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五华县2022-2024年度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90万元。项目范围:县城污水处理厂、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14间乡镇污水处理厂,合计16间污水处理厂。项目要求:①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和14间乡镇污水处理厂的20项检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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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五华县2022-2024年度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项目招标

2022-04-08 10:53 来源: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4月7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五华县2022-2024年度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90万元。

项目范围:县城污水处理厂、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14间乡镇污水处理厂,合计16间污水处理厂。

项目要求:

①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和14间乡镇污水处理厂的20项检测指标、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23项检测指标进行检测,每月检测一次,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②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报告编制签发。

③对每月检测结果作情况说明,针对检测结果超标的项目进行分析,并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工艺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执行标准

①华城镇、棉洋镇、安流镇、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出水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者。

②转水镇、双华镇、岐岭镇、横陂镇、周江镇、长布镇、潭下镇、龙村镇、华阳镇、梅林镇、郭田镇、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三期出水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者。

五华县2022-2024年度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五华县2022-2024年度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4-2022-00660

项目名称:五华县2022-2024年度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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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

(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08日至 2022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22号(北京时间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等。

温馨提示: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须携带CA到现场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华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水务局大楼内

联系方式:0753-4321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梅州市联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22号

联系方式:0753-2598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753-2598776

梅州市联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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