人有权对申请人的所有符合要求的车辆设备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合格资格。

(3.2)考虑到本项目涉及的区管道路范围广、面积大、工作量多,为保证道路机械化清扫服务质量,并切实响应应急保障需求,同时满足监管要求,申请人需在以惠澄大道和中惠大道交汇处为中心向周边辐射,以“锡澄路---312国道---洛州路(洛社人民路)---堰玉路---惠澄大道---北惠路---锡澄路”形成的围合(含道路沿线外侧200米内)范围内具有固定的环卫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固定的车辆停放及清洗、设备存放场所及具有符合相关要求的无主垃圾和机扫垃圾临时周转场地。场地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①固定的环卫应急物资储备仓库面积≥500平方米;

②固定的车辆停放及清洗、设备存放场所以及符合相关要求的无主垃圾和机扫垃圾临时周转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无主垃圾和机扫垃圾临时周转场地应符合环保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接管协议;无主垃圾及机扫垃圾不得露天堆放,机扫垃圾合理合法处置,并做到日产日清;场地硬化、地面应硬质铺装、无裸露泥土、配备沉沙、隔油池;现场雨污分流,污水接管。

注:

1)以上仓库、场地自有或租赁均可:为申请人自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为申请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承租期限两年及以上,并同时提供出租人的场地或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名称必须与出租人名称一致);

2)无主垃圾和机扫垃圾临时周转场地:须提供排污许可证或排污接管协议(排污许可证/排污接管协议上许可单位/协议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场地为申请人租赁的,排污许可证/污水接管协议上许可单位/协议单位名称与出租人名称一致);

3)场地硬化、地面应硬质铺装、无裸露泥土,配备沉沙、隔油池:须提供现场照片;

4)现场雨污分流,污水接管:须提供城市排水许可证,城市排水许可证上许可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场地为申请人租赁的,城市排水许可证上许可单位名称与出租人名称一致)。

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后装订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另,环卫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和车辆停放及清洗场所、设备存放场所及无主垃圾和机扫垃圾临时周转场地,可以一处也可以多处(不超过三处),但总面积满足上述①②面积要求;车辆停放及清洗场所、无主垃圾和机扫垃圾临时周转场地为多处的,每处都必须满足上述2)、3)、4)要求,并按上述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2022年2月/3月/4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被授权人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1年11月~2022年04月的申请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2日至2022年05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方式: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现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带好U盘,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因疫情管控,异地企业确实无法至现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XLXZBB@163.com), 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确认无误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资格预审文件。

售价(元):0

答疑地点: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以及本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年05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资格预审申请处理。

八、资格预审日期

2022年05月25日09时30分,请各申请人在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展开资格审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1.疫情防控要求:1)凡参加资格预审或办理其他事宜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应提前掌握当地和无锡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要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事宜。2)相关人员进入代理机构场地,要认真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相关核验等事宜,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安排。3)相关人员特别是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参与资格预审的,应充分考虑完成核验等事宜所需时间,请提前进入代理机构或交易中心场地。如由于时间延误,不能在规定时间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不能在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相关人员(委派单位)自行承担。4)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参与资格预审的或办理其他事宜的相关人员,一个单位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5)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参与资格预审的相关人员,应在指定会议室或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83592027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陈幼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系方式:0510-8820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经办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88203985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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